金鸣声响起,尚在雁门关下的鲜卑勇士如潮水般退去,和仆兰贺一样,留下了一地尸体与狼藉。
见敌军退散,关头上的守军都松了一口气,只有吕布麾下的士卒仍然披甲执锐,一丝不苟地站在原位,不为所动,对他们而言,鲜卑于其他敌人没什么不同,从某些方面来说甚至还更加好打。
“下一次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都不允许停止攻击!”
打退了鲜卑的第一波攻势,但吕布并没有任何喜悦之情,相反还有些恼怒,适才鲜卑前脚刚退,关头上的汉军便自发停下了攻击,全都忙着庆祝劫后余生了。
少杀了些鲜卑人倒是小事,吕布看重的是己方对鲜卑的信心。
身侧一名校尉也是明白人,刚刚的举动明显有些丢了张懿刺史的脸面,只见他吼得面红耳赤,“一群狗日的怂蛋!这鲜卑也是一个脑袋,一箭下去也能要了他们的狗命!都给老子打起精神来,听仔细吕太守的军令,下一次若还有人如此畏缩,老子先一刀砍了他,免得丢了张大人的脸!”
视线所及,鲜卑大军已经重回其军营,吕布这才转身下了雁门关头,不过士卒仍要以最高的警惕轮班换守,不容一丝懈怠,在这方面吕布还是信任自己的兵,由吕布征召进来的兵卒开始有序换下了其余郡兵。
“吕太守果然勇武!”刚下城关,张懿等人便迎了上来,眉眼间的喜悦不加隐藏,“事实证明本刺史将这指挥大权全权交由吕太守是个明智之举。”
吕布也识抬举,行了一礼道,“多谢张大人信任,为了刺史大人,为了并州数万万百姓,吾吕奉先自当一往无前,绝不退缩!”
“好!”张懿大声叫好,然后侧身让开一条道路,“已经为吕太守以及勇武作战的弟兄们准备了好酒好肉,随本太守来!”
“大人,”吕布叫住张懿,“好肉自然是大善,不过这酒就先免了,今日一战挫了鲜卑人的锐气,不过檀石槐还在城关之外虎视眈眈,容不得马虎。”
张懿假意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嗨呀,瞧我这记性!实在是过于高兴,来人,将酒全部撤下,留作后用!”
“大人英明!”
随吕布在城关上御敌的将领们此时都是昂首挺胸,大踏步地跟在吕布身后。战前听说要对上凶名赫赫的檀石槐,这些人无不胆寒担忧,然今日一战,吕布之勇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檀石槐的忌惮也消散了许多。
路过军帐之时,吕布又见到了张辽,小张辽此时已是一身戎装,面貌虽青涩,不过块头看着倒也不算违和。吕布路过之时,一脸幽怨的盯着吕布,眼中的好战之意不加隐藏。
直接忽略掉小张辽,将此子套在自己军中用作征兵,简直是得心应手。
雁门关正在庆祝首战告捷,守军士气高昂一片欢腾暂且不表,此时的高顺以及麾下陷阵营,已经到了密林之间,远离雁门数百里,执行吕布早前下达的军令。
“啪!”
一只嗡嗡乱飞的蚊子被高顺一巴掌拍死,脸上的血痕却擦也不擦,只是抬头看着头顶炎阳,分辨着行进的方向。
身旁的近卫为高顺递上水袋,同时嘀咕了两句,“这都快要秋末了,天气和那六七月也没什么两样,连蚊子都还这般热闹。”
高顺接过水袋咕隆隆喝了两口,一擦嘴角水渍,“别抱怨了,速去找几个懂辨别方向,最好是本地人的兄弟来认认路,这林子着实太大,都快被绕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