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0章 罪与罚(1 / 2)断案大明:我老板是朱元璋首页

对于张丹青要去看鬼的要求,一群锦衣卫哪里敢答应?

连忙一个个的推说自己家里还有事,需要先行告辞。

然后大概给他指了个方向和位置,便匆匆离去。

按照这些锦衣卫提供的条件。

张丹青很是顺利的找到了女鬼出现的位置。

毕竟饱受21世纪现代知识熏陶的大好青年。

压根就不相信,世上有鬼这种说法。

要在黑夜街头上。

呈现出一种厉鬼悬浮飘空,掠地飞行的样子。

张丹青毫不犹豫,下意识的便想到了现代拍戏的手法。

那就是吊威亚钢丝。

可这是古代,这种大型专用设备,一旦出没在街头,那是非常扎眼的。

更何况很多都是用电设备。

如今的这个大明朝,出现这些东西也压根不现实。

果不其然。

街道周边,看了个遍。

两旁都是一些低矮的房子,别说什么威压设备。

就连滑轮钢丝之类的东西都没看到。

这不由让张丹青有些狐疑起来。

眼下这个案子,给人第一感觉,是越来越玄乎了。

先是这个秦玉儿的尸首,死状极其的安详。

全身周遭并没有发现太明显的伤痕,甚至连尸斑都没出现。

等自己向朱元璋,申请并通过了解剖要求。

一转身,尸体都被人盗走了。

虽说在殓房附近,发现了一系列的指纹和脚印。

可无法形成极其重要的证据链。

还没来得及回齐泰的府邸休息。

路上居然遇着秦玉儿变鬼闹街的事情。

偏偏还让巡街的锦衣卫给撞了个正着。

……

蹲下腰来。

整个街道用的是青石砖铺就而成。

这青石砖每一块都非常的均匀、细腻。

铺就在街道地面上,甚至还在各个缝隙中,用糯米泥土,抹平缝隙。

虽然说比不上后世的水泥路面。

但街道的平整程度,已经超过了后世民国的青石街面。

毕竟此时的南京城,修建并不算很久。

加上朱元璋这个皇帝对工匠的苛刻要求。

每一块石砖上面都刻有制造者和督造官名字。

以方便追究责任。

所以每块砖的误差和平整度,都是非常理想的。

而常年官员百姓在上面行走,也有一定的少许泥土粘附在上面。

更加抹平了些许不平整性。

可这一带,由于是闹市街头。

脚印已经非常的杂乱。

有自己的,有巡街官差的,还有白天逛街的百姓的。

简直难以区分。

甚至还有些马车车轮印,只是车轮印有些窄。

也不知道是谁家的马车。

人车混杂的路面,留下了太多太多乱七八糟的痕迹。

整个路面乱七八糟。

简直无法为破案提供太多线索。

就在张丹青准备要放弃的时候,忽然看着街面不远处。

有一块青石砖,非常突兀的微微翘起。

走过去一看。

应该是经常有人行走,导致这块石头被踩的有些翘起了。

张丹青正准备将它踩平。

忽然看着这块石头的棱角处,竟然有些木头碎末。

看着张丹青整个人有些发愣不已。

连忙小心翼翼的将它收集起来,正准备起身。

翘起的青石板,旁边不远处。

一滴血迹,引起了他的注意。

可再往前找了找,再也没有发现更多。

当下便把这一滴血迹,连写带土直接刨回衙门。

准备好好的验一验。

……

应天府衙门,两个守门的衙役看到张丹青去而又返。

虽说有些诧异,但还是恭恭敬敬的为他打开了殓房的大门。

推门而入的张丹青。

还没来得及一屁股坐下。

却发现殓房最中央的那一张案桌,桌子正中央赫然放着一封书信。

还是老字样。

上面写着张丹青亲启。

警惕的拆开信封,里面只有一张白纸。

字也不多,拢共也就几个字:

“需要帮忙吗”(古人写字没有标点符号)

气的张丹青恨恨的把这封信摔在了桌子上。

这都一连几次了?!

偏偏这个留书信的人还神龙见首不见尾一般。

老被人这么戏弄,感觉不是一般的郁闷。

立即愤怒地叫来门口两个看门的衙役。

两人却一脸郁闷着,连连摆手。

坚持声称,自己一直守在门外。

连一只苍蝇都没进去过。

更不可能有人公然的潜入殓房,并且留下书信。

吗的!

这谁呀?

斥退两个衙役之后。

张丹青心中余怒未消,便决定将三次信封全部放在一起。

开始认真比对起来。

三个信封,特征都很明显。

笔迹雄浑而又洒脱,且字迹都一样。

几乎可以断定。

三次留下的书信,都是同一人所为。

而且从笔迹风格来看,应该是一个性格较为洒脱豪放的男子。

一想到这,张丹青不由冷笑连连。

看来留书之人。

并非劫走秦玉儿尸体的人。

否则也不会留下书信,问自己需不需要帮忙。

而从目前的态势来看。

留书之人,非但没有恶意。

甚至给人感觉,就像是有一种在刻意讨好的样子。

并且从三次留书的现状来看。

凶手虽然没有露面。

可态度上却是旗帜鲜明。

甚至有些算准了自己。

觉得仅凭留下的痕迹,自己一定能够查出对方身份。

嗯嗯。

看来……

这是要欲擒故纵呀。

……

反正大半夜的睡不着,张丹青索性便准备熬个通宵。

先把这个留书之人搞明白。

再去验一验,街面上发现的那一滴血迹,以及碎木屑。

在明初这种时代。

由于天下刚刚大乱,才过去20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