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一章 青梅竹马(2 / 2)极光之意首页

宣适被整得哭笑不得。

“阿适怎么笑的这么开心,你是不是也期待阿诺披着头纱做你的新娘?”

六岁,还是可以童言无忌的年龄。

宣适没把这个当回事。

程诺应该也不会。

她要是忘记了还好,忘不掉的话,长大了之后,只会社死。

据说,女孩子最想家人的年龄有两个。

一个六岁上小学之前,一个二十九岁奔三之前。

宣适那时候也还是个小孩子。

十岁的他,不肯定可能把这样的话当真。

宣适的身上,有贵公子的气质。

长得又像漫画里的男主角。

在加上成绩好,在人群之中,原本就很耀眼。

他对小姑娘们的花痴,早就习以为常。

别的不说,就过去的这一年,爸爸妈妈的朋友圈里面,至少有四个小姑娘,说过长大以后要嫁给他一类的话。

这还没有算上学校里面,那些对他想入非非的女同学。

一直到这个时候,宣适的人生都可谓得天独厚。

可惜,好景不长。

一场大火,带走了宣适的家,和他所有的至亲。

那是一桩纵火桉,宣适也是纵火犯的目标之一。

着火的那一天,宣适教了一晚上,都没能让程诺明白5+6为什么等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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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适准备和爸爸妈妈回去的时候,程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拖着宣适,再三保证:“明天睡醒再教一遍,肯定能学会!”

程诺哭得过于伤心,宣适的爸爸妈妈只好让儿子暂且留下。

宣适这才得以幸免于难。

一夜之间,他没有了家,更没有了家人。

事发之后,宣适并没有直接沦落到无家可归的地步。

别的不说,爸爸妈妈至少给他留下了另外三处房产,都是极具投资价值的好地段,好小区。

问题在于,宣适当时还不到十岁。

一直以来,都是个被保护得很好的小少爷。

他不懂人间疾苦,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家是遭人纵火,不需要赔偿因为火灾导致的邻居的损失的。

但是,纵火的人已经进去了,且一无所有。

蒙受了损失的邻居,直接闹到了宣适爸爸妈妈的葬礼上。

火灾发生的时候,楼上的这户没人在家。

除了房子本身的损失,宣适家的大火,还烧掉了邻居家里的好几幅画。

每一幅都是花了好几百万拍卖来的,还没算收藏了十年的溢价。

为了房产,上赶着想要收养宣适的亲戚一看,三套房子加起来,还没有楼上一家人要求的赔偿金额高。

这也使得十岁的宣适小朋友,直接从香饽饽变成了烫手的山芋。

程诺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他拉着宣适的手,和他说,阿适,以后,我家就是你家】。

程诺的爸爸妈妈其实也不想招惹这些是非。

奈何程诺异常坚持。

为了让宣适留下,程诺绝食了整整三天。

宣适算得上一夜长大。

他需要面对的事情有很多。

凌驾于所有的事情之上的,是好好保护程诺。

这是宣适幸福童年的终点,也是他武力值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