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日一早,四人便兵分两路,高睿和桃儿便去马场,寻一批好马。徐辉阿莲则到这镇上,去购些生活必需品。
小镇不大,镇上只有一个马场,路过此地的江湖侠客,文人墨客,皆不忘在此地购下马匹。马场生意红火,掌柜的更是忙得不可开交。
高睿桃儿,走进马场。马场很大,马厩里,一排健壮的汗血宝马映入眼帘。购马的人很多,高睿二人进了马场,叫了许久也没人答应。见掌柜的正忙,二人便挑起马来。桃儿看中了一匹白马,白马肌肉暴起,四条腿十分健壮。那马儿低着头正吃着草,它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杂色,马鬃纤长轻轻垂在一边。桃儿伸手轻轻摸了一下,白马见了桃儿,好似欢快极了,尾巴时不时向上甩一甩,好似很喜欢它的新主人。
高睿过来细细打量了一下白马,高睿没有骑过马,自然也不知这马是好是坏。即热桃儿喜欢,且就这批了罢。
“掌柜的,我们要购马。”高睿急忙向掌柜的喊道。
“来了……”掌柜的忙的不可开交,见一位书生打扮的公子。便知来头不小,赶忙跑去招呼,“呦,这位公子,您这眼光可真好。这匹马可是我这里最好的千里马。”
高睿不懂马,便觉得掌柜的在骗他,心生疑惑,便问道:“掌柜的,我看你这马且是耐看罢了,何知它能日行千里。”
掌柜的听了有些不悦:“我看公子风度翩翩,是个文人墨客,没想到公子居然这么的不识货。我这马场的马匹,可都是这草原上好的马匹。这洪武年间,燕王讨伐北元,他手下的十万骑兵的马匹,可都来自这里。那鞑子以游牧为生,骑兵更是精锐,燕军骑上我们这千里马,自是打得那鞑子落花流水。我这马,可比那蒙古人的马快多了。既然公子不识货,那在下就先失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