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唱片能够在正规市场上热卖,接下来就会发行更多的唱片。
否则就只能继续走地下发行的路子。
最终地下乐队要么因为唱片渐渐卖不动,沉寂下去不知去向。
要么因为唱片大卖,被更大的唱片公司看中,宁愿出大价钱毁约也要挖走,热情唱片公司就只能含泪数着巨额赔偿,让本属于自己的乐队离去。
面对这种情况,汤姆菲利普斯也没有太多办法。
只能依靠平时的小恩小惠,感情羁绊来笼络他们。
毕竟热情唱片公司太小,凡是有野心有能力的乐队都会想办法离开,汤姆只能任由EMI这种大唱片公司收割人才,自己只求填饱肚子。
“真是不错的男孩们。”
以他的经验,当然看得出采石工人乐队的潜力。
如果只是给大唱片公司输送人才,刚才就应当跟他们签合同,接下来培养几年就可以转手卖给EMI、UMG或者BMG等大公司。
“真是优秀啊!”汤姆菲利普斯自言自语。
凯特连忙追问:“父亲,你就说一下嘛!既然看好人家,为什么不签约,我以后可是要继承热情唱片的呢!”
“啊?”汤姆菲利普斯顿时语塞:“我还没死呢!”
“迟早的事情!”
“那也不能惦记。”
“只要你说为什么,我就不再惦记。”
“那你听好了!”汤姆菲利普斯觉得还是解释一下:“他们的能力确实很不错,各方面都符合签约条件,可是他们的野心不小,尤其是那位经纪人乔尼,言谈举止表现得野心勃勃。”
“有野心不好吗?”
“野心要有,太大了却不好。”
“好吧!野心太大难以掌控,这算是一个原因,还有其他呢?”
“既然他们有能力有野心,你觉得愿意待在小公司吗?”
“只要条件够好…….”
“那你觉得需要多好的条件?”
“呃,顶格分成合同?”
“不,应当是公司合伙人。”
“啊?公司合伙人!”凯特大惊失色,“如此看好他们?既然如此,那更要趁早把人抓在手里呀!”
“咳咳!”汤姆菲利普斯赶紧把话往回收:“那只是一种可能,咱们公司虽小,却也价值十几万英镑,怎么可能见到一支好乐队就给股份?
“况且音乐圈里一切皆有可能,大师看好的音乐天才也会泯然众人,所以我还得看清楚再说。”
凯特了然于心:“父亲是想等他们唱片卖不完,然后再以救世主的身份帮他们,如此就算让他们进公司也不需要花太多股份?”
“没错,就是这样。”汤姆点头。
“可是您想过没有,万一人家唱片卖得好呢?”
“确实有这种可能,但是我也知道音乐市场上,不是唱片好就能热卖,还得有许多方面进行配合,尤其是那种跟主流音乐不同的唱片,叫好不叫座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
汤姆菲利普斯确实喜欢《yesterday》,可他更明白,自己喜欢并不代表用户喜欢,而这首歌颠覆太多传统做法,简直是跟当下流行的摇滚乐对着干。
如此独特的单曲唱片,他还是头一次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