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修说道:
“我这人喝酒比较随意,无论什么时候想喝,就灌几口,不想喝就不喝!”
李秋棠委婉道:
“聊斋《八大王》中异史氏作了一篇《酒人赋》。
有一物焉,陶情适口;饮之则醺醺腾腾,厥名为“酒”。其名最多,为功已久:以宴嘉宾,以速父舅,以促膝而为欢,以合卺而成偶;或以为“钓诗钩”,又以为“扫愁帚”。故曲生频来,则骚客之金兰友;醉乡深处,则愁人之逋逃薮,……止困其臀,勿伤其顶;捶至百余,豁然顿醒。喝酒之后,丑态百出,我还是少喝一点为好!”
“秋棠,你喝多喝少无所谓的,人生得意需尽欢,莫使金樽空月,我喝尽兴就好,你不能喝,那就多吃点肉!”
丁修一边喝酒,一边吃肉。
李秋棠拿了一块烤肉,十分矜持的吃了起来,觉得丁修烤的猪肉外浇里嫩,特别的香,特别好吃。
丁修喝了一大口酒,对李秋棠道:
“我记得看胡同文化中,汪曾祺写京都人易于满足,他们对生活的物质要求不高。有窝头,就知足了。大腌萝卜,就不错。小酱萝卜,那还有什么说的。臭豆腐滴几滴香油,可以待姑奶奶。虾米熬白菜,嘿!我这人也是很容易满足的一个人,没啥太大的奢求!”
李秋棠只是吃肉,偶尔抿一小口酒,也不说话。
有一句话,叫做酒壮怂人胆。
丁修在感情方面,可以说是单纯的像水晶,不会说些花言巧语,给女人画大饼,许下承诺,他觉得说太多,显得虚头巴脑,不够实在。
两人都是吃饭,不说话,气氛显得有点尴尬。
并没有想象之中的推杯换盏,觥筹交错、暧昧不清。
丁修在感情方面很是规矩,说不出,“你的眼睛真好看,里面有日月,冬夏、晴雨、山川、花草、鸟兽。但还是我的眼睛更好看,因为里面有你!”
“我曾踏月而来,只因你在山中!”
“在青山绿水之间,我想牵着你的手,走过这座桥,桥上是绿叶红花,桥下是流水人家,桥的那头是青丝,桥的这头是白发!”
之类,动人的情话。
他在行为方面,更是没摸过小姑娘的手,也没摸过小姑娘的脸。
和小姑娘亲嘴,就更不用说了。
可以说是人生的一种失败,也可以说是内心的一种保守。
现在这个开放的时代,想他这种人,可以说是像大熊猫一样,已经很稀少了。
李秋棠见丁修一直喝酒,看出了他的拘谨,她不知道对方以前是什么样的,有什么样的经历,会这样含蓄。
她觉得这种相顾无言,沉默无声的感情,才是最真切的,让人心里踏实。
丁修是得窍境界,能沟通天地灵气,千杯不醉的人。
但酒不醉人,人自醉。
他喝了两瓶牛二之后,脑子有点迷糊,趴在桌子上,沉沉的睡着了。
李秋棠见丁修睡着了,一时之间,感到手足无措。
她心想对方可是能胸口碎大石,一刀将一头小猪分成两半的人,自己要是把他扶进屋里,对方酒后乱性。
把自己搭进去了,那可就草率了。
她又想,对方要是从桌子上摔下来,很疼的呀!
李秋棠犹豫了一会,伸手抓住见丁修的胳膊,一边摇晃,一边大声喊道:
“丁修,你快醒醒,别在这里睡,容易掉桌子底下,还容易着凉!”
丁修睁开惺忪的睡眼,看向李秋棠,淡然道:
“我大男人一个,身子骨硬朗的很,不用担心,你要是吃饱喝足了,就拎着半拉猪肉走吧,不用管我,我沐浴在这暖洋洋的春光中,睡上一觉,酒就醒了!”
“那好吧!”
李秋棠起身,拎上桌子上的纸兜子,朝山下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