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半个月后。
七侠镇,一座气势恢宏的建筑,拔地而起。
经林晨改过的听潮阁,新的同福客栈终于完工了。
整体形如宫殿,高达六层,各层都有各自用处,有可以住宿的地方,还有吃饭的地方,还有大厅,也有包间,包间更是按楼层分为了不同的豪华程度。
一楼大厅的面积最大,进场听书收十文钱,茶水是免费的。
二楼专门做成了雅座,数量也依照着空间做到了最大化,收费是一两银子,除了茶水外,另外还提供免费的水果。
三楼依旧是小包厢,位置越是靠近讲书台,自然价格也就更贵。
四楼全都是贵宾包厢,收费自然也就以档次提高,服务自然也是更加的周到。
五楼是豪华包厢,收费自然最高,但服务绝对是最周到的,主要是身份的象征。
六楼暂时不对外开放,林晨准备后面再做安排。
林晨在建新楼的期间一直未曾说书,就是在等新的同福客栈建成。
等了足足半个多月,花了三千多两黄金,前前后后除了大雪龙骑,一共雇了数千工人,就是力求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加快进度,不然也不会需要这么多钱。
这段时间不少人来到同福客栈,无数次催促林晨讲书。
但他从未出来露过面,佟湘玉知道林晨的打算,这段时间一直都是她在外面招待远道而来听书。
众多听众听到林晨今日登台说书,无数人一大早就跑了过来。
七侠镇,也因此变得熙熙攘攘。
这次说书因为与次搁了很久,所以来的人极其的多,一楼宽阔的大厅已经坐满了,其中还有不少人为了听书,就地而坐。
楼的包间,也基本都没了。
光看穿着服饰,就知道各国都有人来,不光皇朝的人,甚至还在其中看到了一些星罗小势力的人。
而且很多人应该都是身怀武艺的江湖中人,很多气息连白展堂都觉得恐怖。
要知道他以前在江湖可是鼎鼎大名的盗圣啊,自身境界也达到了先天高手的级别。
可今日在这新同福客栈里,大气都不敢出。
见时间差不多了,林晨从楼走了下来。
缓步走向中间高台,青鸟一身侍女打扮,紧紧的跟在他的身后。
“林公子来了!”
“好多天都没听林公子说书了,这段时间快想死我了。”
“是啊,我都提前好多天,就在七侠镇住下了,就为第一时间能够听林公子说书!”
“我次林公子说完书,我就在七侠镇买了房子。以后咱就是七侠镇的人了,也是林公子的邻居了,都说远亲不如近邻,这么四舍五入下,我也算是林公子的亲戚了!”
“还有这样四舍五入的,那这么说,我视林先生为偶像,那四舍五入下,我不成了林先生的兄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