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吃下后一定有变化,可还是超出了心理预期。
因为,他的身体从脚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点一点的化为一颗颗的光粒子。
随后,这些光粒子在屋子里飞速窜动。
凌天的身影不断出现在卧室的角角落落,熠熠闪烁。
这是,光移动!
凌天狂喜,虽然他刚吃下果实,速度还没有达到顶峰,但也绝对能突破音速!
好半天,他才渐渐的恢复原身,露出让彦祖都自愧不如的帅气笑容。
据他所知,闪闪果实还可以发出强烈闪光,致盲敌人;也可以凝聚光粒子,释放激光,并引发大范围的爆炸。
当然,也可以将身体加速,使用拳脚进行重击。
在超高速的加持下,哪怕是最普通的一脚,也可以爆发出极强的力量!
凌天欣喜若狂,有了这样的速度,咳咳,出门旅游可方便了!
不但瞬间就到目的地,更关键的,省钱啊!
就这速度,绝对的千里江陵一日还!
想象一下,小丫头被抱在怀中,由于速度过快慌乱的不要不要的,接下来便会——
嘿嘿!
那画面太美不敢直视,但是可以充分的体会!
凌天绝对是个正人君子,就跟本文读者一样,对心爱女生的幻想止步于此!
体验了好半天,他才慢慢的停下,光束渐渐消失,他也恢复了正常。
再查看游戏面板,速度栏从60直接提升到111!
凌天直接愣住了。
闪闪果实,yyds!
时间不早了,他去洗了个澡,然后躺在床上,却因为太兴奋,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他拿起手机,屏保是一个笑的眉眼弯弯的女孩,橘色的晚霞中,她指着天空,绯唇半张,在说着什么。
女孩跟本文的女读者一样美,甚至作者都词穷了,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形容。
看了看时间,九点半。
小丫头应该睡了吧?
阮小夕的家乡,还流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习惯,所以她也早睡早起。
可凌天想她了,或许每个人兴奋或激动的时候,都愿意跟心爱的人分享。
“···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给我希望。我终于看到,所有梦想都开花,追逐的年轻,歌声多嘹亮;我终于翱翔,用心凝望不害怕,哪里会有风,就飞多远吧·····”
阮小夕真钻被窝了,不过还没睡着,正跟电脑前的暖暖一起听歌。
这是小女生最大的爱好,古风、民族、流行等等,基本上所有的类型都喜欢,但最爱励志偶像某涵的歌曲,经常单曲循环。
凌天为此专门买了最好的音响,只要忙完了奶茶店的工作,她回到房间就是听歌。
慢慢的,暖暖受到熏陶,也变得爱听歌。
“讲真,小夕,你为啥这么爱听某涵的歌曲?”
阮小夕仔细想了想:“嗓音肯定是最重要的,很有磁性很好听。另外,···或许是她身上的那股力量,不屈服,努力做最好的自己!”
“那倒是,在所有的歌手里,她最励志,又很暖心。”
“是啊,以前没遇到天哥哥的时候,我就在想,虽然我生活的很苦,可是这个世界上有跟我一样苦的人,比如涵涵,她都在努力的生活,我为什么不行?”
暖暖听呆了,忍不住转身看着小女生。
那张清纯的小脸上,充满了希望,和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