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没有想到离锋的剑不仅快,而且来势凶猛,长剑突破了长枪的防御,在胖子的身上留下了一道伤口
“这么多年,在我身上留下伤痕的人很多,但最后他们都死了”
“或许不是他们不是实力不如你,而是没有像你一样穿着什么东西”
“没想到被你看出来了,这可是救命的宝贝,我还嫌穿的少了呢,一枪,你若是接的下来,再说”
说完胖子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不知过了多久,胖子睁开了眼睛,长枪上金色的光芒像是水滴一样流淌着
这一枪很慢,像是小孩子举着他根本拿不动的长枪慢慢地走着,可在离锋眼中,这不是一把枪
而是一座山对着他压了过来,刺耳的音爆声不绝于耳,胖子的脚步声就像是战争的鼓声一般,让人热血沸腾
离锋大吼一声,让自己的心绪平静下来,他出了一剑,这一剑快若奔雷,比上一剑还快,剑身上雾气翻涌
这是他以前从没有施展过的一剑,拨云见日,达摩真人给他的剑法之中的第二招,因为使用之后
会有一刻钟的内力全失,但他在这一枪上感觉到了危险,半空之中火花四射,你退我进,你进我退
突然,两把兵器同时错开了,对着敌人刺了过去,离锋看着倒在地上的胖子,粗粗的喘着气
若不是他的锻体术,这一枪就打在胸口上了,揉了揉胳膊,他又停了下来,他知道这只左手怕是断了
“小子,你这又练内家功,又练外家功,小小年纪有如此成就,不简单,这么高超的手段应该是师从名师吧”
“名师算不上,但他对我的帮助很大”
“自古以来,很多人都想,鱼和熊掌兼得,到头来,一瓶子不倒半瓶子摇,你能走到哪一步我是看不到了”
“如果你是个天才,几十年的时间确实可以登峰造极,若是像我一样,就别有太多想法了”
说完胖子闭上了眼睛,死了,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一句俗语离锋以前是不信的,现在信了
随着离锋加入战斗,傅雪凝显得游刃有余起来,敌人身上的伤口不断的增加着,这种情况没有持续多久
胖子和瘦子对视一眼,瘦子向着后方跑去,驾着墙角的黄少爷向外跑去,与此同时,胖子把长剑对着他们扔了过来
两人向着旁边一躲,长剑突然炸裂开来,破碎的长剑向着四面八方射来,两人连忙向着屋外跑去
等他们再进去的时候,黄少爷还有那个瘦子已经消失不见了,屋子里只有两具尸体,两句胖子的尸体
“没想到他们三个居然会为他卖命,当年他们三人在江湖上也是响当当的人物,今天却为了他死在了这里”
“他们是谁”
“江湖人称青衫三兄弟”
青衫三兄弟,当年在漠北也是家喻户晓的,只是不是什么好名声,三个人都是马匪出身,烧杀抢掠
无恶不作,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销声匿迹了,有人说他们是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逃到南方去了
也有人说三个人被行侠仗义的剑客给杀了,各种说法不一而足,三人喜好身穿青衫所以人称青衫三兄弟
“小姐,发现一处地道”
“派人去追了吗”
“追不了,他们在地道里倒了油,现在地道里全是火,我们的人下不去”
“算了,不用追了,去下一家”
接下来的战斗进行得很顺利,天黑的时候,他们结束了战斗,离锋向傅雪凝告了个辞,说是要回客栈之中养一下伤
傅雪凝客气了一下之后离开了,说这些银两清点之后明天会派人给他送到客栈之中,躺在床上
离锋看着手中的一张羊皮纸,上面的线条标志着他是一幅地图,而离锋注意的只有三个字,太白城
看周围的山势,河流,这太白城的位置就是太白镇的位置,难道在很久以前太白是一座城,而不是一座小镇
吃了两颗丹药之后,离锋继续在房间之中炼制草药,转眼之间天就亮了,吃过早饭之后他就去了城主府
在傅云扬的带领下走进了后院,看着军容整齐的老兵,离锋的眼睛里全是惊讶
“士兵们,这位就是你们的新长官,在这里,你们的热血得不到燃烧,但是你们的新长官会让他重新燃烧起来”
“大家欢迎,我先介绍一下,他叫离锋,千夫长,可能你们没有听过,那我说另一个名字,墨笛”看着士兵们茫然地眼神,傅云扬开口说道
“参见大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