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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已经被吓傻了,哪里听得进去,仍然缓缓后退。
“嗷……”
蓦然间,那野猪嚎叫一声,倏地扑袭而出。
千钧一发之际,一条猎犬迅速扑向野猪,想要将其拦住。
然而,有一道身影比猎犬更快,正是墨玄机出手了。
胡八一和英子只觉眼前光影一闪,接着便听到一声惨嚎。
凝目一瞧,两人齐齐傻眼,一脸难以置信。
只见墨玄机骑在野猪背,双手犹如尖利的鹰爪,左手扣住野猪左眼和左颌,右手抓住野猪右耳和右腮。他那手指仿佛神兵利器,入肉寸许,鲜血淋漓。
那野猪吃痛之下,兀自“嗷嗷”哀嚎,凄惨无状。
然而,墨玄机的双腿,便似一柄霸王钳。
就这么死死地将它钳住,令其不能动弹分毫。
这便是墨玄机苦修五年的绝技,鹰蛇生死搏。
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全力以赴,既分高下,也分生死。
寻常人习武,五年压根练不出什么名堂,十年方可入门。
只不过,墨玄机不一样,他的武学天赋十分卓绝。
不论变化如何繁复的招式,他都是一学即会,一会即精。
再平平无奇的招式到了他手里,往往会化腐朽为神奇。
就连教他的那位老武师也曾经感叹,说此等武学天赋实是与生俱来,后天无论如何努力都难以企及,这已经不是老天爷赏饭吃了,而是老天爷追着喂饭。
其实,墨玄机练武飞快,卓越的武学天赋只是其中一个因素。
除了这个因素之外,另外还有两个重要因素。
一个就是他的金手指,轮回净眼。
在这双眼睛之下,万事万物的本质和因果纤毫毕现。
武学之道也在这一范畴。
能够直接看清武学的本质,修炼起来又岂能不快?
另一个则是他很有钱,而且舍得花钱。
常言道,穷文富武。
这句话绝对是至理名言。
因为,练武十分亏损气血,这就需要大量进补。
而大量进补则需要大量的奇珍大药。
这些奇珍大药哪里来?
当然是拿钱买。
这些年,墨玄机吃奇珍大药的花费,恐怕千万都不止。
如此三管齐下,他的练武进境又岂能不快?
据那位教他的老武师所言,以他此时的武术造诣,绿林中能胜过他的人,绝对不超过一只手。如果他不分心搞古玩,潜心修炼十年时间,必然天下无敌。
所以,他能赤手搏斗野猪,不过是等闲之事。
“起!”
就在胡八一几人惊骇无伦之时,墨玄机又猛地爆喝一声。下一瞬,只见他转身一记猛摔,那三百来斤的野猪竟然被他硬生生抡了起来,随即狠狠砸落在地。
吃了这一记过肩摔,那野猪又是一声惨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