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了电话的秦亦峥并没有及着催促阮沅,依然由着她哭。
风从他们的肩膀臂弯间吹过,吹动着阮沅的淡黄色的上衣,麻料的衣服里钻了风,地抖动着,秦亦峥恍惚觉得有只黄色绒毛的小鸟儿慢慢挥着翅膀,飞进了他的心里。他揽住阮沅后背的手臂不由又收紧了两分。
阮沅自己慢慢止了哭,她吸了吸鼻子,这才发现自己整个人都窝在顾子夜的怀里。他的体温、他皮肤上的气息和血腥味混在一起,仿佛一件他的旧衣,将她整个人都笼罩、覆盖。先前不觉得怎么样,这会儿才觉得脸颊隐隐发烫,心底隐隐又有些害怕,担心顾子夜会因为她的哭泣而冷酷地跟她说——看,你不过拿枪杀了一个人便哭成这样,像你这样的大小姐和我这种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的亡命之徒,怎么可能是一个世界里的人?
脸色发白的阮沅揪了揪秦亦峥的衣襟:“我不怕的,只是不习惯。”因为言不由衷,所以说话底气不足,最后几个字简直像蚊子哼。
明明是那么轻的声音,秦亦峥觉得胸腔仿佛被大石击中。已经害怕成这样,她居然还在在意他的态度,甚至说出“只是不习惯”这样的话来。背景干净的像一张纸的姑娘,自小应该就被家人保护得很好的姑娘,已经为他杀了人,难道她当真能习惯刀砍进皮肉里被骨头咬住的感觉?能习惯子弹穿过风射进皮肉里火辣的感觉?便是他自己,至今都没法吃红肉,只要看见大面积的红色就觉得太阳穴发痛,他尚且如此,怎么可能再忍心让她去背负这些?
秦亦峥想也没想,便伸出手指,替阮沅抹去眼泪:“对不起,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了。”
阮沅却被他的动作惊到,呆呆地看着秦亦峥。他的指腹有些粗糙,触在她脸上有种异样的感觉,仿佛被电到。
“我们该走了。”收回手指的秦亦峥连声音似乎都润泽了几分,原本就极其动人的音色此刻如同敲冰倾玉,清冷里带着一丝危险的悸动。
“我们”两个字一出口,阮沅的一颗心顿时仿佛蘸了胭脂的丝绵,洇得一塌糊涂。
她低低地“嗯”了一声,刚想站起来,但是跪在地上久了,膝盖发麻,居然有些站不稳,还好秦亦峥眼疾手快地抱住了她。
“我没事。”阮沅话音刚落,秦亦峥已经打横抱起了她。不再是像之前那般“扛麻袋”,他的左手托在她的颈弯,右手托住她的腿弯,是标准的公主抱。阮沅从来没觉得自己这般长手长脚,怎么放都不自在。左顾右盼里这才看见秦亦峥肩上的枪孔。
“你中枪了”她的语气又惊又痛:“快放我下来,我能自己走的。”
秦亦峥没有接话,只是依然抱着她往门外走去,陈良勇知情识趣地提着秦亦峥的箱子,他本来是亦步亦趋地跟着,但终归商人重利,走了几步又折回里屋,心疼地把地上的几只鸟头捡起来,这才小跑着跟了上去。
秦亦峥将阮沅抱进后排座位,冷冷地瞥了一眼陈良勇。
“你去开车,箱子给我。”
“是,是。”陈良勇缩了缩脖子,等到秦亦峥也坐进后排座位上,这才摸了摸额头上的汗,坐进了驾驶座位。
“你的医药箱在这里吗?”秦亦峥刚落座就听见阮沅焦急的声音。
他摇了摇头,将自己的提箱横放在膝盖上,打开箱盖的夹层,从里面拿出了一个棕色的小玻璃瓶。玻璃瓶上的标签恰好被他的手指遮住,阮沅看不见。但打开瓶盖的那一瞬,阮沅闻见了一股古怪的酒精味,说是酒精味,其实里面又混着一种霉烂的药味,总之,绝对说不上“好闻”。
秦亦峥却凑在瓶口,抿了一口,随着他喉头上下一动,他好看的眉毛下意识地皱了皱,然后才塞好了橡皮瓶盖。
“你喝的什么?”
“没什么,是药。” 棕色的玻璃瓶被秦亦峥握在手心,显然,他不想让阮沅看见标签。
“那给我看一下不妨事吧?”
“真的只是药而已。”秦亦峥话音刚落,阮沅已经伸手试图从他手里抢过瓶子。
如果他不想,这世上恐怕没有几个人能从他手里抢东西,然而视线触及到阮沅红肿的眼睛,秦亦峥心一软,终究还是松开了手指。
阮沅成功地拿到了药瓶。标签上面写着一个英文单词——“laudanum”。旁边还印有一只小小的骷髅头。
laudanum。鸦片酊。
拜学生物化学的阮咸所赐,阮沅知道鸦片酊是鸦片溶于酒精的酊剂,具有强烈的镇痛效果。阮咸告诉过她,她喜欢的英国侦探小说家威尔基柯林斯的《月亮宝石就是在他痛饮鸦片酊后写出来的,当时柯林斯的眼睛据说像“两袋子的血”。显然,这东西有严重的致瘾性和刺激性。
他喝这个,当然不是为了追求艺术的灵感,只是因为枪伤难熬吧。阮沅觉得心脏又开始慢慢地揪起来,她不由自主地握住秦亦峥的手,一脸担忧地望着他:“还痛吗?”
她的手还是凉的,秦亦峥努力朝阮沅笑了一下:“好多了。”
阮沅看着他没什么血色的脸,眼窝那里疲惫的青色,身体上的伤痕和血迹,忽然觉得无限的悲伤,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他。她似乎一下子明白了母亲所说的那句话——你爱一个男人越深,越是会发现他的疲惫、畏怯、孩子气。或许女人的爱情多少含有几分母性在其中,眼前的秦亦峥让她不仅想走进他的心里,更恨不得把他放进自己的骨血里温着,暖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