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娇第一次看到阳光帅气的应阳,是在大学入学的第一天。
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她终生难忘。
那时候,她还是傻乎乎的,完全是个呆呆的高三学生,穿着简单的牛仔裤和黑色衬衫,满怀信心地走进A大的校门。
因为家跟学校距离比较远,她是独自一人扛着行李到学校去的。
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有很多师兄师姐在门口接送,她不认识路,找了好半天才找到签到处,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胡丽丽看着她汗流浃背的样子,关切地问了一句:“师妹,你认识路吗?要是不认识路的话,我们找人带你过去。”
胡丽丽比林娇高一届,是林娇的师姐,也是林娇后来联系最为密切的一位师姐。
林娇傻乎乎地莞尔一笑,俏脸微红地道:“因为我是个路痴,所以不太认得路。”
胡丽丽的眼眉弯弯的,朝着在从林娇背后走过来的两位男生喊道:“你们回来得正是时候,把这位师妹送到宿舍去,她不认得路。”
“她住几栋?”其中一个皮肤黝黑的男生问道。
这名男生就是陈泽凯,跟应阳住在同一个宿舍。
胡丽丽:“一栋。”
“应阳刚走了,他送她妹妹去宿舍,好像也是去一栋。”陈泽凯累得够呛,刚回来肯定想歇息一下,连忙朝着已经走了一段距离的应阳大喊:“老三,这里还有一个小师妹,也是去一栋的,你顺便带她过去,行不?”
应阳在宿舍里年龄排行第三,而陈泽凯排行老二。
林娇对陈泽凯的第一印象就是,长得壮壮的,皮肤黑得像晒了一整个夏天的太阳似的,一看就知道是个东北汉子。
高大俊朗的少年回过头来的那一刻,林娇听见了自己咚咚的心跳声,它异常清晰地落在自己的耳畔。
那个夏天的太阳真是格外好看。
明明是艳阳天,是个令人烦躁闷热的夏天,可少年那一张清隽白皙的脸庞,让林娇觉得,有一阵阴凉的风吹过心海,带着茉莉花的清香味道。
少年低沉有力的嗓音从不远处传来,“行啊,你让她跟着我。”
林娇在那一刻,忽然想起了辛弃疾的《青玉案》: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她非常清楚,自己母胎单身了十八年,在少年回头的那一瞬间,居然心动了。
“师妹,你还愣着干嘛呢?赶快跟上去啊。”陈泽凯粗着嗓子喊了一句,林娇才回过神来,连忙追了上去。
“从我和他相遇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这将是永远的劫难,我这一生都难以逃开。”这句话,是林娇在爱了应阳七年以后说的,那时候的她,心如死灰。
林娇跑到少年的身后时,喘着气礼貌性地问了一声好:“师兄好。”
“我叫应阳,比你高两届,现在已经大三了。”少年隽黑的眉眼有淡淡的笑意,只是气质仍旧是清冷如霁月。
“你也是工商管理学院的吗?”站在应阳旁边的一位笑靥如花的少女细声问了一句,语气温柔。
林娇在那一刻愣了愣。
因为少女的长得很标准,是个典型的美女。
细长的眉毛,湛黑的杏眼,高挺的鼻梁,嫣红的嘴唇,再加上一张巴掌大的白皙脸蛋,完美得跟造物者临幸过似的。
见她不说话,少女落落大方地莞尔一笑,将落在眼前的长发别到耳后,“我叫余温,目前也是刚刚入学,请问你也是工商管理学院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