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5章 异国追讨,引渡受审(1 / 2)芸姐的爱情故事首页

在王小峰押到深圳海关受审之前,还必须说说梅小姐离开深圳以后去了哪里,又干了什么事情,她是如何被引渡回国的。

梅小姐劝说王小峰一同出境未遂,两人决定协议离婚。分手后,她带着女儿梅影偷偷离开深圳,首先潜入香港,在一条偏僻街道找了一家酒店,暂时居住下来。她要好好想想,今后该怎么办?母女住在哪里才能确保安全?

反复思考之后,她认为,是必须悬崖勒马的时候了。俗话说,当断不断,必受其乱。这种生意,以后绝不能再做了。这次,她的几个得力干将先后落马,虽然自己及时逃离深圳没有被抓住,但是入了海关的黑名单,等于已经暴露了。如今能够携款全身而退,已经是不幸中之万幸;如果继续做下去,等待自己的将是彻底完蛋,万劫不复!

再继续考虑,她觉得留在香港也有危险,不能确保安全,因为香港虽然和大陆制度不同,但毕竟是中国的土地,而且和深圳近在咫尺,深圳那边一旦出事,海关的手立即就会伸到香港来,自己就难逃厄运了。思考已定,不久,她又带着女儿离开香港,来到泰国。

来到泰国后,她深深松了一口气,认为母女从此安全了,再不需要日日夜夜提心吊胆,深藏不露,谨言慎行了,因为这里是异国他乡,举目无亲,周围没有人认识她,更没有人了解她的过去,之前在深圳的一切所作所为,被彻底隔断了,了结了;剩下的只有在深圳历年海上走私贩私积攒下的一个多亿的非法所得,足够母女俩享受终生了。

想到母女俩要终生在此过日子,她觉得应该有自己的住房,不能总是住在酒店里,这样生活也不方便。几经打听,盘算,她在泰国首都曼谷郊区购买了一处花园洋房,并配备了所需的家具和汽车,还请了当地的一名保安为她看家护院。

搬进新居,母女俩生活安定下来。她想及在深圳和王小峰分手时,王小峰交代她好好培养女儿读书、做人的话,认为是正确的,必要的;女儿应该有新的人生,新的生活,不能再走她的老路,于是她决定把梅影送进附近的一家华侨小学读书。每天看着女儿高高兴兴地上学,放学,心里充满甜蜜和希望。

可是,她完全没有想到,她的这一切行为已经被泰国曼谷地方的绑匪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们认定她是个华侨富户,大有钱财可以榨取,于是派人埋伏在她的住宅附近,伺机行动。

一个星期日,梅小姐开车进城买东西,留下梅影在家里写作业。梅影做完作业,便到门外路边的草坪上和附近的小朋友一起玩耍。就在这时,旁边开来一辆汽车在他们身边停下来,从车上下来两个蒙面男子,抓住梅影,不由分说把她塞进汽车,塞住嘴巴,蒙上眼睛,然后绝尘而去。其他小朋友一时惊呆了,汽车开走后,他们连忙跑到她家报信。梅小姐不在家,只有保安看守大门。当保安跟着小朋友赶来时,汽车已不知去向。保安寻找无法,只得打电话报告梅小姐。

梅小姐得知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大为震惊,立即驱车赶回家来;详细询问情况后,只得向警方报案。警方出动警力,多方查询,皆无线索。

半夜,绑匪给梅小姐打来电话,说她的女儿梅影在他们手里,他们给她喂了饭和水,现在好好的。要她准备好二百万元现金,明天,按照他们的指示,送到指定的地点,以钱交换女儿。

梅小姐害怕有诈,不敢相信是真,说:“我必须听见女儿的声音,确定她还活着,才能相信你的话。”绑匪答应,取出梅影口中的毛巾,把手机拿到她嘴边;梅影喊了一声:“妈妈,快来救我!”绑匪重新给他堵住嘴巴,拉到一边看守。

梅小姐听见女儿的声音,相信了,说:“二百万,我可以给你们,但是,你们必须确保我的女儿平安无事,毫无损伤;否则,我宁可把二百万一把火烧了。”

绑匪说:“这个,请你放心。我们跟你无冤无仇,劫持孩子,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钱。明天,你只要按照指定地点,按时如数把钱送到,我们保证孩子毫发无伤。”并且警告说:“你绝不许报案。如果在你附近发现警察或者异常情况,我们立即转移,撕票,你就等着给你女儿收尸吧!”

梅小姐连忙说:“我绝不报案。只求女儿早些平安无事,早点回家。”

绑匪说:“那就好。等候我们通知吧。我们只有确定你钱款齐备,并且没有报案,才可出面交接。否则,后果自负!”

第二天,梅小姐没敢通知警方,她备齐二百万现金,装进手提箱,等候绑匪通知。十点钟,绑匪打来电话,要她一人到河边的松树林中交接。她只得一人去了。

绑匪果然只是为了钱,他们既没有伤害梅影,也没有为难梅小姐。交接完毕,梅小姐平安顺利领回女儿。又过了一天,她向警方汇报说,女儿自己平安回来了,并未受到伤害。案件就此了结。

从此,梅小姐在泰国战战兢兢地生活,她每天亲自接送梅影上学、放学,不许她单独外出活动,生怕发生意外,或者再次被绑匪劫持。

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继王小峰被抓后,梅小姐手下的干将又有几人先后被深圳海关缉私队查获。经审问,他们共同交代是受梅小姐指使所为。待问及梅小姐真实姓名,现在何处,他们都说不知道,只知道她是香港人,她父亲是香港搞航运的老板,大家都叫她梅小姐。自从王小峰被抓后,她就离开了深圳,估计是躲到香港去了。

梅小姐是深圳海上犯罪作案团伙的首犯,要犯,重犯,必须缉捕归案,予以严惩;否则,其他相关案件就无法审理清楚。于是深圳海关警方就从深圳、香港开始调查,顺藤摸瓜,一直查到泰国,最后在曼谷郊外的一座别墅里发现了她。异国他乡,不便执法,他们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泰国大使馆与泰国警方几番交涉,最终把梅小姐引渡回国受审。

深圳海上犯罪作案团伙的首犯终于缉捕归案,深圳海关警局择日开庭审案。

法官抡动法槌,宣布开庭。指着梅小姐问:

“真实姓名?”

“梅子英。”

“曾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