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七章母子尬遇(1 / 2)和前妻的幸福官司首页

养父李喜和养母春儿,是绝对的好人,善良、耐心,尤其对我最好。

在改革的春风中,我渐渐长大了。

在我三岁的时候,已经成为了桃花乡街上的名人了。

原因有二:

第一,我的名字,不死!几乎大部分人都知道,有个叫不死的小孩,吃百家的母乳长大的,是真正的桃花乡人民群众的“儿子”!

第二,我到底是谁的孩子,养父见谁给谁说,我的爸爸是王八蛋,到底是哪个王八蛋,这是大家好奇的,都想通过关注我,想找到那个披着人皮的“王八蛋”。

几乎谁见了我,或同情,或喜欢,故意逗我,很多人会给我买吃的。几乎每个人,见了我,都会大骂我的“王八蛋”爸爸妈妈。

也就是在这种舆论环境下,爸爸妈妈更不敢认我了,准确地讲是怕我了。

由于养父家里的有五个孩子,养父的退伍军人,什么情况下都喜欢实施准军事化管理,排队成了我的习惯。于是,我只要看见有队伍的情况,都会自觉地排队,要么站在最前面,要么站在最后面,成为大家的开心果。

能快乐别人,愉悦自己的自信,就是从排队中得来的。

在桃花乡的街上,还有一个家庭同样实施着准军事化的管理,就是我爸爸妈妈家。

爸爸曾经是仪仗队的兵,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退伍了。

我的家里,更需要排队,不然的话的三姐和三哥就是被忽略的情况下,也就饿死了。

我们都在街上住,其实,我和哥哥姐姐们非常的熟悉,也经常的在一起玩。

妈妈在傍晚的时候,喜欢带着哥哥姐姐们,在街上转着玩,尤其是走到故道的小河边,去看桃花。

有一次,我也跟着他们的队伍去了。我太小了,站在他们的队伍后面,他们一开始根本没有注意到我。

等我们到了河边的时候,都蹲在小河边玩水的时候,妈妈才发现多了一个孩子,他仔细地数了几次,“一二三四······”

听到这几个数字,哥哥姐姐们突然站起来,大声叫喊着:“一二三四,一二三四,一——二——三——四!”

妈妈生气了,“立正,别说话,·······”她继续陌声地数着,满脸很是发愁了,“不对呀,咋七个呀!”

大姐惊讶地说:“就是七个呀,那个李主任家的小王八蛋,不死,还跟着呢!”

站在河边一个小土堆上的妈妈,突然害怕了,用手捂着眼睛,从指缝里,向着队伍最后面的我看着,小孩子调皮的本性,一下就被妈妈这种搞笑的姿态激活了,在她想看又不敢看的时候,我一下就从后面跑到她的跟前,并大声地叫着:“呀!”当我双手放在自己的头上,表示自己有犄角,很厉害的时候。

妈妈却非常恐惧地发出“啊”声,连连后退,也就是两步,直接半躺在河水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