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门口留个记号的想法,是叶向阳今早班前临时想到的。
前世的他也看过原剧情,知道这满院子的邻居里,有个盗圣棒梗。
再加昨晚拒绝秦淮茹要肉的事情,难免不被这小兔崽子惦记。
因此在出门前,他特意留了个心眼。
就是为了防着自己不在家的时候有人进去。
转头瞥了一眼贾家的方向,随后叶向阳才推门走了进去。
家里本来就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昨天剩下的肉也早已经被他收进了随身空间里面。
简单看了看四周之后,发现家里也没少什么东西,叶向阳这才坐了下来。
不过。
老话讲“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这小贼来了第一次没有收获,肯定还会有第二次。
不给他点教训,怕是这样的事情以后不会少。
看着眼前的大猪蹄,叶向阳也有点馋了。
“算了,一个小毛贼而已。”
“可不能被他坏了我享用美食的心情。”
口中念叨了一声,叶向阳拿起猪蹄便准备做饭了。
这两只猪蹄的做法他已经想好了,一只炖汤,另外一只用来红烧。
从厨房拿出各种调味料以及一点配菜后后,就开始忙活起来。
将猪蹄放在火烧一烧去除皮的毛根,再用小刀仔细刮干净后,直接用刀从中间劈成两半。
再从床下找到的瓦罐洗洗干净放到火做准备。
待到水完全烧开。
叶向阳一股脑的把切好的猪蹄塞入,再加一把黄豆和几粒红枣。
这小味儿,挠一下就来了。
讲道理。
六十年代的猪肉,可比他生活的时代香多了。
纯纯的农村小笨猪,那股醇香的味道光是一闻,都不禁让人口水横流。
文火炖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叶向阳用筷子戳了戳,发现猪蹄已经被炖的软软烂烂,汤也由原来的清水变成了乳白色。
看到已经差不多后,他再将盐、味精和胡椒面等几种调料依次放入后,搅拌几下,这一锅猪脚汤就算成了。
接下来他也没有闲着,而是打算将另一只猪蹄也处理了。
换成炒锅,简单炒一个糖色之后,再加入一些蒜片、干辣椒。
“滋啦”一声,
这红烧猪蹄的汤底也算制作完成了。
一顿操作之后,不多大会儿,浓郁的香味顺着叶向阳家的窗户飘了出去。
此时,正值轧钢厂的下班时间。
邻居们刚回到院子,就被美妙的肉香味给吸引住了。
贾东旭站在原地,像狗一样用力抽动着鼻子:
“欸?这谁家在做什么呢,这么香?”
他家已经好久没吃过肉了,因此闻到味道,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刘海中眼尖,伸出手来朝前面一指:
“看,叶向阳家的烟囱正在冒烟呢,这味儿估计是从他家来的。”
正当众人猜测的时候,听到声音的阎埠贵走了过来:
“呵呵,没想到这小子做菜还挺香。”
“老刘猜得没错,这香味啊,就是从叶向阳家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