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3章 火热真人秀1(1 / 2)宠溺小娇妻的教官首页

凌若可这一觉,睡得很舒服。

她的梦里全是跟擎风在一起的画面,所以她连梦里都在笑。

嘤咛一声,她轻轻地伸着懒腰,睁开双眼。在看到紫色的纱帐时,怔了一下,随即想起自己在什么地方。

正看着帐顶发呆呢,突然感觉自己的胸口多了一份重量。往下一看,一条手臂,再一转头,眼前一张放大的男性脸庞。她吓得倏地坐起来!“你怎么会在我床上?”

“别吵!”野狼正睡得舒服呢,咕哝一声把枕头扯出来往脑袋上一盖,接着睡。

凌若可低头看了看,睡衣还好好地穿着。再动了动两条腿,还好,没有做过那事的感觉。这才暗暗地松了一口气。

伸出手,本来想把他推醒的。但手快碰到他的时候,又收了回来。算了,这段日子他也没怎么睡觉,姑且把床让给他吧。

凌若可急忙下床去。轻手轻脚地打开窗,乡间的早晨太舒服了!空气很清新,呼吸一口,好像还有甜味。

迫不及待地跑进浴室里洗漱换衣服,然后噌蹭蹭地跑下楼去。

“若可姑娘,早。”

“早。我出去走走。”她小跑着出了门,有种去旅游的心情。

昨晚天黑着,虽然亮着灯,但很多东西还是看不清。这下,可以好好地欣赏了。

一踏出古堡的大门口,只觉得视野非常的开阔。古堡大门的两侧是花圃,鲜花盛开非常漂亮。中间的通道空出来,往前大概十几米是一道石阶,石阶下去是一条路。不是柏油路,而是青石板砌成的路,约略三米宽,很有古代气息。站在石阶往前看,近处是良田沃土,远处是山峰飘渺,满眼的绿色,仿佛没有尽头。

凌若可张开双臂,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一口,只觉得通体舒畅。心里觉得,这种气氛很适合放声歌唱!不过,好像有点傻气,嘿嘿……

撒开双腿,她开始沿着青石板路慢慢地跑起来,晨风吹拂在脸上,很惬意。呼吸进去的空气到了胃里,只觉得凉凉的,好舒服……

楼上房间的某扇窗打开,一个男人裸着上半身倚在窗边。看着屋门前的这一幕,看着傻傻的小女人兴奋不已的举动。

伸展双臂,伸了伸懒腰,昨晚难得睡了一个好觉。更难得的是,他到底没有碰她。自己也不知道,明明都已经战胜理智了,却还是最终停手了。

是因为这个女孩太像莫问了么?他也说不清。

这些年来,像白莲这样在容貌上有几分像莫问的人并不难找,但若可是第一个性子这样像莫问的。也许在她为了见他用酒瓶子砸自己脑袋的那一刻,他就已经被迷住了。他几乎以为,他的莫问又回来了。

然而,那双清澈的眼眸里,脉脉深情却并不是对他。再像,却终究不是莫问,不是眼里只有他的莫问。

野狼仰天呵一口气,缓缓地闭上双眼。再睁眼,已经变成无波古井,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情绪。

转身从暗门回到了卧室,拿起手机拨打电话。“明天抽个时间过来,我给你带了一个南瓜回来。”

也不等那边反应,他就按断了。

去衣柜里挑了一身白色的运动服穿上,神清气爽地下楼去。

“主子,醒了。是否马上用早餐?”尚慤早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在等待着。

野狼摆摆手,大步朝门外而去。看起来,脚步有那么一丝急切。

尚慤在身后看着,心想,那个女孩也许真的会是当家主母。他得吩咐这些下人醒目点,别得罪了他们未来的主母。

……

凌若可本来就没有跑步锻炼身体的意思,她只是享受这乡间的风乡间的空气而已。与其说她在跑步,不如说她在嬉戏,一个不时地停下来闻闻花香看看异草的调皮女孩。

野狼追上来的时候,她正蹲在路边逗弄一棵含羞草。A市也是大都市,她虽然不是那种养尊处优的大小姐,但也很少有机会看到这些原生态的花花草草。

“看你这样子,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你是24个月大呢。”24岁的人,还喜欢蹲在路边玩含羞草!

凌若可有些奇怪他会出现,随即吐吐舌头对他做了个鬼脸。“保持一颗童心才能活得更快乐!看你整天愁眉苦脸的样子,肯定是童心消失得太早!”

“一个没有童年的人,何来童心?”他也蹲下来,淡淡地道。抬手,拨了一下那株草,看着叶子合起来。

凌若可一下子不知道说什么了。怔怔地看着他,脑子里也搜索不出一句合适的话来。她知道,那些混黑道的人并不是心地坏,更多是生活所逼。

野狼看她一副苦思冥想外加同情的表情,失笑地拍了一下她的脑袋。“不用苦想一些无用的词语安慰我,不需要。”

当初莫问也是,自从知道他小时候的事情后,每天都恨不得像母亲疼爱孩子似的疼他爱他。别人不能说他一句不是,否则她就要跟人家拼命似的。

想起这些,野狼脸上隐隐有了笑容。不管时间过去多久,莫问都是他心底最温暖的记忆。

凌若可也注意到了他微微失神,还有脸上不易觉察的笑容。或许正是不时一闪而过的温暖的表情,让她觉得他不是坏人!“你应该多笑。”

野狼收了笑容,挑挑眉。“为什么?”

“因为人只要笑着,苦就会自己变淡啊。人生几十年,要是一直苦着过就会变得很漫长,不是太可怜了吗?”凌若可发现,人在安慰别人的时候,总是能说出很多的道理。结果到了自己身上,一切都是废话。

野狼听了,止不住笑了。“真是个天真的小姑娘。但有时候,天真本来就是一种幸福。”

什么都看透了的人,活着其实很没意思,简直就是受罪。很明显,他就是在受罪。

凌若可也笑了。“我也这么觉得。一个人可以天真,就说明有人给他撑起了一块干净的天空,那确实是一种幸福。”

野狼看她一眼,站起来,慢慢地往前走。是啊,就是因为有另一个人撑起一片天,才能有天真的资本。曾经,他也天真地以为生活会越来越美好的,那时候有莫问用瘦弱的肩头替他撑起一角晴空。

凌若可知道,他心里最深的地方,一定藏着一个人。她慢慢地走在他身边,不说话。

野狼看着路的前方,良久,突然开口。

“我认识她的时候,才初一,她高一。我是个父母都不要的野孩子,她是个父母自豪老师骄傲的好学生。她的父亲是医生,母亲是老师,家境殷实。我们的交集,始于一次打架。我以一对多,虽然把他们都打趴下了,自己也被打得头破血流。她就是那种很心软的人,鸡婆地要送我去医院,我不愿意,她死活拉着我去了小区的保健室……”

他没有再接着说下去,而是陷入了自己的世界里,将她隔离在外。

凌若可一个字也不敢问,她最怕戳了别人心里的伤。

两个人慢慢地走着,谁也不说话。鸟儿的鸣叫清脆悦耳,热闹了宁静的早晨。

野狼突然停下脚步,看着她。

凌若可也跟着停下来,不解地回望。

野狼伸出手,摸摸她的发,然后缓缓地将她抱住。

凌若可刚开始挣扎,后来发现他只是拥抱她,便僵着身体不动。她敏感地觉察到,自己一定在某些地方很像他心里的那个人。

野狼闭上眼睛,静静地抱着她一会,松开了手臂。“走吧,该吃早餐了。跑步,跟上!”

她还没反应,他就开始跑了。

凌若可愣了一下,撒腿跟了上去。

“快点,乌龟都爬得比你快。”男人轻轻松松地迈着腿,毫不留情地打击她。

凌若可虽然平时也会在小区里跑跑步,但那速度跟散步差不多。他看着跑得慢,但腿长啊,一步就当她三步了。所以,她追得很吃力。

“腿长了不起啊!”她不满地反驳!但还是卯足了劲跟上他的脚步,只是呼吸越来越重。

当两个人在古堡门口停下来,凌若可觉得肺里都着火了。一屁股就在石阶上坐下来,喘得跟水牛似的。

“这就不行了?我很怀疑,那估计接下来的日子你活不成了。”野狼摇摇头,走进屋子。

凌若可不明白他的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他打算把她培养成一个长跑运动员吗?算了,不管他葫芦里卖什么药。

凌若可等呼吸平复了一些,才走进屋子里。

野狼已经在餐桌旁进食了。

凌若可跑去洗了手出来。“哇,好丰盛!”这早餐比人家的午餐还要丰盛,果然是有钱人!

“丰盛是丰盛,但总少了那么一点味道,对吧?”野狼嚼着三明治,笑眯眯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