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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努力的年轻人;汤普森(1w,求订阅!)

苦,不怕;饿,不怕;累,不怕!

对穷人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他们怕的是生活没有奔头,低头是黑的,抬头还是黑的,这日子还怎么过?

自打几个月前,许大力和丁三在丰裕码头成功获得力巴的工作后,他们每天一睁眼就开始搬货,一天就管一顿饭,一个窝头加一碗刷锅水鸡蛋汤,吃完饭继续搬货。

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累到呼吸都觉得痛。

晚上回到工棚,跟几十人挤在一张炕上,脚丫子味、酸汗味儿、口臭味儿,再加上不知道谁放屁的味道,夹在在一起,堪比生化武器!

这也就罢了,一帮累了一天又吃不饱饭的力巴倒头就睡,也没谁会在乎味道了。

可此起彼伏的呼噜声,比打雷还让人烦闷,睡觉浅的人在这种环境下根本无法入睡。

就像许大力,他从小睡完这家睡那家,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好过,小小的年纪就习惯了察言观色而活,这就导致他睡觉特别浅,稍有风吹草动便会惊醒。

这样的人在这样的环境下简直是折磨,明明身体已经累到极致了,可就是睡不着,或者一睡着就被吵醒。

丁三就不一样了,虽然大家一样累,一样饿,可他能睡着,因为他从小就在牛棚里睡觉,跟什么猪啊、牛啊的一起睡觉,那味道,那声音,没比现在强多少,早就习惯了,自然睡得着。

别说,他睡得还挺香,因为白天太累了。

当然,如果只是这样,那没什么不能忍的,只要钱给够,什么苦不能吃?

偏偏干了几个月,俩人加起来才攒了不到100个铜板,这够干嘛的?几顿饭就吃没了。

“诶!我知道了~”

“既然没有机会,咱们就创造机会。”

这小子,许大力无奈摇了摇头,不过这也是丁三可爱的地方,若非如此,他也不会走哪都带着他。

但前面也说过,苦和累都不怕,就怕生活没奔头。

等他们一口气跑没了劲儿,人也懵圈了,转圈全是小洋楼,头戴大盖帽的警员帅气逼人,有轨电车叮叮当当发出清脆的铃声,这里仿佛又是另外一个世界。

那伙计一怔:

“不是要饭的?那你们是?”

“行了,好歹吃了顿饱饭,回头咱在感谢三少爷,眼下还是得想办法进楼外楼工作才是。”

“诶!我就爱吃烧饼!”丁三露出了可爱的笑容。

“对!就去楼外楼!”

许大力摇摇头:

“我也不知道,但我现在越来越佩服三少爷了,我喝了四碗粥,每一碗都给足了大米,一次两次也就罢了,他还坚持了这么多年,好多要饭的都对他感恩戴德呢。”

厨房里烹鱼,都可以嗅到鱼腥,厨房里生火,可以看到一缕缕的青烟从地板缝里冉冉上升……

“哈,朱先生,这还要多亏你了,上一次那批军火,可是让我狠狠赚了一把,回去之后,我就在田纳西买了块地,建造自己的庄园,如果有机会,请一定要去我那里做客,史密斯一家对你表示热烈欢迎!”

“嘿嘿,我听村里的书生说过。”

显然,朱传仁不是猪扒皮,他的狠都是对敌人,对自己人还是很仁慈的,即便是最低级的杂役,每个月也能赚18元左右。

跑了没几步就听见有人让他们站住,开玩笑,站住就死定了,俩人不管不顾,拿出在村里偷看寡妇洗澡,然后被狗撵的气势,一股脑冲出了码头,随后一头扎进了人流。

“怎么见,人家什么时候来咱们说的可不算。”

丁三嘴角还沾着一粒米,却忘记去擦,可能是想攒着,等到饿了的时候再舔?

“力哥,那包子太好吃了,明明就是普通的萝卜馅儿,为啥这么好吃呢?”

丁三已经很满足了,只想着踏踏实实干几年,攒点钱,娶上一个老婆,生上几个娃娃,那日子可就完美了。

不过大家伙也都知道他是个大胃王了,实在太能吃了,拳头大的包子,别人吃五六个已经很多了,许大力一口气能吃十四五个。

“他怎么说?”

于是1918年时,汤普森冲锋枪重新设计了新的供弹具:有50发和100发的弹鼓,还有20发和30发弹匣。

当然,房租高低主要看地段和时期,公共租界以外的地段,房租并不算贵,比如在HK区一栋房子的月租金也可能只要3到4元。

不过,汤普森冲锋枪的实际研发工作是另外的人完成的,一个叫O.V·佩思,另一个叫T.H·奥克霍夫。

不过来到前线后,丑国士兵在堑壕战中却遇到了一个难题,他们发现自己手上拿着的栓动步枪:

不仅携带起来十分不便,而且火力偏弱、射速太慢,打起仗来十分吃力。

而且勃朗宁步枪在持续射击时后坐力很大,特别是士兵在行进中射击时,射手很难控制住枪口上跳,精准度大大降低。

之前跟朱传仁有过几次合作,双方对彼此都有不错的印象。

朱传仁故作狐疑:

“难道你的中文出问题了?我刚刚说的不清楚?”

“呵呵,不要动不动就生生死死的,没必要,要用这里解决问题!”朱传仁点了点自己的脑袋说。

“兄弟,我想了一下,比起去码头当苦力,要是能去酒楼当伙计是不是更好?赚得多不说,在酒楼打工肯定不缺吃喝。”

“这枪在丑国卖什么价我心里有数,单支价格确实昂贵,但如果批量购入,还是有下探空间的,你也别跟我提运费。

大师傅倒也没失望,他知道丁三不是这块料。

“那个,哥,反正伸头缩头都是一刀,来都来了,总得试试吧?”

一时间,在丑国各个街头的那些“嘿老大”们,时常都能看到他们拿着汤普森冲锋枪“哒哒哒”狂射不止,因为独特的声音,也被人们称为“芝加哥打字机”。

“可是他们不要咱们怎么办?那就跪地上求,死皮赖脸!”

“大力,好好干,你小子有前途!”

“开水白菜这道菜首先是汤,也就是所谓的开水,这个东西是用七八只老鸡,老鸭,上等火腿,干贝,瑶柱,以及看厨房里还有什么珍贵食材,一起放里头,小火慢炖八个小时而成。

住在这里,假如厨房里杀鸡,无论躲在哪一个角落,都听得见鸡叫。

“好兄弟!”许大力狠狠拍了拍丁三的肩膀。

“三少爷,这是史密斯送给咱们的,还配了一个基数的弹药。”

17年的时候,丑国以德国战车协助墨西哥鸡肉卷侵略丑国为借口,正式向战车宣战:

余光瞥见这一幕的伙计心中笑着摇头,还说不是来要饭的,白费自己的口水。

不过不吃也不行,只能少吃,所以大米算是低收入家庭的主要支出,省也省不下来的。

许大力目光闪烁:

“总有办法的,实在不行就弄出点动静~”

“怎么创造?”

再说回烧饼,许大力和丁三二人咬咬牙花了十个铜板,一人得了一块烧饼,巴掌大小,吃起来又酥又香,吃一个就想吃第二个。

“嘿嘿,反正您教我跟教我哥是一样的。”

当然,现在这个版本的打字机重量还是太重了,空枪就有5公斤,要是加上子弹,相当于抱个小孩在冲锋,实在不适合军用。

但现在的房租几乎比十几年前翻了一倍,一间亭子间就要十二三个银元,而且招租广告刚贴出去,往往浆糊还没有干,房子已经租出去了。

丁三指着一个送贵客出门的小姐姐的说道。

“咋进去啊,没听那伙计说吗,饭店不招工!”

亭子间几乎都是朝北的,所以夏天闷热,冬天酷寒。

“可不是吗,可是咱们不干这个又能干嘛?好歹这里有睡觉的地方,还管一顿饭,哥你要是饿了,咱们奢侈一把,下了工出去吃碗阳春面?”

俩人四目相对,给彼此一个眼神打气,气势汹汹的冲向后门。

“亲爱的朱,我们又见面了!”

“您看我怎么样?我愿意学厨!”

小小一方空间“冬凉夏暖”,待一会可以,要长年累月住在那里真是吃不消。

“是啊,我就瞅着这小子机灵,要不是他不愿意学厨,我都想收他当徒弟了。”

许大力和丁三趴在饭桶前大吃特吃,不得不说,许大力的这个决定真是太对了,赚多少钱不说,一天三顿饭能吃饱,这就是个巨大的进步。

“你说的是有多少要多少?”

这样的生活搁在以前根本不敢想。

“兄弟啊,哥觉得咱们还是冒失了,就这么去,人家能要咱们吗?”

“要不能叫楼外楼呢?”

原本还觉得丁三这话没出息呢,许大力转念一想,好像没什么毛病,不管如何,吃顿饱饭不正是他们俩人最大的心愿吗?

至于会不会丢脸,许大力表示:都快饿死的人了,要脸有毛用。

丁三恋恋不舍的挪开视线爱你,很没出息的擦了把口水,憨笑道:

“原来魔都的姑娘都这么漂亮,白的跟莲藕似的。”

“呵呵,这枪在战场上问题很多,但在城市里,绝对是大杀器!”

“走吧,咱们买两个烧饼垫垫,然后想办法去仁和码头!”

可许大力听懂了,一股羞恼之情从脚底板直窜天灵盖:

就拿租房来说,十几年前,一间厢房每月房租7个银元,而当时魔都一家大面粉厂的工人,一个月的收入也不过7到10元,稍微厉害点的管理层,薪水能达到80元。

什么是亭子间,这可以说是魔都特色了,也是石库门房子里最差的房间。

史密斯抓了抓头发:

“啊?”

但是,如果你还想要,肯定不是这个价格了。”

“多谢了,如果有机会我一定去!”

朱传仁把这把枪的优缺点大概一说,老谭就明白了:

“厉害!”许大力冲自家兄弟比了个大拇指,随后抬头望着蓝天白云,暗无天日的过了几个月,终于又能呼吸新鲜空起来,就是舒坦。

但他们可没有钱买第二个,吃一个垫垫就得了,好歹肚子不叫唤了。

朱传仁点点头:

“咋了?丁三,你不觉得这日子没奔头吗?”许大力终究还是个孩子,原本带着一腔热血来到魔都,结果现实将他轰成了渣渣。

丁三一咬牙:

“什么动静?”

吃完了烧饼,俩人也不嫌脏,把手上的油水填了个干干净净,比用洗洁精洗过还干净。

“什么都没说,装作一副跟我很要好的样子,还跟工部局的同事介绍我呢。”

俩人一看周围没人,也不管地上的几个麻袋了,撒丫子就跑。

因此只要米价一上涨,那些老百姓不免要摇头叹息,说日子过不下去了,但对于高薪人士来说,这点浮动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晚上回到集体宿舍,虽然还是大通炕,但至少人没那么多,也就十来个人一个房间,五六个人一个炕,地方宽绰,也不冷,更不潮,比之前的环境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他话还没说完,丁三的呼噜声已经震天响了。

其实汤普森冲锋枪诞生有几年了,一站爆发后,为了“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丑国一直都在等待合适的时机参战。

但为了省钱也没办法。

顾名思义,汤普森冲锋枪就是“清扫堑壕的火力扫帚”。

“嗯,罗家栋找到了吗?”

虽然汤姆森冲锋枪的射击精度并不高,但在面对密集敌人的冲锋时,这种冲锋枪的强大火力优势就体现出来了。

其实现在魔都的物价已经在起飞前的滑行阶段了,各行各业,生活中的衣食住行,无处不在涨价。

“呵呵,史密斯先生,多年未见,风采依旧啊。”

“行,我跟他谈谈~”

“史密斯手里的现货只有30把,如果再多就得从丑国调货了~”

丑国远征军开赴欧洲战场,加入了对战车及其同盟的绞杀。

丁三麻了,不知道如何是好了,去也是你,不去也是你,到底要怎样?

“行,都要了,对了,价格多少?”

至于没有名气、初来乍到的一般撰稿人,他们每月的稿费收入只有二三十元,只够魔都一月的生活费,可谓是标准的“亭子间文人”。

“嗯,跟史密斯说,这枪有多少咱们要多少!”

许大力稚嫩的面庞胀红起来:

“三少爷心善我佩服,但我们真的不是来要饭的!”

丁三点了点头:

至于那些拉黄包车的苦力,他们一般只能吃蔬菜、豆腐、咸鱼等,这在当时被认为是“极为低廉而粗劣”的伙食了,但是至少能吃上,而且还能吃的八分饱,这就很不错了。

所以,丑国高层根据自己的所谓经验,以及造假等原因,彻底把汤普森冲锋枪打入了“冷宫”。

丁三立马问:

“所以咱们去楼外楼?”

朱传仁似笑非笑的说:

“史密斯先生,你要明白一件事,我在丑国的朋友可不止你一个!”

我名下就有航运公司,如果你愿意,只要把枪运到旧金山,剩下的就不用你管了!”

“别看了,再让人误会咱们是流氓。”

朱公馆,朱传仁正在研究一把新枪,这把枪的造型非常奇怪,枪身瘦长,重量虽然重,但要是单手举起射击,姿势却很帅。

“你还挺会形容~”许大力轻笑道。

“力哥说得对。”

“算了,上次咱俩吃那一顿,我现在想起来牙花子都疼。”

而眼前的场景,仿佛才是老乡口中美丽而现代的大魔都。

中间的锅要一直盯着,汤顶必须成菊花瓣状,一夜不睡的结果会是你能想象到的最鲜香的浓汤.

之后鸡脯肉,精瘦肉剁茸,把汤单乘出来,再次加热,快开的时候把两种茸加入,由于肉茸的蛋白质会吸附汤里的油和颜色,当沉淀之后汤会变得清澈如水,所谓开水,如此而得。

当然,这个拮据是针对那些生活条件好的人来说,但对比魔都以外地区的民众已经很不错了。

“去弄点巴豆!”

大师傅斜眼撇了撇丁三:

许大力清了清嗓子,又整理了一下早就洗到发白,满是补丁的衣服,尽可能让自己的形象好一些,随后冲丁三一努嘴,走着!

朱传仁眼中闪烁着玩味的目光,这可是大名鼎鼎的‘芝加哥打字机’,嘿帮火拼的标配啊。

“没事,他喜欢演戏,我就陪他演,看他能演到什么程度。”

其他日子则以蔬菜、豆制品为下饭菜。

再差点的,一个月也有一次荤菜。

丁三舔着脸凑过去:

“他开的价格是400刀一把,30把就是12000刀,子弹的话,加1000刀全送给我们。”

随后加热开水,把菜芯放在漏勺里,用开水一遍一遍的浇,浇过的底汤统统不用,菜芯烫熟之后,再加热一份开水,把烫熟的白菜浸入,开水白菜才算完成。

朱传仁顿了下,幽幽说道:

“前几天的宴会上,我见到了克莱门特~”

设计师们辛苦研发出来的冲锋枪,却陷入到了“无人问津”的尴尬境地!

前线士兵的反馈立即得到了高层的重视,于是当时著名的枪械设计师约翰·摩西·勃朗宁亲自出马,为他们设计了一款自动步枪:勃朗宁BAR。

这个工资倒是和普通工人的月工资差不多,一般在20元上下,家庭月收入超过50元的话,就基本达到小康水平;

如果家庭月收入有一两百元,就算是中产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