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百四十一章 钱宇认罪(1 / 2)神探:睁开双眼,我被铐在审讯室首页

市局。

会议室。

能去帮忙的都去帮忙了,会议室只剩下陈益、卢政凯和周业斌三人。

他们要做的,就是等待。

周业斌在房间来回踱步,一会站在窗前,一会又返回桌子,对结果的期待让他显得有些焦躁。

卢政凯也是如此,在长久的安静后,他拿起烟盒从里面抽出一根香烟递给陈益,说道:“抽屉里那个凹点,真的会存在血液残留吗?”

如果能提取到血迹,并且血迹主人来自受害者,那么便是铁证了,足以撬开钱宇的嘴。

陈益接过香烟:“只能说,有可能吧。”

刚回市局的时候他去技侦那边看过,通过高倍放大镜初步观察,能看到凹陷部分内有暗红颜色存在,不出意外的话就是完全凝固的血迹。

前提是,凹点是凶器造成的。

眼下都是推测,事实如何需要实验室那边验证,应该用不了太长时间。

自钱大康家洗手间所采集的样本也都送到了实验室,从每个样本中尝试提取dna,若找到和受害者相吻合的,可作为证据链之一。

但这件事相对那个凹点,有收获的可能性并不大,毕竟他不是脱光衣服作的案,检测只是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比如行凶时溅到身上的血迹不小心渗透到了衣服内部,残留在体表。

另一边。

何时新通过监控很快锁定了钱大康的行车轨迹,在差不多到洪中区和新头镇交界附近,失去了踪影。

监控显示,钱大康右拐进了小道。

他本就是新头镇的人,修理厂的位置也在距离新头镇不远,可以说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方圆五公里之内,对周边环境必定极为熟悉。

出门的时候,应该就已经想好去哪处理凶器了。

确定监控无法再拍到钱大康的车,何时新快进视频得到对方返回的时间,中间过去了四十分钟。

现在,就要判断钱大康到底是把东西扔掉,还是把东西埋了起来。

“按照正常人的逻辑,当然是埋起来最安全,若随便找个地方扔掉,早晚会被路过的人捡到。”

何时新根据卫星地图还原小路情况,计算车速,埋体积小的物品和埋尸差别很大,用不了多长时间,找个相对安全的位置挖点坑埋点土就可以了,大概……二十分钟差不多能搞定。

也就是说,钱大康的车在小路上行驶了二十分钟左右。

根据车速画出范围,何时新立即命令全体侦查员出发,能调的警犬全部调过来,对区域内地面展开地毯式排查。

“不要有盲点!这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听明白了吗?!”市局门口,何时新做最后动员。

众警员:“是!”

车辆启动,警灯闪烁,十几辆警车迅速向新头镇赶去。

现在是晚上,距离灭门案案发过去了超过五十个小时,专案组的动作还是很快的,当前已经锁定了钱宇的作案嫌疑,将破案时间控制在了七十二小时之内。

某种程度上讲,这还要依赖于钱大康的骚操作。

如果他没有破坏修理厂的监控,专案组也不可能这么快怀疑到钱宇头上,当时走访工作刚刚开始,就算是陈益也不可能无缘无故怀疑一个开在国道的普通修理厂,哪怕纪景福在一个月内去过三次。

钱大康不是凶手,有疑点也查不出什么东西,因此想要查到钱宇,专案组需要耗费不短的时间,而钱大康将这个时间大大缩短了,聪明反被聪明误。

很多犯罪嫌疑人都是这样,为了脱罪很喜欢和警察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殊不知做的越多,错的越多。

警方不怕干扰性线索,就怕什么线索都没有。

新头镇。

农作物种植地。

月光倾泻洒在空旷的田野上,为有条不紊的搜查行动增添了一抹不寻常的色彩,几十只警犬由各自的训导员带领着,从外围开始,对前方区域展开了密集搜索。

德牧较少,更多的是史宾格。

史宾格犬有着高度灵敏的嗅觉,在搜索工作中,它们往往会作为首选,广泛用于血迹搜索、搜毒、搜爆、搜救等领域,全国大型安检工作经常可以看到它们的身影。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包围圈缓慢缩小,一只史宾格突然停下脚步,鼻子在空气中急促地嗅探,随后吠叫起来。

“何队!”

异常举动引起训导员高度警觉,立即呼叫何时新。

何时新带人迅速围拢,只说了一个字:“挖!”

这只史宾格好像听懂了,立即用爪子去刨开表层浮土,但何时新的命令并不是给它下的。

训导员将自己伙伴拉走,三名警员上前,抄起工具小心翼翼的开始挖掘泥土。

第一铲下去警员便有了感觉,掌心传来的阻力并不大,这是新土,很有可能就是钱大康掩埋东西的地点。

随着挖掘的深入,一个黑色塑料袋出现在警员视野中。

挖掘工作当即停止,几名警员蹲在地上改用手刨,最终将整个黑色塑料袋拎了出来。

塑料袋有破损,破损原因来自于利刃,能看到匕首的尖端刺破袋子裸露在外,上面有着让所有人振奋的颜色。

血迹!

看到这一幕,何时新轻呼一口气,案件终于迎来了重大进展。

“带回去,小心一点,直接交给技侦。”

当前没有检查条件,塑料袋上很有可能留有钱大康的指纹,需要送到市局做进一步处理。

市局。

得到消息的陈益三人马上离开了会议室,在众人的注视下,戴手套的技侦警员慢慢打开了面前的黑色塑料袋,映入眼帘的是是一套衣服和一把刀。

继续翻,还有鞋套和手套,连口罩都有。

正如专案组所判断的那样,嫌疑人在作案的时候把自己包裹的非常严实,这才导致现勘没有在现场找到任何指向性线索。

衣服是黑色的,刀和之前专案组所购买的水果刀一模一样,上面布满了血迹,钱大康在掩埋前并没有选择将其清理干净。

他或许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而且杀人的还是自己儿子,当时的惊恐可想而知,根本没有时间去想太多,能做的,就是让这些东西尽快消失在自己眼前。

钱宇回家的时间不到十点,钱大康出门的时间是凌晨三点,中间隔了五个小时。

五个小时,去掉钱大康发现凶器的时间,这对父子应该进行过长久的交谈。

至于钱大康的妻子知不知道这件事,暂时不清楚。

“一定检查仔细了!”看到凶器的这一刻,卢政凯下达命令,“指纹、dna,绝对不能有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