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小子,有种你别出来,老子今天就跟你耗在这了,看谁耗得过谁。正好今天的晚餐有着落了,我还犹豫要吃什么口味呢,你来清蒸,老陈死太久,红烧最合适。”
残脸男没有下巴,一边说着,口水哗啦啦淌了出来,仿佛已经看到种庄被大卸八块,装在锅里清蒸的画面了,很显然,他对自己的枪法很自信。
由于全身心注视商铺,残脸男丝毫没有发现旁边的动静,或许,他只需要站起身,随意扫视一遍下方的马路,就能在车辆与车辆之间的空隙中,发现正在爬行的种庄。
“每个拾荒者都是这样自负吗?”,就连趴在马路上的种庄都忍不住吐槽。
换作正常环境,种庄的吐槽不无道理,可现在他面对的是末世中的拾荒者,他们平时猎杀遇到的人类,无一例外,绝不会反抗,偶尔有几个,也都因为恐惧,自乱阵脚。
因此,哪怕残脸男已经看见种庄杀了自己的同伴,他也不会对种庄提起太多戒备,顶多就是把种庄的身份,从兔子,换成了具有一点攻击性的小鹿,本质上依旧是供他玩乐的猎物。
大概也是因为多年的单方面猎杀带来的快感,已经让残脸男麻痹了警惕神经,从而忘记了,哪怕只是兔子,抑或是小鹿,在绝境之下,也会奋起反击。
更何况他现在要猎杀的,还是绝不会将自己的生命任人威胁的种庄,并且种庄正在试图反击。
此时的地面,凡是接触到阳光的地方,至少有四五十度的高温。
也亏得种庄冲出商铺前,把外套给穿了回来,饶是如此,在身体与裸露在阳光的地面接触的那一瞬,种庄还是感受到滚烫。
越是靠近公交车,种庄的速度就放得越慢,确保在爬行过程中,不会弄出异响,引起残脸男的注意。
八百米的距离,种庄头一次觉得比一万米还漫长。
也不知爬了多久,种庄终于爬到公交车底下。直到现在,公交车顶上的残脸男还在继续专注瞄准镜里的视野,愣是没发现敌人已经来到自己脚下。
种庄翻了一个面,平躺在车底,将烫得通红的双手放到眼前,嘴里不停对着双手吹气,试图缓解手掌上的疼痛。
稍微休息了一下,种庄继续在车底爬行,与刚才的方向不同,他这次是在车底顺着公交车尾灯爬行,因为他的目标是排在这辆公交车后面的另一辆公交车。
之所以要这样做,是因为种庄不想直接爬上残脸男所在的公交车,并与之正面发生战斗,毕竟这家伙手上有枪,而且刚才种庄也领教到,这家伙的枪法的确不赖。
种庄的目的不是弄死残脸男,而是留下他的活口,套取情报。
不一会,种庄爬到了第二辆公交车的尾部,并从爬行姿态换成了蹲立姿态。
利用公交车屁股后紧贴的小轿车,种庄很轻易地爬上公交车顶,选择爬而放弃直接跳跃,也是为了将发出的声响控制到最低。
种庄终于站到狙击手身后,看着狙击手趴在车厢上保持狙击的身姿,种庄没有完成计划的喜悦,反而是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无奈,他轻轻摇头,暗暗吐槽:“拾荒者都是这德性吗?看来这家伙比刚才那个头套男也差不到哪。”
没有懈怠,种庄举起标枪,瞄准残脸男手上的狙击枪。
还是老套路,投掷标枪前,种庄先吹了一声口哨。
前方车顶的残脸男听到口哨的一刹那,立马反应过来,下意识地扭过半边上身和脑袋,向后查看,也是这一瞬,他的注意力分散,放在扳机上的手指头都滑落了下来。
时机已到,没有犹豫,在残脸男惊悚的眼神中,种庄手里的标枪嗖地一声划破灼热的空气。
残脸男甚至没来得及作出反应,他手里的狙击枪已经被标枪扎成两段,蹦飞下车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