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世安生的满脸络腮胡子,块头高大,脸庞黝黑,声音洪亮,不过才二十上下的年纪。
也不知他将来犯了什么大事,在曹雪芹《红楼梦》原著中,竟是进宫做了个小太监,还专喜欢去宁荣二府勒索钱财。
可现在,他却是秦瑁除了焦大之外,最忠实的狗腿子。
这猿粪,当真是妙不可言!
趁着身子还热乎,秦瑁去自个的营帐冲了个冷水澡,还特意换了一身干净的正六品武官官袍,去了营中将领用餐的饭堂,
他打算吃过朝食后,就去城里看看,这么多天过去了,是杀是剐,好歹给个准信啊!
这么吊着,秦瑁真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伤脑筋!
这个饭堂的伙食是整个大营最好的,秦瑁能来这里用膳,完全是沾了水湛的光。
秦瑁一个人打了六荤三素九个菜,鸡鸭羊肉样样皆有,一双筷子又插了十个肉包子,大嘴里正嚼着一个,吃得满嘴是油,
寻了一处不显眼的角落,自顾自大快朵颐起来,好不快活自在,只是缺了一壶浊酒,要不然更完美了。
秦瑁才扒拉了几口,一个五十一二年纪,中等身材的游击将军,端着餐盘走了过来,笑呵呵地道:
“秦兄弟,恭喜了!一早儿就听说,你被王帅提升为亲兵营统领,呵呵……老哥这厢给你道喜了!”
说着,那略显富态的游击将军放下餐盘,在秦瑁对面一屁股坐了下来,一脸笑意地看着他。
秦瑁抬头看了一眼,觉得此人有些面熟,只是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曾见过。
嗯,
有过一面之缘。
他唤作孙怀恩,年轻的时候犯了不能了的事,便拜在了宁国府老太爷——一等神威将军、京营节度使贾代化的门下。
现在是大同镇一个不怎么出彩的游击将军,一大把年纪了,身子也不爽利,却还是不退下来让位给儿子(大魏军制,军户世袭,父退子继),
把持着军职权利不放,倒是和大明宫那位禅让的太上皇有点像。
一样的贪权!
四个月前,王子腾作为京营副帅,领大军驰援东镇台的时候,把秦瑁介绍给了宁荣二府的门生,是以,两人有过一面之缘。
只是,时间过去那么久了,秦瑁残缺不全的记忆早就模糊了,心中想了半天,才隐约记起这号人物。
秦瑁面上很是平静,心中却是暗恼,中山狼的父亲,能是什么好鸟?
“孙老哥,这话怎么说的?小弟听不明白。”秦瑁摇摇头,一边扒拉饭菜,心不在焉地问道。
秦瑁这样不咸不淡,孙怀恩也不气恼,仍是笑呵呵的,跟个慈祥的小老头一样。
他们俩初次见面的时候,孙怀恩就知秦瑁性子冷淡,不大爱说话,而且饭量奇大无比。
一身腱子肉,力气更是大得出奇,二三十万人的大军中,竟无一人是秦瑁的对手,也不知他是不是饿死鬼投胎。
“呵呵······昨日,你去草原刺探军情去了,回来的晚,自然不晓得此事。”
什么刺探军情?
秦瑁只是熟悉路径,情况不对,立即跑路,就是投奔鞑靼也比在大魏被砍脑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