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娱乐的女HR一旦打开了话匣子,非常健谈。
她指着合同条款,逐条向江牧尘阐述,她认为合同中比较重要、或者是比较能体现她们公司给的待遇优厚的部分:
“歌曲收益分成,创作人与公司五五分。”
江牧尘点了点头,问道:
“歌曲的定价,一般是怎么定的?创作人本人有定价权吗?”
HR思索了两秒钟,缓缓地点了点头:
“这个嘛,除了一些金牌创作人一歌一议以外,其他创作人写的歌,公司大多会有专门负责定价的工作人员跟进,依据歌曲的质量和市场行情进行定价出售!”
“不过,如果创作人确实有要求的话,也不是不可以提!”
“但倘若创作人提出来的价码超出了市场行情,也有可能卖不出去。那不论是对公司还是对个人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江牧尘点了点头,HR的言下之意,他基本上听明白了:
就是创作人可以提,但公司可以决定要不要听!
他再度问道:
“那经纪人的提成,是从公司拿走的五成中出吗?”
HR卡了一下,先前还有些随意的神色,开始变得郑重起来:
“经纪人的分成,按照业内惯例,一般是由创作人自己出的。”
江牧尘慢慢地点了点头,皱着眉头追问道:
“那我自己出的话,经纪人一般要拿几成?”
对方似乎没想到他问的这么详细,略微思索了一下,才回应:
“这个嘛,每個经纪人的分成都不太一样!跟创作人和经纪人双方的实力、资源、业界地位等都有关系。”
“不过……如果是知名度较高、实力强悍的金牌经纪人,一般是要拿走一半。”
江牧尘听到这里,心里倒吸了一口凉气:
也就是说,歌写出来以后,定价是公司主导,卖多少钱是公司说了算!
然后卖歌的收益,仍然是公司拿走大头,剩下的一半,才轮到创作人和经纪人均分。
这也太……
倘若不是有系统,他都想尝试当经纪人了!
毕竟,创作人辛辛苦苦地思索创意、吭哧吭哧地谱曲、绞尽脑汁地填词、费尽心神的编曲等等,都是极大的精神内耗。
有时候没有好的灵感,甚至会急得头发大把大把的掉。
更有时候,说不定,几个月都不能写出一首水准之上的歌。
而花费了这么多精力精心准备的歌,公司拿走一半就不说了,毕竟请乐手配乐、制作小样、宣发议价等等都是成本。
但你一个经纪人,直接拿走了创作人仅剩的一半,是不是太多了?
HR等了几秒钟,似乎是见他没再提出异议,又介绍起了“每月保底工资八千”、“食宿全包”等,公司给出的福利待遇。
但江牧尘对这些已经不太关心了。
抛开经纪人的问题不谈,星光给出的这个待遇,对于即将毕业的普通的创作系新人来说,确实还可以。
月薪八千,别说他一个本科生了,多少其他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都不一定拿得到!
但是对于他本人来说,作为身负整个地球娱乐文库系统的人,这份邀约,就显得有些不够看了!
所以,当两人最后问他还有没有其他意见、如果意见合理的话可以写到合同里的时候,他干脆果断地、拒绝了这份邀约。
两人听完他的回复,脸上的表情很惊讶,似乎没想到他明明听得很认真,也一直在点头,并没有表露出什么不满的情绪,怎么到了最后关键时刻,反而毫不犹豫地给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