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我,夜魔侠!”
雷扎明显也认出了红色制服,他不想死,求生意志十分强烈,颤巍巍地伸出一只手来,恳求夜魔侠出手相助,能够救他一命。
“多么简单的一件事啊!”
看着重伤的雷扎,夜魔侠心里也在挣扎,他清楚对方不是一个好人,杀人放火可谓是无恶不作,但现在,他有了一个机会,一个绝佳的机会。
只要他什么都不做,雷扎自己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纽约也会因此少了一个祸害。
但他能这么做吗,他会这么选择吗?
“我不是上帝,我也不是法律,更不是杀人犯,如果有什么能审判雷扎,那就一定是法律本身。”
最终,夜魔侠还是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他蹲下身子,帮雷扎简单的包扎了一下伤口,又从对方的兜里掏出手机,给警察和医院都打去了一个电话,再把手机塞回到雷扎的口袋里。
等待了一会,夜魔侠听到了警笛的声音,为了避免被警方误会,他不再停留,飞檐走壁地翻过了巷子,朝着靶眼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靶眼匆匆离开,一定是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心里想着,夜魔侠的脚步飞快,他不能放任靶眼不管,不能再让那个危险的家伙,再去伤害无辜的群众。
与此同时。
曼哈顿上东城的富人区。
某栋别墅中。
罗森挂断电话,脸色并不怎么好看,因为他已经知道,那个暗中对他出手的人,真面目到底是谁了。
“竟然是威尔逊·菲斯克!这下可麻烦了。”
威尔逊·菲斯克是何许人也,罗森自然是十分清楚,其他人可能会被迷惑,认为那家伙只是一名热衷于慈善的香料商人,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
威尔逊·菲斯克的真实身份,是制霸纽约地下世界的霸主之一,其心思缜密,智慧远超于常人,本身的战斗力也十分不俗,全身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肌肉,力量惊人,能徒手打穿一面墙,更是曾经只用一对拳头,就活生生的将一个大男人锤成了一团肉酱。
罗森看了眼系统面板,他的近身格斗只有中级,明显不可能在肉搏战中战胜金并,但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有了大师级别的枪法,谁还需要近身搏斗?
心里思索了一阵,罗森决定重操旧业,他走下楼梯,去地下室里翻出了一个长方形的手提箱,箱子里装的,正是他花大价钱定制的一把多口径栓动狙击步枪。
简单的检查了一下,发现并没有什么毛病,罗森换上便服,没有叫司机开车送他,一个人提着手提箱离开了别墅,开始朝曼哈顿西中城,也就是地狱厨房的方向走去。
没错,他打算直接杀了金并,毕竟最高端的“商战”,往往只会采用最朴素的方式,譬如说投毒、抢公章、互殴......
而罗森的选择,就是暗杀,只要杀了金并,一切就一了百了,他就再也不用担心,后续可能会出现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