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马符咒的能力,罗森就相当于穿上了一层免控甲,再也不用去担心各种负面效果,也不再用去担心中了暗算,被心灵能力者操控。
但他也十分清楚,马符咒虽然强大,也并非是无敌。
在动画中有过描述,使用者本身的力量越强,那符咒的效果也会愈发强大。
也就是说,假如今天获得马符咒的是一个普通人,可能也就能治疗一些诸如感冒、晕船的小灾小病。
但罗森自身实力非凡,倒也不必担心这点。
除此之外,马符咒还有一个弊端,如果敌人实力太强,能够将他一瞬间抹除,那么就算罗森有着马符咒,也根本没有恢复的机会。
当然,哪怕是有着一些小缺点,但有了马符咒能力的他,现在的生存能力可谓是再上一层楼,达到了一個全新的高度。
再配合上三娃的铜头铁臂,和希曼的超级力量,说是一个小超人也不为过,只不过他这个超人是缩水版,没有热视线,也没有冷冻呼吸,更重要的是,他不会飞。
但相比之下,他也不怕氪石,浑身上下也不存在太明显的短板。
“有些事情,也是时候该提上日程了。”
罗森自忖,以他如今的实力,基本可以无视地球上大部分的常规武器,甚至脸接核弹也不会掉一根毛,这样的话,他似乎不用再这么小心,应该加快进度,将内心中构思了很久的计划付诸行动,正式开始实施。
想到这里,他保险箱里取出一份秘密文件,打开来翻看了几页。
成为声名鹊起的大商人,只是他获取声望值的第一步,现在看来,他做的十分不错,可以说是超常发挥。
但近些时间,他也渐渐感觉到了不足,一个商人就算再怎么折腾,所获得的声望值也有着上限,加上民众的新鲜感来得快也去得快,很快就对他习以为常。
哪怕他已经尽力模仿托尼斯塔克的花花公子作风,却还是无法扭转局面,关注度越来越低,声望值的上涨速度也越来越慢。
因此,他打算换一条赛道,决定要以超级英雄的身份正式出道。
这条路可跟前者不同,在纽约这块风水宝地上,每天都会有各种各样的犯罪案件发生,不仅如此,只要再过几年,各种大事件更是接连不断,根本不缺少刷脸的机会。
“嗯,现在最重要的,我该取个什么绰号好呢?”
每位超级英雄都要有各自的绰号,这不仅读起来上口,也更容易让市民印象深刻。
罗森拿过一根中性笔,用只有他自己能理解的方式,开始在白纸上涂涂画画。
“不如就叫超人好了。”
第一时间,他脑海中就浮现出这个名字,超人,即超乎常人、超越一切的人,这个绰号简单明了,又朗朗上口,简直就是不二之选。
可转念一想,他就放弃了这个绰号。
他不会飞,叫超人实在有些勉强,再者,这里是漫威世界,可是存在隔壁家的那些漫画,要是让民众们知道一个不会飞的人硬是要叫超人,岂不是要把他笑死?
那这样看来,他似乎只能按照自身特点来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