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吧,当场抓住了,难道也不能成为证据吗?】
【怎么会这样,明明当场抓住,难不成放了?】
【我是一名律师,从专业角度来讲,如果对方不认罪,是无法形成证据链,对方谎称抱错,这是一个很好的借口,虽然我们都知道她是人贩子,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判定的证据。】
【警方需要证据,法庭也需要证据,对方不肯承认,自然是害怕,除非是亲口承认,否则无法形成证据。】
【可恶啊,当场抓住,都不认罪,这些人贩子太狡猾了。】
【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
抓住他们,并不表示就能让他们伏法。
很多犯罪嫌疑人不到最后关头,是不会认罪。
他们都明白认罪的下场。
坐牢。
谁都不想坐牢,都想着对抗警方的审问,都想着回家过年。
而警方需要证据。
没有证据情况下是无法定罪。
审讯室
林宇看着对面的年轻人,问道;“你还是什么都不说吗?”
年轻人一脸蒙了:“说什么,我都不认识她,我不过是说了一句话,难道就犯法了?同志,我是冤枉的,你们要讲究证据啊!”
“不能因为我说了一句话,就犯法了吧!”
“你说是不是?”
旁边的审问员沉默。
他们一点线索都没有,也曾经试过:你的同伙已经交代了,可眼前的男子依旧不承认。
除了用刑之外,各种手段都用了。
对方依旧顽抗到底。
林宇冷冷道;“你的同伴已经都交代了。”
小伙子一脸懵逼:“交代?交代什么?我都不认识她,怎么交代?”
林宇道:“好吧,我念给你听。”
林宇查看了对方的犯罪详细记录。
继续说道:
【2001年,10月1号,拐卖西海市一名三岁孩童张小宝,所得资金4万元,张丽亲自承认,你是主谋,她是被迫成为你的从犯。】
【并且她已经交代,是你让她这么做的,所得资金,大部分都交给了你,你分得三万块,她分了1万。】
【2001年,11月5号,拐卖西海市一名五岁男孩李肖,所得资金4万元,你依旧是主谋,她是从犯。】
【你分了35000,她分了5000块。】
【并且她提出不想干了,可你坚持要这么做。】
【2003年,2月4号,从西海市医院抱走一名三个月大的婴儿,具体名字不知,她将婴儿交给了你处理,贩卖所得6万,你分的5万,她分了1万】
随着林宇的开口。
小伙子脸色大变。
无论是时间、地点、还是人名都准确。
甚至连他都不确定时间,他是如何知道的。
林宇继续道:“这些都是她交代的,你是主谋,她是从犯,而且贩卖所得大部分都给了你。”
“你知道后果吗?”
小伙子听见这些话,瞬间感觉不妙。
这些秘密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
对方是如何得到消息的?
一定是张丽叛变了,并且为了立功,她成了从犯,而他成了主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