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6章 柳暗花明否?(1 / 2)重回1983小山村首页

“啥东西啊?”

林恒露出一丝好奇,看大哥这激动的神色,至少这东西也得值个五块钱。

林伟提着松鸡询问:“老爸,是野猪麂子了吗?”

林岳摇头:“不是猎物,我发现了一窝蜜蜂,可以割不少蜂蜜。”

“蜜蜂啊,这倒是也还不错。”林恒点头,野蜂蜜很贵,确实值得高兴。

“老弟,你给我帮忙,咱们去把蜂蜜割了,运气好有六七斤蜂蜜都是有可能的,这个蜂群很大。”

林岳看着林恒说,发现一窝野蜜蜂对他而言确实很值得激动,比挖一個星期的各种药材还赚钱。

“好。”

林恒点头,三人一起出发,距离不远,走了七八百米就到了。

“林伟你别过来,我们去弄。”林岳警告了一句而已,和林恒往过走。

林恒拿着一抱干松针,大哥林岳拿着一些湿树叶,用于制造烟雾。

本来林岳是准备直接把蜜蜂烧死的,因为这样最安全,不会被蛰。

很多不会割蜂糖的人遇到野蜜蜂窝通常如此处理。

但林恒觉得没必要,留着明年还能摘,他经历了上次收蜜蜂,以及和小姨父割野蜂蜜那次,已经总结出了一些经验。

“老弟,你看,蜜蜂窝就在那个石缝里面这可不太好弄,要不还是烧死吧。”

林岳指着远处一个石头堆说。

“我试试吧,不行就烧死算了。”

林恒看了看,今天下雨,再加上烟雾应该没太大危险。

如果真不行那就只能送它们归西了,毕竟人命最重要。

慢慢走到蜂巢入口下方,加上松针干柴点火,火着了以后盖上湿树叶,阵阵青烟汹涌而出。

拿了一个枯树皮朝着蜂巢里面扇,很快嗡嗡嗡的一群蜜蜂往出跑。

林恒用衣服蒙着口鼻蹲在烟雾下方,感觉火候差不多了,才开始拆石头。

拆完了石头林恒有些傻眼,这个蜂巢竟然在地下,拆完石头也就能看到两个孕育蜜蜂的子脾,看不到蜜脾。

看着汹涌的蜜蜂,他加了把火,再熏了一下,扭头跑出去。

“咋了,人没事吧。”林岳看着林恒出来,连忙关心道。

“没啥事,你把你挖草药的小锄头给我,蜂巢在地下,得挖一下。”

林恒摇头说。

“好嘞,你小心,割了咱们一人一半。”林岳递过来锄头,笑着说。

拿着锄头林恒来到烟雾下轻轻的挖,不敢动作太大。

花了十分钟,终于是掏出了一个洞来,看到了里面的情况。

这真是一个大强群,比他上次和小姨父李佰全采的那个还大。

子脾连成一排,光是蜜脾他就看到了五个,全都封盖了。

看着旁边密密麻麻的蜜蜂,林恒不敢大意,好在蜜脾上蜂蜜不多。

将塑料袋垫在地下,林恒出去给小刀加长了一个绑了一个木质手柄。

“蜜蜂啊蜜蜂,可千万不要蛰我啊。”

林恒一边小声祈祷,一边伸出小刀远远的割蜂蜜。

啪嗒,一个蜜脾就被他割下来,嗡的一声一群蜜蜂瞬间飞了起来,吓得林恒连忙躲进烟雾之中。

把火弄大烟雾加浓密一些,他再次割掉了一个蜜脾。

反复几次,所有蜜脾就都被他割下来了。

将塑料袋勾出来,拿着就跑,他有种被鬼追的感觉,肾上腺激素飙升。

“弄到了,你人没事吧?”

林岳迎接过来,看着林恒手中的蜂蜜脸上露出了笑容。

“没事,被蛰了三下,不碍事。”林恒摇了摇头。

就算再小心还是有中招的时候,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偷蜂蜜被蛰两下他认了。

“我给你把毒挤出来。”林岳连忙说,他有点自责,觉得应该坚持把蜜蜂烧死的。

“好。”林恒伸出手。

虎口后面被蛰了一下,胳膊上两下,都已经红肿了。

疼那是钻心的疼,但还能忍受,比被胡峰蛰一下好受多了。

将蜂毒挤了一下,林恒转身回去,把蜂巢拿石头黄土封住,再盖一些树叶,等秋天,或者明年都可以再来割。

“有多少斤啊?”弄好了蜂巢,林恒走回来问道。

“连着蜂巢有十斤了,出蜜的话估计就六七斤的样子。”

林岳笑着说,脸上满是喜悦。

“二十块钱有了。”林恒嘿嘿一笑。

“这么多啊,爸让我尝一块。”林伟看到两人过来,双眼放光。

“不能吃多了。”林岳给他拿了一块,林伟连着蜜巢一起吃下去了。

“甜,太甜了!!”一口下去,林伟幸福的迷上了眼睛。

“我们一人也来一块吧。”林岳笑着说。

林恒没拒绝,掰了一块放嘴里,蜂蜜甜而不齁,还带着百花香气。

相比于上次那个蜂巢的蜂蜜,这里的蜜要水润一些,带着一股槐花的香味。

“看来这蜜蜂采了不少槐花啊,槐花蜜更值钱。”林恒笑着说。

一般蜂蜜是淡黄色的,槐花蜜则是水润透明的。

这蜂蜜浅黄色半透明,槐花香气浓郁,很显然是采了不少槐花。

“是的,所以我才说赚了呀。”林岳嘿嘿一笑。

太白山野蜂蜜,名头可是响当当的,槐花蜜就更受喜爱了。

拿着东西,三人愉快的回到了营地之中。

“松鸡还是炖着吃吧,不然太小了,三个人一口就没了,正好还有芋头和山药。”

林恒一边生火一边说,虽然是蜂蜜烤鸡是一绝,但这松鸡杀完就七八两,太小了。

“炖着好。”林岳也觉得把松鸡炖着吃更好,下雨了有点冷,还能补一补。

“不过还是先下个面吃,大哥你去弄这溪石斑来。”

林恒笑着说,先吃面打点一下,不然等鸡汤炖好人也饿没了。

火烧开,锅中倒油,下入十条杀好的溪石斑炸至两面金黄,然后倒入冷水,煮开后就是一锅奶白色的鱼汤。

下点挂面,加入一些野菜,最后放盐调味,就可以捞起来吃了。

配上从家里带的大蒜辣子,就算没醋了,也别有一番风味。

面汤鲜香,鱼肉滑嫩,还有大蒜辣子增添的鲜辣,三人不但面吃完了,汤都一起喝干了。

“你们说,咱们弄个鱼汤来炖松鸡口味会不会特别一点?”

林恒好奇问道。

“可以试试,肯定不会难吃,我去抓鱼。”林岳眼睛一亮笑着说。

林恒处理松鸡和其他食材,林伟也四处找柴火。

时光仿佛回到了童年时期,那个时候他们农村小孩很喜欢玩“做饭饭”游戏,和过家家类似,但更注重于做饭。

生个火,用一个缸子煮各种东西,什么这种草,那种草,乱七八糟的全炖一起,虽然吃不了,每个人都很开心。

其实他们那时候也想自己在野外做吃的,但不敢偷家里的油盐酱醋,会被吊起来打的,最多只能煮一个螃蟹,烤两条溪石斑吃一吃。

现在不同了,都长大了,油盐酱醋都有,食材也变得高端了,还来到了这深山老林之中。

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除了老婆孩子不在,儿时的快乐好像再次回来了。

男人至死是少年,小时候玩不了的,长大一定会千方百计的去玩。

这种露营,荒野求生的感觉是大城市所没有的。就好像基因印记一样,林恒明明是去过大城市,见识过城里的繁华,但还是喜欢钓鱼露营这种野外活动。

“咵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