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7章 父亲的改变,雨后的惬意时光(1 / 2)重回1983小山村首页

蹲下来蹲在树梢后,林恒仔细看了看,远处一颗火罐子树上,竟然有一只灰白色的白米子(果子狸)正在偷吃早熟的火罐子。

所谓火罐子就是柿子的一种,个头小,还全都是南瓜子一样大小的种子,果肉稀少,成熟早,算是一种野柿子。

白米子比猫大,比狗小,正常的都是二三十斤,和猪獾差不多,比较大的据说能达到五十斤。

这家伙极为喜欢吃柿子,每年秋冬都有好些人在柿子树下蹲守到了果子狸。

林恒现在很愁,因为果子狸在树上,树下的一举一动它都能发现。

也就是现在相距三四百米,它才没被发现。

但是想靠近根本不可能,别说五十米,再往前走几步就暴露了。

思来想去林恒也没招,人家打果子狸都是发现它吃那颗树的柿子了,提前守在附近。

“雄霸,靠你了,试试吧。”林恒揉了揉雄霸,将这个任务交给了它。

雄霸看了看树上的果子狸,钻进了树丛中消失不见。

林恒默默等待着,大约半小时后,果子狸突然发现不对劲,一头跳下了树。

“汪!!”

紧接着雄霸就从后面窜了出去,狂奔着追赶了出去。

一直从灌木丛追到了低矮的次生杂木林,又追到了山上高大的阔叶林中。

十几分钟后,雄霸垂头丧气的回来了,没追上,它失败了。

“没事,前面还有兔子呢。”林恒揉了揉它的脑袋安慰道,对这结果早有心理准备。

果子狸会上树,雄霸想追到它难度确实太大了。

“嗷呜~”

雄霸叫了一声,跟在林恒身后。

“看来真得换一把好弓了。”林恒感慨了一句。

手上这把橘木弓还是不太行,暂时弄不到现代复合弓,那就改天去弄把蒙古复合弓先用着吧。

他这把弓箭有效射程五十米,想要精准命中小型猎物,得二三十米的距离,还不能有太大的风。

这不是人不行,而是传统木弓的材料限制。不像现代复合弓,材料性能加上现代技术,三百米的距离都可以精准命中目标。

带着雄霸,一人一狗很快就来到了红枫山下的黄豆地边缘。

雄霸再次进入战斗状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一开始的地边上并没有发现踪迹,林恒也不气馁,带着雄霸沿着地边上搜索。

黄豆地大着呢,总能有所收获。

噗通!!

突然黄豆地里飞出了两只野鸡,哗啦一声朝着河对岸的山上飞速了。

没给林恒和雄霸发愣的机会,前方地里突然传出动静,一只棕黄色大兔子朝着山上的灌木丛茅草堆里跑去。

“汪汪!!”

不用林恒命令,雄霸就追了上去。

因为距离有点远,一时间还追不太上,从黄豆地一路追上了茅草丛,最终将其逼进了一個洞中。

“汪汪!”

雄霸回头看向林恒,表示它没办法了。

林恒从山下慢悠悠的走了上来,雄霸正趴在洞口看着这只兔子。

林恒低头一看,似乎是因为慌不择路,这只兔子钻的好像不是自己的窝,钻进去大概三十公分的距离,就被堵住了,屁股露在了外面。

拿起弓箭,林恒一箭射了进去,随着一声惨叫,兔子很快就不动了。

林恒也不着急,等它死透了再动手也不迟。

也没必要留活口,家里之前养的兔子都快要开始繁殖了。

几分钟后,林恒将死掉的兔子轻松扯了出来。

有一只好狗,抓兔子真不是一件难事。

掂了掂,林恒预估五六斤重,揉了揉雄霸的狗头笑着道:“走吧,上去小木屋看看。”

因为这里已经是半山腰了,索性就上去看看好了。

小木屋没啥变化,只是屋内好像被鸟光顾过了,留下来不少鸟屎。

看了一眼铁皮石斛的生长情况,林恒跑去松树林下捡松塔。

当然是不是为了捡松子,这种黑松松子可太小了,根本没办法采摘。

他捡这些松塔是为了回去制作松香的,古人制作松香用的就是松塔。

捡了半袋子他就带着雄霸回了家。

回到家,老婆已经做好了米饭,菜都在锅里热着,就等他了。

“这么大只兔子,真不错啊。”秀兰看着老公提回来一只大兔子,笑着夸奖道。

“卤着吃吧,那些青鱼干啥的也可以卤一点。”林恒将兔子挂起来笑着说。

“好。”秀兰点头答应。

吃了早饭,林恒把兔子皮剥了,内脏喂了雄霸,兔肉给了老婆让她去处理做卤兔肉。

他一边带着晓霞,一边制作松香。

在前院里生了一堆火,等柴火烧过,只剩下火炭的时候架上一口锅,将洗干净的松塔放在锅里微火烘干。

晓霞在旁边好奇的看着,不时的问一句,林恒给她了一个松塔让她在旁边看着。

趁着烘干松塔的过程,林恒又去弄了一根手腕粗的香楠木回来,很粗很大的楠木很稀有,但是这种小苗子找一找还是不少的,毕竟这里是秦岭。

将这小楠木锯成小段,刷上芝麻油放在一边晾着。

找来一个石臼,将烘干的松塔丢进去捣碎,捣的差不多了,又去借了一个药碾子碾了一遍,最后一筛就得到了松塔粉末。

借药碾的时候,林恒又看到了父母晒干准备去卖的石菖蒲,拿回来炕干,也碾成了粉末。

一个中午的功夫,也才得到了三斤的松塔粉末,两斤的石菖蒲粉末。虽然劳累,但是林恒感觉很充实。

“老公,兔肉和鱼干都卤好了,你尝尝。”秀兰将新鲜出炉的卤兔肉和鱼干拿到了林恒面前。

卤制的兔肉和鱼都都呈现红褐色,卤香味扑鼻而来。林恒撕下一块兔肉尝了尝,眼睛顿时一亮,这味道太好了。

兔肉原本的腥味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这种纯正的卤香味和兔肉的细腻口感,即便是不蘸任何汤汁,都能让人大快朵颐。

“老婆,你手艺真好。”林恒撕了一块喂给她。

“爸爸我也要。”晓霞那是不管看到什么,都要吃上两口。

林恒喂给她一小块,笑着问道:“好不好吃?”

“好吃~”晓霞奶声奶气的点头,表示自己还想要。

秀兰微微一笑说:“好吃就行,我还给晓霞卤了几个鸡蛋,你可以尝尝这卤鱼的味道也很不错。”

林恒尝了一块卤青鱼,鱼已经非常软烂,鱼骨都酥了。吃在嘴里最好的口感就是这个鱼皮,经过晒干又卤制,吸饱了汤汁,带着卤料的香味和鱼肉本身的鲜味,还这种弹牙的口感,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鱼肉的口感比鱼皮差一些,但是味道丝毫不逊色,林恒不由的向老婆竖起了大拇指。

“那我们午饭就做个玉米面鱼,弄个这个吃吧。”秀兰微笑说。

“好的。”林恒点头,再次给晓霞撕了一点肉,然后和老婆一起去帮忙做饭。

玉米面凉鱼做好,林恒将卤好的鱼肉也拆了,没有鱼刺可以直接大口吃才是最爽的。

吃的时候,再加上一个泡竹笋,吃起来就更加充实了。

吃完了饭还在回味香味,卤肉真是个伟大的发明,太好吃了。

下午,秀兰帮忙去撕玉米壳,林恒去给帮忙掰玉米,因为这次是在马路边上,掰下来的玉米直接拿马车拉回去了,可比用背篓背快多了。

一个下午,就将三亩地的玉米收了一半。

晚上,在父母家吃饭的时候,秀兰把卤的兔肉拿了一半过来,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秀兰的手艺真不错啊。”林母夸赞说。

林恒看着母亲道:“兔子还是我打的嘞,妈你咋不夸我。”

林母瞥了他一眼,勉强敷衍了一句:“你也挺不错的,不过我觉得这都是我儿媳的功劳。”

林恒:“……”

秀兰则微微一笑,给他夹了一块兔肉安慰了一下,林恒发狠似把兔肉塞进嘴巴。

“老爸,你给找人看个日子,我要他鱼池的草鱼苗转移到鱼塘里去了。”林恒看着父亲说道。

林父点头:“好,等我明天抽空找人给你看看。”

第二天一早,众人起来,天空阴云密布,似乎随时会下大雨。

一大早上,林父就找了两个儿子去抢收玉米。秋天的雨不知道会下多久,万一时间太长,玉米就得烂在地里了。

这真是在和大雨赛跑,不止是他们,村里好多人都是一大早就爬上坡抢收玉米。

种庄稼就是这样,靠天吃饭,老天爷不给面子了就很难受。

即便快速抢收,八点多大雨还是落下来了,从开始掉点到大雨落下用了不到一分钟。

“爸,赶快回去吧,再不走要淋感冒了。”林恒劝阻说。

林父一拍双腿,看着天空哀嚎道:“这老天爷怎么就这么不长眼啊,迟一个小时下也好啊。”

然而上天回应他的只是更加无情的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