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华罕见的掏出配枪,紧紧握在手中,眼睛瞄准前方,时刻准备射击。
却发现屋内无人,说是迟,那时快,他立马返回身,退到他刚才出来的窗户旁边,机警的注视着屋内的情况。
果然,对方已经发现了房子里有人。
一眨眼间,他就已经来到刚才他出来的屋子,并且躲在了门后,手里同样有枪。
枪筒上还套了一个长长的枪套,这是消音枪啊。
两个字,牛逼。
杀人还不用暴露身份,比他手中的枪牛掰多了。
不过他不怕暴露,看明白考验自己实力的时候到了。
既然双方都有家伙,那就看谁更快。
对方既然拿着枪,还是消音枪,除了证明不是一般人,还可以排除自己同志的身份。
毕竟,抓坏人不可能带着这玩意儿。
消什么音呀?怕同伴儿听到吗?他们更需要的是响亮的家伙,让同伴知道,火速赶来增援。
所以,出手一定要快呀!
从对方没有发现自己已经来到后院儿,他瞅准时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瞄准。
然后砰的一声,子弹出膛...
让子弹再飞一会儿,这是不可能的,目测距离5~7m,所以子弹瞬间到达。
不过对方反应也很快,他人刚一出现在窗户,就已经扣动板机。
但对方已经发现,逃跑来不及,因为门板挡着,他只能就地一滚。
还好,刘振华瞄准的时候就不是打对方的头以及上半身。
他不想一枪毙命,同时也防备着对方反应,所以他打的是下半截。
就算对方往下蹲,还是就地滚,毕竟都要时间。
等他做出反应的时候,子弹已经到了。
子弹不偏不倚,击中对方的左小腿,鲜血立马染红了地板。
对方左小腿受伤,想要反应也就没那么快。
当然,对方也不是吃素的,这家伙忍着剧痛,滚到了与窗户平行的墙角,同时子弹出膛。
因为有消音筒,所以声音不大。
子弹却带着呼啸之声,直奔窗口而来。
但已经迟了,刘振华早已躲在一边。
他现在不急于往里冲,更不急于跟对方对决。
他只要守住后院儿,不让对方逃脱,也不让对方的子弹打中自己,就会稳操胜卷。
毕竟刚刚他清脆的枪响,已经划破了城市的宁静,前面不远处,有科长派来盯梢的。
他们听见枪声,肯定会来的很快,他们来的方向是前院儿和大门口。
所以前面不用担心,他只操心后院儿就行了。
这家伙现在小腿受伤,也不太可能翻墙过户,身轻似燕。
更不太可能打算仓皇而逃。
因为对方知道窗户外面有人了,他如果冲出来,岂不是自投罗网,往枪眼上撞吗?
刘振华脑袋里啥事儿也不想,就专注靠在窗户旁边,耳朵贴在墙上,注意春天里面的声音。
他的听力极好,对方爬过来或者走过来,他肯定能听得到。
结果啥声音也没有,他断定对方在墙角利用双方对垒的时间,包扎自己的伤口。
毕竟流着血可不好收拾,无论逃到哪,都无法逃脱呀!
所以包扎伤口是必须的。
就是他准备透过窗口往里瞧的时候,扑通扑通,院墙外面跳进来两个人。
穿的是制服,还是他认识的同事。
这回他的心里踏实了。
“振华同志,怎么是你呀?”最先跳进院子的人诧异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