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消费者,我方当事人张达本就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各项权益。
我方当事人只是想要获取正常的维权,怎么就变成敲诈勒索了呢?
一个孩子出生就患有严重衰竭症,这可是伴随终身的!
审判长,我申请提交近年来张楠楠治疗衰竭症花费的相关清单!”罗祥继续提交证据。
“申请通过”
“七年时间,张楠楠治疗花费就已经高达九十三万,其中还不包含来往路费、食宿费,看病治疗产生的务工费等。”
“审判长、审判员及各位人民陪审员,我想问问,若是您家孩子这样,索赔不应该是最文明的行为了吗?”
此时现场旁听之人窃窃私语,同情弱者是天性。
张达孩子悲惨的遭遇无疑引起了怜悯。
“咚”!法槌敲响,“被诉方反对无效,诉讼方请继续举证!”
“我的当事人在狱中服刑五年,面对多次获得减刑机会均拒绝,因为他知道一旦接受就将意味着认罪,也就意味着在无申诉可能!”
“因为他坚信,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会来临!”
“审判长,我方申请提交我方当事人身体体检单”
“申请通过!”
“这有两份体检单表明,一份是入狱之前、一份是入狱之后”
“这两份检查单清晰表明,我方当事人张达在狱中患了关节炎、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消化系统疾病,已经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
“我方当事人从家庭美满到锒铛入狱,说是一步天堂一步地狱不过分。”
“现在出狱后,老婆跑了,工作没了,靠着父母微薄的退休工资活着,说是苟延残喘不过分!”
“审判长,我申请提交当年雅洁集团在某平台打的广告词及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通过”
罗祥指着其中一句说道:“雅洁集团的广告中包含一句:本公司产品原材料均来自于雄鸡国一座私有小岛”
“我这里有一份采购清单,里面清晰的表明许多相关材料来源出自国内!”
“我国明文规定,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张义愤而起身:“反对,诉讼方以偷盗的形式窃取我司机密,我申请该材料不予采纳,并且我司保留控告盗窃罪的权利!”
众所周知,以非法手段获取的材料,哪怕具有绝对的真实性,法庭也不会予以采纳。
“审判长,我这份材料来源是雅洁集团的一辆超载运输车被罚款。
在备份中留存的清单存根,我想应该不属于盗窃吧”
接过法警递来的清单复印件后,张义脸青一阵白一阵。
这都是什么猪队友,劳资在前面抗伤害,后排被切完了!
该清单明确标注了收货单位和送货单位,完全不经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