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阵曲》屈居第二,至于有些另类的《仙儿》都杀进了前十,排名第八。
值得一提的,排名第九的是扬琨《无所渭》。
如果这家伙知道,他最能打的歌,在网络点击上连《仙儿》都比不过,估计脸都绿了。
当然,余炳翰也很喜欢李泽轩的歌,尤其那首《入阵曲》前奏,已经成为他的手机铃声了。
正想好好聆听李泽轩的新歌呢,现在看来这个计划只能延后了!
不过只要能合作,未来自然有许多机会。
眼下的当务之急,还是要先谈合作!
四目相对,李泽轩笑着说道:“余总裁,你好。”
“你好啊,李泽轩!”
二人重新回到会客室,在这个过程里,余炳翰对于李泽轩也有了新的认识!
他比电视里看起来还要高大英俊,同时有着这个年龄不相符的气场。
余炳翰做过刘德桦和郭富成的经纪人。
在相同的年纪下,这两位天王远没有李泽轩的成熟与自信。
这也从侧面说明,李泽轩确实是个天生的巨星材料!
双方闲聊几句后,终于切入正题。
余炳翰:“泽轩啊,我们乐琳文化十分看重你的潜力。
也知道你目前遇到的困境,所以想要和你合作,
你也知道我的资源与人脉,有了乐琳文化的加持,
不论是桦宜,还是瑛煌,或者你的学校,
这些场外因素,都将无法再干扰到你!”
余炳翰的话还是很透彻的,没有绕弯子。
不过这种性格反而让李泽轩很受用。
他最讨厌的,就是所谓的人情世故,与各种潜规则。
尤其在娱乐圈里,这种歪风邪气更为严重!
比如说之前瑛皇的扬授城,简直就是个老狐狸,
画了那么多大饼,实际上裹挟的却是糖衣炮弹!
于是李泽轩看向余炳翰,笑着回道:“不知道您打算怎么和我们合作呢?”
“好说!”
在来之前,余炳翰早就做好了所有准备。
身边的助理立刻会意,拿出了一份意向条款。
总共有两个方案。
第一个方案:
是余炳翰以一百万的价格,收购李泽轩的轩盛娱乐。
让轩盛娱乐成为乐琳文化旗下的分公司。
产生的收益,3:7分成。
轩盛娱乐占三成,乐琳文化占7成。
第二条方案:
是李泽轩直接加入乐琳文化,他们将会像培养港台巨星的模式,去全方位培养,包装他。
不过和那些明星艺人一样,李泽轩在此期间的创作歌曲版权,是在乐琳文化的!
这两条方案,对比瑛煌那边确实良心许多。
也可以看出,余炳翰此次北上燕京,确实带着诚意来的。
不过对于这份条款,李泽轩还是无法接受。
“怎么了?难道你觉得收购的金额和分成有些少?
这些条件可以放宽,分成占比也可以谈!”
在谈判桌上就是这样,先把自己的条件收紧,然后再逐步让利,余炳翰的谈判方式无可厚非!
在商言商,谁不想为自己多争取些利益呢!
但李泽轩还是摇摇头,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不论是收购,或者分成,这些都是细枝末节。
唯独这个条件——版权!”
没错,对于李泽轩来说,钱早就是身外之物了。
以他目前的水平,分分钟可以写出上百首爆款歌曲。
想要进军影视圈,也有无数国内外佳作在那排队。
再不济,明年的世界杯,用全部身家买“意大立”队,也足以让他富甲一方。
得知李泽轩的关注点,对面的余炳翰也愣住了。
他没想到,面前这个年轻人居然如此聪明!
难怪连扬授城那个老狐狸都败下阵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