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李家灭门已经过了一个月,但李毅还是不敢进入燕州范围的县城,都是能绕过去就绕过去。
经过三天的赶路,终于是离开了燕州地界,进入了太河县。
目前在太河县城外的一个小集市歇脚。李毅坐在一个茶寮里,看着来来往往的商会,不禁感慨,太河县虽小,但的确是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
在这个时候,一声怒骂传入李毅耳中:“哎哟,走路不带眼啊!撞疼本少爷了!”李毅循声看去,瞬间失笑,看来这个大少爷模样的人,是碰到小偷了,估计钱包被人偷走了都不知道。
再看那小偷,长得五大三粗,一副憨厚的模样,谁能想到他是个小偷?但李毅却是把这个小偷藏起作案剪刀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
只见那小偷不断道歉后,一转身,不知道身后什么时候来了几个官差,他差点就撞上去,吓得立脚不稳,差点摔倒,其中一个官差伸手扶了他一下,说了声看路就不管他。饶是如此,但也吓得那小偷脸色发青。
但事情还没结束,一个大概是五六岁的小乞丐,应该是见那个被偷钱袋的人,一副少爷打扮,应该是有钱人,就走到他前面乞求道:“这位好心的少爷,求你行行好,施舍个铜板给我买点吃的。”
“去去去,一边去,本少爷还有重要事要办。”说着抬脚把那小乞丐给推开。
谁知道这个小乞丐立柱不稳,就往一旁倒去,条件反射般一把抓住了衣脚,顿时给那少爷的衣服留下一个污印。同时,一个钱袋从小乞丐身上“啪”的一声掉到地上。
那少爷看见钱袋愣了一下,然后摸摸自己腰囊,顿时大怒:“好啊,你这个小乞丐,偷东西居然偷到我头上了?”说完抬脚就往小乞丐踹去。
“少爷不可!”身后几个官差大惊,马上出言阻止,但反应始终是慢了一步。
就在那一脚将要落到小乞丐脸色的时候,李毅身影一闪,护住了小乞丐,背后硬生生地受了一脚。
从力度上看来,这个少爷下手还是很有分寸的,至少李毅没受到多少痛感。虽然说着个少爷的行为不怎么礼貌,但是起码上,心也不算太坏。起码一开始用脚推开这小乞丐的时候,是没有用力的,就算是这个小乞丐弄脏他的衣服也没发怒,令他发怒的是钱袋被偷,即便如此,这一脚看起来来势汹汹,但实际上也没几分力度。
“这位少爷,先别动怒,你的钱袋不是这个小孩偷的。”李毅转过身来说。
“哪来的小屁孩?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不是他偷的?”那个少爷好奇地问,在他看来,李毅只是一个比这个小乞丐稍大的孩子而已,不过,看李毅的衣着,明显就不是普通人家,而且气质也很好。
其实不管什么年代,衣着打扮都能反映出一个人的身份。在这个年代,普通农家、佣户、奴隶这些底层的人是穿粗布短衣的,只不过颜色上有些区别,奴隶一般是以灰黑色为主,其他人则褐黄色为主;而读书人和一些稍有身份的人,一般是穿长袍;只有像李毅这些富贵人家才会穿锦穿稠,颜色也比较多样。虽然李毅现在是逃难,但是有曾凯和吴生,他们是不可能让李毅穿得差,当然是按照少爷的行头来置办,一般人,都不会随便惹这些人,那个少爷也以礼相待。而那乞丐,应该也是看那个人的衣着,才会向他乞讨的。
“证据吗?很简单啊,证据就在你的身上。”说着李毅就伸手指了指那少爷的衣角,继续说:“你看,你的衣角,刚才这个小孩碰一下就留下一个手印,如果要偷你的钱袋,再把钱袋放入怀里,那么,这个钱袋必定留下污迹,但是事实上,这钱袋表面却是很干净,这点足以可以证明钱袋是别人塞到他怀里的。另外,你看你吊钱袋的绳子,很明显是被利器割断的,而这个小孩身上,搜,应该没有利器。凭这两点,应该可以证明这小孩是清白了吧?”
看着李毅自信的微笑,听着他那丝丝入扣的分析,的确是让人无法反驳,那少爷愣了愣说:“对哦,的确不像他偷的,那又是谁这么大的胆子来偷的?”
“你猜呢?刚才还发生了什么事?”李毅笑眯眯地提醒了一下。
周围的人都是一愣,那少爷也马上反应过来,抬头看了四周一圈,只见一个憨厚汉子,偷偷的挤出人群,马上喊道:“你这个该死的小偷,给我抓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