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笔名叫墨客青松,圈内好友赠送外号墨客(磨客,即磨叽之意)。
我的这本书叫我老板是阎王爷,发布的第一天便很不幸的发生了同五级作家大佬撞名的巧合事件,加上第一人称的原因,所以……
能一步步码到现在,越扑越要码也是狠了。
我明白读者讨厌太监的作品,与其太监读者更比较能接受烂尾。
当然,要是能有始有终,把一本书,一个故事坚持写完,便是再好不过了。
一开始,我也没想到在第一部作品《鬼校诡记》中挖的大大小小数万个围起来可以绕地球两三圈的坑,竟然拖到现在也还没填完。
说来实在是有点愧对各位看官读者们。
鸡麦不鸡麦?反正有时候也觉得自己真是够鸡麦了!
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一个故事写了三本书的书量。
这三本书的字数,至今加起来还没破百万大关哦!
三本书的字数加起来还没破百万!!!还没破百万!!还没破百万!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每次想到这里,总感觉对自己有莫名的喜感。
直呼自己牛掰!也是够了,整的和一些白金大佬一样,当然要不是不看字数的话,这13格也是够了。
大佬一个故事可以写成一个系列。
而我则要用三本书来写一个故事。
其实《鬼校诡记》未写完的伏笔,理应在续集第二本《摄鬼笔记》中写完的。
当然如果那时不出现自己突如其来遭受离职的打击这一意外糟糕之事,
或许就没有这第三本《我老板是阎王爷》了。
现在,虽然一切重头开始,嘛最起码重新找到了工作。
其实写小说,不止是在燃烧作者的时间,还烧钱,烧精力。
作者投入的越多,往往带来的回报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