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皇帝全国治丧,让这些不要命的江湖中人也有所收敛。皇帝用一种他都无法想象的方式保护了自己的孩子。
王逸金蝉脱壳,驾着车子,一路向南。过了成都,虽然还有一些城池,但都很小。大多时候不是在群山峻岭中,就是在丛林密布中。
他本来带了七天左右的牛奶,结果天气炎热,原有的保质方法效果没有那么好,才过了三天,已经变质了,只能倒了。
他还准备了一些粟米,用来熬粥给婴儿喝,倒不至于饿着,但终归亏了这位龙子。
这日他利用陷阱和自制毒箭,捕了一头豹子,一面啃着豹子腿,一面感慨:你要是个母豹子该多好,至少有的吃了。又想就算是母豹子,也未必刚刚产下小豹子,未必有奶。深觉自己想奶想的都有些魔怔了。
吃了一条豹子腿,把剩下的三条腿都包好,其他肉怕有毒,全部丢了。
正要起身,忽然听到背后銮铃声起,丛林中也看不出是几时,但天昏地暗的,竟还有人来此人迹罕至之所,也有些惊讶。
他担心是有人来追杀他,刚想把马车藏起来,一骑快马已经横在眼前。来的是个身胯白马,全身白衣的男子。只见他面容瘦削,面色黝黑,看着十分精神,右手抓着缰绳,左手拿着一条短鞭。
来人勒住马,抱拳道:“敢问兄弟高姓大名?深更半夜的来此作甚?”王逸抱拳,正想着如何应付过去。来人道:“阁下莫非就是‘闪电手’王逸?”
王逸看他瞥向不远处存奶的罐子,也明白了来者是谁,道:“正是!敢问阁下可是成都‘飞叶剑’叶咨?”叶咨本是成都豪族,祖传飞叶剑法名震江湖,据说其剑使出,便是秋风落叶,也能一一斩断。
叶咨飞身下马道:“果然是王大侠。”王逸为天下知名的大盗,直接说他是大盗也好,骂他是小偷也好,甚至直呼其为贼者也不少。这“大侠”之称,却是第一次听到。不过一来要保护婴儿,二来武功尽失,也无心与他纠缠,只好无奈地笑笑。
叶咨骑在马上,看不出多高,跳下马来,才发现他身长不足五尺,上前道:“听大哥说,王大侠千里护送婴儿,不畏强权压迫,不畏颜面尽损毁,不畏一路艰险。乃是真正的大侠!”
叶咨娶了英一剑的长女英柳,他口中的大哥便是英林。
王逸看他满面堆笑,这话说的也十分真诚,暗想:“倒是自己小气了。”道:“叶庄主客气了,在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说着苦笑一声道:“而且那个人是我无论如何都不敢得罪的。”
叶咨从英林处也听说了蜀道中的事情,道:“王大侠过谦了,叶咨自问就算有利剑在头上高悬,也做不到和王大侠一般。”
王逸道:“敢问叶庄主此去何处?”叶咨长叹一口气道:“小女天生怪病,听余掌门所言,永昌等地或有名医,特全家前往。”王逸道:“小姐吉人天相,必能痊愈。”叶咨道:“借王大侠吉言。”这时后面的马车也跟了上来,除了一辆车,还有十几个家丁和丫鬟跟随。
叶咨告罪,走到车前,掀起门帘道:“夫人,是‘闪电手’王逸王大侠。”
车内探出一个头来,抬头一看,却见其与英林颇为相似,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脸颊亦是棱角分明,柳眉修长,杏眼红肿,脸色苍白,似无血色,手中还抱着一个婴儿,看到王逸,把怀中的孩子交给身边的丫鬟,从车上跳下道:“王大侠高义,在下也听大哥说了。今早听说王大侠昨日进了成都,我等未尽地主之谊,还十分惭愧。不想在此处见到了王大侠,岂不有缘?”
王逸道:“夫人客气了,在下路过成都,却没有登门拜访,才是失礼。”
三人相视一笑。英柳虽为女子,但生性爽朗,若非女儿之事让她心力交瘁,今日这番情形,非要和他们痛饮一番不可。
叶咨道:“王大侠常年行走江湖,这江湖经验果然比我们丰富的多,此处确实是个休息的好去处。王大侠若是不弃,我等今晚就一同在此歇息如何?”王逸忙道:“在下求之不得。”
英林耗费功力为刘爽祛毒,他铭感于心,只觉无论做什么都难以报答他的恩情。
叶咨安排人四下布防,埋锅造饭,王逸把刚刚收起的三根豹子腿取出,一起做了。叶咨看着豹子腿,吃了一惊,甚至怀疑英林已经与他说过的王逸武功被废。
英柳看着地上尚未完全渗下的牛奶道:“王大侠,这好好的奶为何倒掉了?”王逸无奈地摇摇头道:“天气炎热,都坏掉了,只能倒掉。”
英柳转向叶咨,道:“大哥,这菲儿大病,也吃不了许多奶水。王大侠带着的孩子是个男孩,必然贪吃,不如便一同喂了。”
叶家和英家资材颇厚,自然请得起奶娘。不过叶菲天生怪病,英柳看着十分心痛,索性将所有的奶娘全部辞退了,亲自喂养。
叶咨尚未回答,王逸忙道:“不可!不可!万万不可!”叶咨挥手道:“要的,要的。反正小女吃不掉也是浪费。而且此处前不着村后不着地,就算你返回成都又灌了牛奶,也是坏了的结果,难不成要等到小孩子长大能吃饭菜才走?”
王逸踟蹰许久,终于道:“若是平常,这孩子必须拜二位为义父义母,但他出身特殊,在下万死也不敢做这等罪不容恕之事。只是如此以来……二位伉俪……这么大的恩情……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