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万伟龙本来想去大伯家叫万伟亮来商量上山打猎的事,还没出门就看到狗蛋跟二娃风尘仆仆的跑了进来。
“伟龙叔,不得了了,昨晚狼下山了,村里很多人家的牲口都被叼走了。”
狗蛋进门慌慌张张的说道。
万伟龙听完也诧异了会,心里想了一会便大体知道了原因。
估计是冬天了山上的猎物也少了,现在正好是母狼产崽的季节,需要的营养也多了起来,于是山里的狼就下山了。
带着王亮跟赵乐在村里打听了一下,万伟龙才知道昨晚狼确实下山了,只不过并没有抓走很多村里的牲畜,都被人赶跑了。
在人群里等了一会,支书就过来说村里要组织一支打狼队,今天晚上狼再来的话就让它们有来无回,万伟龙也报名了,报完名就带着赵乐跟王亮回家了。
回到家里,万伟龙就去屋里把枪都拿了出来,其实是从空间里拿出来的,进屋只是一个掩护。
把箱子放在桌子上,万伟龙打开箱子,两把长枪跟一把手枪就呈现在了三人的眼前。
万伟龙把手枪给了王亮,猎枪给了赵乐,自己就拿起了自动步枪,都装上子弹,把备用弹夹里也装上子弹后,三人就准备晚上打狼了。
这回万伟龙也把四条狗都带上了,也好看看它们的本事,有自己在也不怕狼伤了大黑它们几个。
等了一会万伟亮也来家里说晚上打狼的事,于是万伟龙就让他到时候牵着狗就行了。
等都准备妥当后,众人就往村大队走了,到了大队,就看见了很多村民拿着枪已经到了。
.....
到了晚上,这时候大约刚过10点,这时候很多人家都睡了,可村外山脚下却热闹得很,狼下山只能从这里下来,所以众人就把这个口子堵住了。
等了一会,万伟龙就看着自家的狗跟村里牵来的土狗变得躁动了起来。
果然,没多大一会就听见了狼嚎声,“呜~”的声音叫的人头皮发麻。
狼性狡诈多疑,比人们想象的要聪明得多。
它们捕猎的时候,会不断尝试猎物的攻击性,衡量对自己的威胁。
还没等众人观察山上下来的狼群,就听到。
“嗷地一声”,小金叫完村里的狗就冲了上去,看到村里的几十条狗都冲了上去,众人也都收起了枪,天色太黑,他们怕开枪的话误伤村里的狗。
直到众人靠了上去,才看到了前方不断闪烁着的几十处鬼火,到处都是绿油油的光芒。
那是野狼的眼睛。
不是一只而是几十只狼下山了。
万伟龙视力超群,他能看到晚上的东西,也能看清这些狼的模样。
远处的狼有30几条,这已经算是一个大型狼群了。
看样子都是浑身青灰色的狼,应该是从秦岭山脉深处迁移到了村里附近的山上。
这些狼都头大颈粗,身材都很壮硕,嚎叫之时,浑身的毛发都蓬松炸起,露出白森森的獠牙,尖锐锋利,在夜色之下显得更加恐怖。
不过这些狼并没有跟村里的狗打起来,只是在互相对峙着,狗一往上凑,它们就退后,一直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挑衅者上前的狗,知道狗群露出破绽,它们才会一拥而上。
只是这次狼群想多了,带领这群狗的是万伟龙家里的小金跟大黑,它们的智慧不是这群狼能赶上的,所以两伙狼跟狗就一直保持着一小段距离。
等过了一会,众人刚赶到狗群后方,就听到了村里传来的羊叫跟家畜的叫声,这让万伟龙懵了一下。
众人这是被这群狼给教育了,狼群给众人来了一个声东击西,吸引众人来它们这边,结果重头戏确是在村里,有狼偷偷的潜入了村里,趁众人都往这边赶的时候被它们找到了一个良机。
万伟龙也不想再等了,指挥一部分人拿枪往村里赶之后,就对大黑、小金、豆豆跟花花发出了指令:
“大黑、小金带着狗群上,不等了。”
万伟龙说完大黑跟小金就带着狗扑进了狼群,他则拿着枪在一旁打掩护。
从万伟龙的视野里可以清晰地看到家里的四条狗兴奋的扑入了狼群。
大黑、豆豆和花花最猛,扑入狼群就对着几头狼撕咬,小金体型还小,于是便在中心指挥着村里的狗加入了战斗,边指挥边协助着大黑它们战斗。
面对万伟龙家里几只狗的勇猛,狼群好像变得有些不堪了起来。
大黑壮硕的体型,几乎是碾压性的,有只狼刚要准备攻击小金,被大黑看到了直接就咬住了它的脖子,脑袋用力一甩,这只狼的脖子就被大黑咬断了。
花花跟豆豆也不差,虽然比不上大黑,两只狗合伙也干掉了几只狼,小金还是边指挥边偷袭,也率领着村里的狗越战越勇。
几个回合下狼群就被大黑它们干掉了大半,万伟龙也开枪干掉了两只。
听见枪声狗群变得更加勇猛了,狼群看着不是对手就跑到了山里,万伟龙看着败局已定,就开口把大黑它们叫了回来。
等了一会,听到周围没动静了,心里的狼也都被打跑了,万伟龙就带着众人走了上去。
看到眼前的惨状,有的人都跑到一旁吐了,现场也确实惨烈,现场满是鲜血跟动物内脏,地上躺了10几只狼,尸体都被狗撕扯的破碎了,村里的狗也被狼群咬死了几只,死状都很凄惨。
众人也没嫌弃,便把这些狼都堆在了一起,也在山里刨了坑把村里的狗埋了起来,这并不是不在乎狗,反而这是尊重战死的狗,猎狗的最终归宿是属于山里的。
看着地上堆成一片狼的尸体,万伟龙知道今后这群狼不会再来村里了,这次可是把它们打疼了。
狼都是记仇的,只要你伤害了它,它就会回来报仇,除非你打死它或者打疼它,不然村里以后会永无宁日。
经过这次的战斗,给这群狼个胆子,它们也不敢再下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