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章 不要在路边随便捡男人。但,捡了。(1 / 2)穿书正派女配,我还是做反派吧首页

等男女主外加男二都走后,林梓萱才解开林乐山的穴道,带着人从树上下来了。

林乐山本想就此教训林梓萱几句,却听得林梓萱说:“刚刚那家伙把山贼给放跑了,这些山贼要不除,难保日后不会卷土重来。”

于是林乐山就忘记要说林梓萱的事,和她一起去追那几个负伤的山贼了。

鉴于对方负伤,又是往一个方向跑的,且时间相差不远,没费多少时间,两人便用绳子将山贼绑成一串,给牵到衙门了。

从衙门那里领了剿匪的赏银,林梓萱心情十分好。

“看见没,这才叫干实事。以后可不要像刚才我们看见的那个二百五一样,把人打跑了就不管了。斩草要除根!”

林乐山显然跟她不是同一种心情,“今日那女子倒是让我大开眼界,看起来娇弱,勇气却实在非凡。”

林梓萱瞥了他一眼,心想,这就是剧情的力量吗?合着男配不管怎样都会爱上女主是吧。

她反手打在林乐山身上,打断他美好的回想,咬牙切齿地说:“赶紧,走啦。”

这回,林梓萱没有走大路,而是带着林乐山走起了小路。

林乐山在前面拿着剑砍出一条路,喘着气问林梓萱:“我们为什么要走这条路啊?”

林梓萱在后面悠哉悠哉地嗑瓜子:“你没听衙门的人说吗?之前有个少年人打死了大半的山贼,就是在这条路上。”

“假如还有山贼没有除尽呢?既然来了,就来看一看。顺手做件好事嘛。”

这只是林梓萱扯的理由,实际上是因为她想绕远路远离男女主而已。

突然,林乐山停住了脚步:“等等。”

“怎么了,怎么了?”林梓萱赶紧把他拨开。

只见前方枝叶均有血迹,且不是一处,而是一大片。

“看这血的颜色,应当是前几日剿匪留下的。不用担心了,走吧。”林梓萱拍了拍林乐山。

林乐山却伸手阻拦:“不对。”

他看着前方的血迹摇着头重复道:“这不对。”

然后他就像离弦的剑一般,冲了出去。

“诶?”林梓萱只来得及喊一声,便跟在后面急奔,路上也顾不得什么枝叶横生了。

不远处传来林乐山的声音:“梓萱,快来!”

林梓萱见他没有危险,一边拍着身上的草叶,一边往他那里走去。

林乐山拨开了足有半人高的草丛,草丛里趴着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

“这人还活着。”林乐山极为激动,好像这人是他哪家亲戚似的。

林梓萱只随意看了几眼,便给他泼冷水:“你有没有想过,他也许是个山贼?”

林乐山将人翻了过来,那人脸上均是泥土与血迹,但不难看出五官生得很好,“有长这样的山贼?”

林梓萱十分愤慨:“山贼就不能长得好看点吗?非要五大三粗的?你这是歧视你知道吗?”

林乐山不欲理会她的胡搅蛮缠,从地上摸索出一长一短两柄剑来,递到林梓萱面前,“你看。”

“还记得衙门里的人是怎么说的吗?那个剿匪的少年人手持一长一短两柄剑,他这样的人会是山贼吗?”

林梓萱按住他的手,“那你还记得我是怎么说的吗?人生准则第一条,不要随便在路边捡人,尤其是捡男人。”

林乐山将自己的手抽回,直接把地上的男人扶了起来,“爹说过,我们学武功,不只为自保,也为救人。此人为护一方百姓,才落得如此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