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林小云来了(1 / 2)人之初,性本善?首页

林小云,1955年出生于香港,他其实比罗树人还小一岁。

林小云小时候生活的家庭环境非常不好,他父亲和母亲有三个孩子,林小云是老大,下面两个妹妹。

而后来父亲被外派到文莱工作时又找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给他父亲生下了两男两女四个孩子。

虽然父亲有了外遇,但是他的母亲也没和他父亲离婚,这一大家子在父亲从文莱结束工作之后就都生活在一起。

林小云与他的父亲以及两个弟弟生活在土瓜湾贵州街安庆大厦的公寓里,剩余的妹妹们都住在红磡附近的老宅里。

为什么要分开住,第一是因为人多拥挤,第二是因为他父亲发现林小云在青少年时期有过偷看妹妹洗澡的行为。

林小云为什么会偷看妹妹洗澡呢?

这就要和他后来的所作所为联系起来了,这也是他与广州的罗树人最大的不同。

前面我们说过,罗树人热衷于嫖娼,可能是他有性瘾,但是林小云则不同,他对男女那点事完全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点是女性的身体结构,也就是女性的特殊部位。

后来我们从他做的案件就能看出,他的这种心理和罗树人完全不同,这完全是一种病态。

林小云的这种特殊癖好很快就在他18岁的一件事上显露出来了。

1973年,林小云在红磡鹤园的一个公厕里,手持匕首威胁一名女生将裤子脱掉,然后林小云用手抚摸对方的下体。

这名女生脱险后大声呼救,引来人群将林小云在现场给抓住了。

林小云后被医生判定为精神方面出了问题,被强制送到精神病院治疗了三个多月。

这件事后,林小云虽然收敛了一点,但是他的这种病态心理其实并没有得到纠正。

林小云在初中读完之后就跑到自己父亲开的摩托车行当了学徒,后来又去了冷库当学徒。

1978年考了驾照并取得出租车牌照之后,正式当上了一名出租车司机。

再往后的几年时间里他突然对摄影产生了兴趣,究其原因,还要和他喜欢看成人杂志扯上关系。

因为香港的书报摊都有售卖那种国外的成人杂志,成人杂志上有对女性身体的各种特写照片,林小云就对这个特别感兴趣。

于是他也特别想和杂志上的一样,拍出自认为非常好的照片。

后来他索性报了一个摄影培训班,在那里还认识了一个姓张的,在照相馆打工的小伙子。

这个小张也对成人杂志上那些女性特写照片感兴趣,所以他和林小云关系非常好。

两人日常除了拿相机翻拍各种成人杂志之外,就一直想找个真人来拍,但是从哪找呢?

最后两人花钱找了一个人体模特,专门供这两人来拍摄。为了满足两人的特殊癖好,他们甚至用内窥镜去拍模特身上的特殊部位,但是模特毕竟是正经人,谁会总配合你们的这些特殊癖好呢?

而且请一个人体模特也不便宜,这两个人都是打工的,哪有那么多钱呢,所以请了一次之后,两人也只好作罢。

到了1982年,此时的林小云已经是个开了4年车的老出租车司机了,他每天晚上开工,早晨一早回家睡觉。

在1982年2月3日凌晨,林小云在尖沙咀附近载了一名喝醉了酒的女乘客,这名女乘客叫陈凤姐,当年只有22岁。

陈凤姐是个在舞厅跳舞的舞女,她当天和丈夫吵架了,心情不好就约了朋友喝酒散心。

到了凌晨四点已经喝的酩酊大醉,就上了林小云的车,在和林小云说去观塘之后,就在出租车上呼呼大睡了。

不一会儿,林小云载着她到了目的地观塘之后,怎么喊都喊不醒她。

此时的陈凤姐将两只脚翘在车的前面座椅上,睡得正香呢。

林小云看着后座陈凤姐曼妙的身材时,突然想起他和小张拍人体照片时遇到的困难了。

林小云转念一想,如果现在给他一个相机把这个后座的女子拍下来就好了,但是人家会配合他吗?

林小云想了想,现在反正四下也没人,我把她杀了,她不就会配合了吗?(果然,这人才的想法就是和正常人不一样哦)

于是,他一脚油门把车开到土瓜湾他家楼下,然后回家拿了一截电线,再上车将酒醉未醒的陈凤姐勒死。

然后将尸体带回家,藏在客厅的沙发内(这个沙发坐垫是个类似箱子一样的盖子)。

紧接着他再下楼把车上整理一番,然后开到出租车公司还车。

到了清晨,在家里其他人都出去上班之后,林小云将尸体拖出来,脱光衣服然后用相机给她拍照。

紧接着林小云又从陈凤姐的钱包里拿出几百块钱去街上买了一把电锯,回来将陈凤姐的尸首肢解成了七块,将性器官放到了米酒罐子里。

林小云将尸块弃之荒野,但因为大雨,尸块被雨水带到了河里,不久被人发现。

警方对此展开了调查,但是因为只是尸块,没有明显的特征,一时间连死者身份都确认不了,案子也只能悬在那里。

在第一次作案之后,林小云也是担惊受怕了几个月,后来发现警方没找上门,胆子又大了起来。

这期间他将拍得的陈凤姐的身体照片全部就交付在照相馆工作的小张,委托他代为冲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