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赶到时,发现尸体是女性,并且没有穿任何衣服,全裸。”
“死者的头已经没了,在抛尸现场没有发现。”
“尸体胸口双乳被割下。”
“肚脐眼下方的小腹,一大块皮肤被取走。”
“死者下半身遭到严重的破坏。”
每次提起当年的案件,参加侦破的警员都记忆犹新,并且会感慨唏嘘,在整个雄县的历史中,也没有出现过如此残忍的凶案。
今天我们来讲一讲保定雄县7.18特大凶杀案!
2010年7月18日清晨,在很多人还没起床的时候,河北省雄县公安局接到了一通报警电话。
报案人声音颤抖,似乎受到了某种惊吓,对方说在大营镇村口的一处田地里,发现了一具无头尸体!
接到报案之后,雄县公安分局的刑警立刻开车前往,抵达现场之后,哪怕是有多年刑侦经验的老刑警也倒吸一口凉气。
死者是一位女性,全身赤裸,尸体好几处遭到破坏,头颅被割下,胸前双乳,腹部遭到切割,下半身也被剥皮破坏!
在抛尸现场,警方并没有找到死者的头颅,以及其它被割下的部分,如此残忍的手段属实很罕见,也不知凶手和死者有多大的血海深仇。
经过警方初步调查,只是单纯的直觉,警方认为凶手是个心理极为不正常的变态,或者存在某种心理疾病。
由于案件性质过于恶劣,作案手法极其残忍,为避免给当地社会带来恐慌,所以保定市公安局将其定为“保定1号案件”,并定性为“极度暴力凶杀案”!
保定公安局要求雄县警方不管通过什么方法,一定要在短时间内把凶手缉拿归案!
雄县警方也明白,如果无法尽快破案,不光会影响执法人员在当地的形象,更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
确定凶案性质之后,雄县公安分局立刻组建“7.18凶案专案调查小组”。
破案的第一步,就是查明死者的身份。
可在调查刚开始,雄县警方就遇到非常棘手的问题。
死者全身赤裸,身上也没有纹身,疤痕,胎记等明显特殊标记,抛尸现场周围也没发现任何证件,而且连头颅都不知所踪,可以说这是非常困难的开局。
经过一番调查,办案刑警发现了一些不合理的地方。
根据往常的办案经验,凶手在割掉死者头部,以及破坏身体部位之后,如果不选择把这些丢在案发现场,那一定会带走。
只要带走,总会出现一些线索,比如说血滴痕迹。
但尸体的周围以及附近,警方并没找到类似的线索,除非凶手有特殊收拢鲜血的手段,可警方觉得不太现实。
既然如此,死者的头颅在什么地方?
这时负责检查死者身体的法医,发现了一些线索。
死者的双肩有一些划痕和锈迹,这显得格外突兀,划痕还好解释,可这锈迹是怎么来的?
紧接着,在场的刑警立刻把视线落在距离尸体10米左右的一口机井上!
根据对附近村民的走访调查,这机井前不久刚刚打好,用来浇灌田地,目前还没有正式使用。
井纵深180米,60米以上的直径,大约在29厘米左右,经过法医的对比,死者双肩的划痕和锈迹距离,正好和井口的直径吻合!
有了这一发现,警方立刻展开推测,他们认为最开始,凶手在行凶之后并没打算割掉死者头颅,而是想把尸体丢进机井里。
但井口的直径,不足以把尸体丢进其中,死者双肩的锈迹和划痕,就是在凶手尝试塞进机井时留下的。
正因为无法把尸体丢进机井,凶手才会割掉脑袋以及其它部位,用来掩盖死者的身份,阻挠警方破案的时间和进程!
由此可见,凶手的心思非常缜密,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
既然周围没有滴血痕迹,那死者的头颅,以及其它被割下的部位,会不会被凶手丢进了机井?
有了这种推测,警方立刻组织人手进行打捞,结果他们真的在机井中找到死者的头颅。
但这没让刑警感到开心,由于死者头颅经过长时间浸泡已经面目全非,并且还遭到凶手的严重破坏。
头颅的下颚已经粉碎,眼球也少了一个,头颅已经完全无法识别死者身份!
时间宝贵,雄县警方最终决定,将调查小组一分为三,朝多个方向同时发力。
第一组,把死者的尸体送到尸检中心,让法医进行更为详细的检测,找出更多的线索,负责人下了死命令,不能放过任何位置!
第二组,继续留在现场进行调查,看看有没有被遗漏的线索,并走访村民,寻找目击者。
第三组,到周边的县村进行走访,并调取近期失踪女性档案,看看有没有和死者体型特征相近的失踪女性。
很快,最先传来消息的是第一组,尸检中心拿出了一份非常详细的尸检报告。
经过法医法医的认真检测得出结论,死者为26岁的青年女性,死亡时间为7月17日晚8点左右,死因为窒息性死亡!
得到报告的警方感到诧异,如果死者是窒息死亡,那就说明她在被掐或勒死之后,凶手刻意割掉死者的头颅,以此掩盖真正的死因,但真的是这样?
法医给出的解释,除被刻意破坏的部位,以及一些擦伤痕迹,死者身上再也没有发现致命伤口,打捞的头颅也没有钝器上海,所以可以认定为窒息死亡。
并且法医检测出,死者在受害前,还有过一次性行为。
有了法医的报告,警方第一时间就怀疑跟死者发生关系的人,但这种假设并没得到证实。
不过很快负责勘察现场的第二组就传来好消息,他们在抛尸地点附近,找到了一个矿泉水瓶盖,以及使用过的避孕套。
如果这两项证据都和凶手有关,那死者生前发生关系的人,很大概率就是凶手了。
警方从瓶盖上提取到了DNA,证明对方是一个男性。
但这不足以确定凶手的身份,所以第二组警方开始扩大搜索范围,并很快在路边的田地里发现了脚印和拖拽痕迹。
从脚印的尺寸可以推断出,应该是一个身高170左右的男性。
诸多证据组合在一起,警方大致推断出凶手的作案过程。
首先死者和凶手有过性行为,随后不知因为什么,导致死者死亡,凶手开车将其拉到附近,然后便拖拽到机井旁,将其分尸丢在这里。
为什么警方会推断出车辆?
是因为除靠近路边的田地上有拖拽痕迹外,其它地方并没发现类似线索。
而且避孕套的发现,也让警方更倾向于和死者生前发生关系的人,便是本案的真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