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3章 审判日(1 / 2)你好!世界!首页

(本想写出很精彩的法庭辩论,但奈何作者看了很多视频,依然写不出想象中的那种感觉……)

(亲爱的读者们,很抱歉,看了两天的法案,依然是写不出我想要的那种。所以我决定了,这一章的内容后续来补,我们要赶紧上主线剧情了!)

最后判罚结果出来了,我败诉了……

没有人能证明天之界不是我击碎的,但有上千万的人能证明那道灵子是我的。并且通过世界政府的灵子机构对残余灵子的检测,确实是我的。

汐儿将她最后残余的灵子全部给我了,让我有与赫伊蕾拉对抗的资本。但这些我都没有说出来,只是大大方方的承认了。

问及我理由的时候,我的律师说在那种情况下,天空的骷髅巨手突然挥下,当事人想去抵挡,想拯救大家,这一点在他帮助军队对战罚的时候也能看得出来……只是没想到会成这样……

灵子检测机构也检测过汐儿的,但令他们震惊的是,我和汐儿的灵子和灵力是完全一样。

但当时在场的知情人全部死亡了,也让灵子检测机构在这件事陷入了死无对证的死局。

最后是对我的审判,证据很充足!因为灵力者灵魂和灵力会有区别,而我和那残留在天之界上的灵子完全吻合。

“依据世界政府颁布的特别法《灵力者法案》第一条第十款第八项、第七条第十六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荆年,灵力者,因使用灵力破坏了重大公共设施,造成了人员的重大伤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案第一款第一条,如果我是主观方面做的,那么就是死刑了。

第八项则是灵力者未经有关机构同意,擅自解除限制印。

法案第七款,是灵力者有着重大贡献的款项。

法案第十九款,是灵力者未成年的情况下的款项。

当然,并没有给我缓刑,而是准备将我关押在了海上灵力者监狱。在这里,未成年的灵力者违法犯罪,只会减刑,没有缓刑的说法,这也是特别法《灵力者法案》区别于普通法的一点。

父母让我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当然,关于判决,很多人很不服,在网上吵闹着。

最后,我向世界政府递交了申请,申请参加汐儿的葬礼。

没过多久,我便在两位刑警的押送下,坐上了前往了白鹿弥市的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