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花子芯没有找到工作,晚上她只好找了一个廉价的旅馆住了下来。
半夜她竟然开始发烧,烧得像个火人一样,似乎要把被褥烧着了,把这阴暗潮湿的地方照亮了。
她想动,却动不了,她想叫,却叫不出。
也许我要死了吧,花子芯想,也许是的。
可是为什么我就要死了呢?我还年轻,我才活了二十出头啊!
唉,死就死了吧,我已经失去了我的爱人,与其痛苦的活着,不如痛快地死去!
而且我已经死过一次了,活下来纯属侥幸,也许那时候就注定了我再也见不到我的爱人!
可是如果我真的死了,我的亲人该怎么办?我的爸爸妈妈、弟弟妹妹,他们该怎么办?
还有他,我的爱人,他会多么的痛苦啊!
不,他不会的。他早把我忘记了,否则他怎么会这么狠心弃我而去呢?
不,我不能死,我要见到他,我一定要活着见到他!哪怕看他一眼再死去呢!
我想念你啊,亲爱的人儿!我不再怨你了,也从不曾恨你,我一直在深深的爱着你!我在四处寻找你,你到底在哪里呢?
花子芯病了,一连几天躺在旅馆好像杂物室一样的一间房间里,那张床上的被褥有点单薄,还有点霉味。
本来她住的是个三人间,那两个旅客坚决不愿意和一个病人住在一起,好心的店主总不能把这个可怜的姑娘撵到大街上,只好给她开了一个“单间”。
到了第五天,花子芯不得不挣扎着爬起来,因为她已经一贫如洗了,她那点可怜的钞票除了付宿费饭费之外,也都给了店主,请求她帮自己买了药。
她知道除非她真的想死,否则她必须爬起来与贫穷、疾病做一番搏斗。
花子芯又走上了街头,尽管她头重脚轻,一次次地要摔倒下去,但她顽强地坚持着,继续前行。
顶着日头一天走下来,除了脚磨出了泡,嘴唇变焦了外,花子芯一无所获。
她身心疲惫,饥肠辘辘的继续走在夜幕下,看着各种各样的人们,在夜晚这个光怪陆离的舞台上粉墨登场。
我是个什么角色?
花子芯想着努力将自己的眼睛从小吃摊前掉转开。
像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吗?
我曾经为她的不幸流下过多少同情的泪啊,如今我落魄至此,谁又会怜悯我?为我流一颗同情的眼泪呢?
看来卖火柴的小女孩也比我幸运呀!
不,不是的,我还是比她幸运的,至少我还活着,还有生命呀!
可是这样下去我还能活多久呢?我没有吃的,我无处安身,我流浪在街头。
“妈妈,我要……”一个小女孩在妈妈怀里伸着两只小手说。
是的,我要!花子芯想,我要吃的,我要住处,我要工作!
我有机会得到这些,可却要付出惨重的代价,没有了做人的尊严。
是因为自己长得太美了吗?所以才总会遇到一些色狼?
美是我的原罪吗?所以自己才会如此坎坷?
美是我的错吗?为了生存靠美貌换取生活?没有了做人的尊严?
不,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但我必须要人的尊严!
花子芯不敢直视任何过往的行人,她不敢看到他们谈笑,他们的嘴动一动,都令她一阵胃疼,她实在太饿了!
当她又一次虚弱的险些栽倒时,猛然看见了那个曾经救过自己的警察,那个叫郑林轩的警察正迎面走过来。
一种求生的本能让她“哎”了一声,郑林轩没有听见,与她擦肩而过。
花子芯真的想追上他,求他请自己吃顿饭,只要一个烧饼就可以,可是她没有动,自尊将她的双脚牢牢的钉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