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给你展示一下这个魔法吧。”
芙莉莲说着,抬起魔杖开始施展魔法,内敛的魔力在操控下逐渐变得炙热、躁动。
伴随着六芒星的魔法阵,星点火苗陡然出现在魔杖的顶端,旋即迎风见长,汹涌澎湃的魔力促使这团火苗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旺盛。
“呼呼呼——”
烈焰灼烧空气的声音短而急促,像极了呼啸的台风,冲天的火光照亮了山巅,甚至有种欲与大日争辉的气势。
若是这一击轰在森林里,罗德丝毫不怀疑可以将整座森林都点燃,将一切都燃烧殆尽。
“怎么样,我厉害吧?”
芙莉莲放下魔杖,双手叉腰,一副快点夸我的样子。
在群里的时候,她早就习惯了和群员们插科打诨的日常。
是以,即使还没有和辛美尔展开冒险,她的性格中也多了一丝人味。
“简直是太厉害啦,快教教我吧。”
罗德十分配合地鼓起掌。
“嗯嗯。”芙莉莲高兴地点点头,旋即立即给罗德讲起这个魔法的术式和基本原理。
半晌之后。
罗德向前伸出手掌,一道掌心大的魔法阵浮现。
冲天的火光再次燃起,尽管比不芙莉莲那般声势浩大,但也足以产生恐怖的杀伤力。
按照罗德的估计,应该是足以对付部分鬼级怪人的。
这样的威力尽管远不如自己的拳头强大,但胜在方便、可控。
最重要的一点是——
帅!
有句话说的好,强是一时的,帅才是一辈子的。
罗德早就摆脱了强度焦虑,对他而言,强远不如帅来的重要。
“你学的好快呀,真是令人惊讶。”
“难道人类的魔法才能都这么厉害吗?”
芙莉莲望着一次就能施法成功的罗德略微有些郁闷。
即便是她,被老师称赞的魔法天才,当初也是花了相当一段时间才学会这个魔法的。
不过,她也没过多的在意。
伏拉梅身为一介人类,其拥有的魔法造诣却远超相当多的魔族、精灵。
甚至于,芙莉莲花费了五十年的时间,都只学会了伏拉梅有关于战斗部分的魔法。
足以见得,人类虽然短寿,但魔法的才能似乎更为强大。
以区区几十年的寿命,硬是达到了能和精灵、魔族这种长寿种抗衡的地步。
“谬赞了,还是多亏了芙莉莲老师教得好。”
罗德谦虚地笑笑,这番话显然让芙莉莲很是受用,小脸微微扬,翘起了小尾巴。
“说起来,你好像还没有魔杖吧,想要吗?”
芙莉莲注意到罗德的手空无一物,便提出了建议。
魔杖之于魔法使就像是武器之于战士,可以极大地加快施法速度、增强施法威力。
可以说是很重要的存在。
当然,没有魔杖不代表不能使用魔法。
在千年以前,魔法的启蒙时代,人类是没有魔杖的,但仍然可以使用很多强大的魔法。
“不必了,我学习魔法只是为了满足我的兴趣而已。”
“有没有魔杖都一样。”
罗德拒绝了芙莉莲的好意。
战斗的时候需要拿着魔杖这种事未免太过麻烦了,魔法岂会是如此不便之物。
“我明白了。”芙莉莲微微颔首。
“那接下来就继续练习吧,没有魔杖的话,你需要更加努力地修行才可以熟练运用魔法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