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戈来到夜店里面。他发现工作人员带着他走向左侧的通道。而大厅直接走进去的位置,应该是夜店的演艺场地。
夜店的装修风格很奢华的感觉。遍布各处的镜子把房顶的金色装饰反射下来,使得走廊里充满着金灿灿的皇家气派。
包厢里面施云正在跟冯哲唱着一首歌曲。
高戈只记得好像是个什么神话电影的主题曲。
施云唱得有些生疏,反倒是冯哲的唱功不错。一曲唱罢,赢得了满堂喝彩。
高戈坐下以后,程峰就举着酒杯过来找他喝酒。
高戈以为还是红酒,哪知道一入口就觉得火辣辣的。
他拿眼睛扫了一眼茶几上,就看见几瓶造型奇特的酒放在那里。
高戈自认自己的酒量还可以。这都是上大学的时候硬生生锻炼出来的。
当时散打社团经常有一些校外的切磋交流。而那种切磋,不仅是在擂台上,更在擂台之下的酒桌上。
高戈仗着自己一米九的身高,一般都是喝酒的先锋。
只不过开始的时候他也总是喝醉。貌似酒量这东西跟身材没有必然的关系。
反倒是散打社团里的几个小个子,踩着啤酒箱,几乎能喝一个通宵。
后来吐的次数多了,好像身体的酒精耐受程度也提高了不少。一般情况下,十几二十瓶的啤酒,或者两斤左右的高度白酒他是不在乎的。
但是他喝酒唯独有一个短板,就是不能掺酒喝。
如果喝了白酒再掺了啤酒,用不了三两瓶就会醉了。
那次跟施羽发生了意外关系,就是因为喝串了……
所以现在高戈觉得自己要控制了。
晚餐的时候喝了一些红酒。本来是没任何问题的。但是,现在掺了洋酒,恐怕自己会“三碗过不了岗”。如果一会儿躺下了,那就丢人了!
“哎,哥们儿。我听小羽说你当年帮了她很大的忙。我替她谢谢你了。你这也是帮了我们公司的忙。咱俩再走一个!”
程峰热情的拉着他坐下,又给他倒了半杯酒。
“小峰,哪有你这么喝酒的?洋酒得少量,然后加冰块!”
施云放下麦克风走过来说着,把高戈杯子里的酒匀出来一半到自己的酒杯里。然后又夹起冰块放了进去。
“这酒好歹也是四十多度呢。你那么个喝法,太伤肝了!”
施云解释道。
“他就那样,说了多少次了都不听!”
施羽在一旁也拿着一杯酒。只是这杯酒里有好几块冰块。
“男人嘛,哪能像娘……女人一样?喝就得喝纯的!”
程峰嬉笑着说。
“云姐,防火防盗防闺蜜呀!”
他说着挤了挤眼睛,看向了冯哲那边。
“你小点声!霍金燕是我最好的朋友。别胡说八道的!”
高戈顺着方向看过去,冯哲和霍金燕正在唱着一首经典歌曲。
依稀往梦似曾见
心内波澜现
抛开世事断愁怨
相伴到天边……
不得不说,冯哲的嗓音可塑性很强。模仿原唱的嗓音以及吐字发音都很有模样。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反正我觉得冯哲这小子不地道。每次有金燕的时候,他都表现得很兴奋。你应该知道,金燕的爸爸是什么身份吧!”
程峰撇了撇嘴,有些不屑的表情。
高戈心里对这个程峰有了新的认识。
吃饭的时候,他觉得这家伙装腔作势的。好像总是显摆他在公司的地位比施羽高。有些居高临下发号施令的感觉。
但是,现在听这家伙说冯哲的话,又好像是个有点正直的人。
虽然这种背后议论他人的行为并不可取。不过,作为朋友能仗义直言,也算是难得的品质。
“那有什么?本来今天我就打算让冯哲走金燕的关系的。这不也到了年底了吗?明年要调整人事。冯哲要求上进总不是坏事!”
施云不以为然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