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0章 喜欢就喜欢呗,又不是非得死的事(1 / 2)瑶妃她只想回家首页

宋温迩上班前找了江画甯吃饭。

江画甯见到变了样的宋温迩也有些惊讶,竖起大拇指“你这泪痣点的好,好看”

宋温迩黑色修身针织毛衣下面是灰色阔腿长裤,搭配的是同色高跟鞋,外面棕色长款羊绒大衣,头发梳的一丝不苟,干练尽显。

火锅店,宋温迩辣的双嘴红彤彤“我快馋死了。”

江画甯看不得她这没出息的样“才两个月没吃,瞧你这没出息的样儿”

“你可拉倒吧,这么正宗的我可是好几年没吃过。”

“夸张了哈,三个月前我们仨刚吃了”

宋温迩夹起一块毛肚,边吃边说

“你老公搞项目融资的最近听没听过罗斯菲尔德家族的继承人醒了?”

江画甯摇头表示不知

“你问这个做什么?”

“我刚从公司出来,和人事谈了一下午,我被调到市场部了,不当总助了。”

之前宋温迩就是业务类助理,主要负责就是协调部门高管和董事长的工作。

她也负责跟进项目,所以市场部算是她的舒适圈,好上手。

而且她专业本来就是商科,一直当总助对她职业发展好处不大了。

“市场部不得更累?”

“一个24小时待命一个有私人空间,你说哪个累?”

“你老板给你什么职位啊”

“CMO”

江画甯震惊“总监?那么大方?”

宋温迩微微一笑“你是对我的能力一点不了解啊,我把我整个年华都奉献给了陆氏好不好。”

宋温迩吃完火锅就回到自己的房子。

回到阔别已久的房子,她突然又觉得空荡荡的。

怎么就……不习惯了呢。

*

2017年10月25日周一

宋温迩回归事业。

对于她来说,她躺了不是两个月,而是好多好多年,所以此时居然有些力不从心了。

正看着最近营销案子呢陆淮之踹门进来。

看到宋温迩那个样,白色衬衫和高腰A字裙,唯一不同的是就是多了颗泪痣。

不知道为什么,他好像看到了宋今安。

宋温迩从文件中抬起头,看着穿着黑色大衣,但是脸比衣服更黑的陆淮之问“干嘛?”

陆淮之去衣架上拿过她的大衣,拽着她就往门外走“唉?干嘛去?我还要工作。”

陆淮之一句话都不说,拖着她就去医院了。

宋温迩坐在车上“我没事。”

陆淮之板着脸“看起来不像。”

到了心理医院,陆淮之下车打开副驾驶,见宋温迩不动,把她拉出来。

“我不去!”

陆淮之叉腰看着她“你记得你是谁吗?你是宋温迩,你不是宋今安。”

宋温迩被她拉出来连手机都没带,想打车都没法打。

迎着风,她看着陆淮之“我在那里清醒的够了,所以在这里你让我糊涂一点可以吗。”

宋温迩笑笑“你就当我失恋了,时间会磨平一切。”

陆淮之沉默,过了一会儿说“你喜欢上他了?”

宋温迩嗯一声,她一辈子没谈过恋爱,在学校为学业奔波,在社会为事业奔波。

穿过去时刻警醒着也很难忽略祁渊对她的迁就与爱护,因为对于她是很新奇的。

所以对于喜欢上那个神经病,宋温迩也没崩溃,就那么平和地接受了。

喜欢就喜欢呗,又不是非得死的事。

大家都是成年人,早就过了生死不弃殉情的年纪。

“所以我就点了泪痣,纪念那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