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这个,你怎么混进兵营的?”
“嘿嘿,小主人你忘了,我本来就是兵营里的奴隶嘛。”古温克得意地笑着。
原来勇士们冲锋陷阵的时候,古温克一直都跟在加兰德身后。他看见枪林箭雨的不敢靠近,就在山坡后面趴着。看到萨吉带兵撤退,小主人却被围困,他干脆就不走了,自己跳出来投降。
这家伙当奴隶真是轻车熟路,见到北方士兵就下跪膜拜,还说自己本来就是兵营里地奴隶,是被野蛮人抓去的。那些士兵里还有人认得他,才带回了他。
加兰德被俘之后,古温克一直在远处看着他。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就假装谁也不认识跟在队伍后面。
“你……”加兰德听了没有高兴,反倒有点生气,“你为什么不逃走,还主动投降过来!”
“我看到小主人你被抓了,就跟来了啊。我跟着那个王子回去了,能有什么好果子吃?小主人你在哪里,我就跟到哪里嘛。”
“何苦呢……你就算不想回坷兹,也可以趁乱逃去别的地方。”
“小主人,我去哪都一样,无非就是换个地方当奴隶而已。但在这里,我还能看见你。”
“那你本来不是因为犯了错要被他们杀掉么?你又回来了,不怕他们再杀你?”
“嘿嘿嘿。”古温克笑着,“杀我?他们才舍不得呢!你看看,我干得一手脏活累活,他们特别喜欢我呢。”
古温克又压低了声音,做出特别神秘的样子说:“而且啊,小主人,我还没有告诉你呢。想杀我的那几个家伙,其实当初都被你杀了,他们谁也不知道。现在他们都以为我逃回来了,高兴着呢!”
加兰德听了也忍不住笑出来。
“小主人啊,你呆在这里,好好保重身体,总会有办法出去的!”
加兰德点点头,古温克便回去睡觉了。
后面的几天里,古温克就一直负责清理俘虏的笼子和送饭。他每天早刷一次马桶,早晚各送一次饭,还会趁大家没注意给自己的小主人多盛一勺。尽管古温克活做的勤快,但是笼子里面的卫生状况还是一塌糊涂,跟猪圈一样。八个人挤在里面,每天供应的食物也不新鲜,俘虏们的状态都很差。
一胖一瘦两个杂役也不太乐意待在这下面。聊天的时候,胖的那个说:“干这个活都不如去马圈里面看着马。这群野蛮人真的比动物还臭。”
瘦的反驳说:“你少发牢骚。这些俘虏不是一辈子待在这里的,过两天他们送走了,我们这就又清闲了。”
“倒也是。听说那个小杂毛跟小胖墩都是野蛮人的贵族,过不了几天,等着野蛮人送钱来赎。”
“哟,就这两个小家伙,还贵族呢?”
“可不是嘛!一百块金币一个人。哼哼。”胖子得意地说:“其他的人没那么好命了,等着去矿场挖石头吧!”
两个守卫的话,加兰德听得一清二楚。他有时会偷看一眼两个杂役,而对方,也心照不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