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讲艺术之道的听觉艺术及味觉艺术。
先说一下听觉艺术:
诗词之艺,本因古时,传达信息之工具滞后,传达信息,深意难明!故以精炼语言,以达其意。为令人易明,易记而行合“道”阴阳之理,(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互根、阴极必阳,阳极必阴;阴阳,此消彼长;阴阳演化运化,达平衡以合)达心境共鸣之美。
然,今不明古“诗词”之本来以合道变化之理与人心共鸣之道路。
格律发展局限不进,不利精言传意之本来之行。为其格律之合,常改其字,令其本意失真。其“诗词”之格律。
应如:乐曲之浩瀚!不应拘于几种“格律之中”。其不利日渐精深及海量的传播之需求。应以“阴阳,五行之理”,随心构画其格律之行,以合自然法则理,以利其进。
“曲”之进“意”合物,以(意)合法则之理,以与人共鸣(明),合道顺心以感其美!导之聚情,化时以动感,同感其美,以醒其心!美本就存于道中,道又无处不在。美亦无处不在。
明道善用者得!
歌曲、相声、主持……等,以发音为主,的艺术表演形式皆称为“听觉艺术”。
任何艺术都不是单一形式存在的。因“道”无处不在,联连成整体大系,之共行!其理皆在“道”之“阴阳”演化之理。
同需先练身心之合,以达其“功”。再行精神与外物之合,达以“道”之自然法则之理,以达与人心共鸣(明)。运用其“法”达“艺”之趣。及人身心之需,以令人感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