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中午,衙役又和徐二一起喝酒,这次他一直劝徐二喝酒,把徐二快灌醉了,然后又很自然地问了一句:我那天经过观音庵,看到一个人喝醉了酒,好像在骂谁,是不是你啊,我也没看清。
徐二喝多了酒,借着酒劲就说:是我啊,这水性杨花的小蹄子,答应了每天给我五贯钱,结果我去问她要,她却不肯给我了,所以我才生气骂她!
衙役装作很惊讶的样子,说:静定大师一向很有清德,她为何要每天给你钱呢?你喝多了吧?
徐二大怒,说:静定不过是秃头娼妓而已,有什么清德?她那些破事儿,我最清楚不过了,哼!
衙役装作不信的样子,徐二看到后,果然忍不了,说:兄弟,你别不信,听我说完就知道了。知道静定当初为何愿意在寺庙附近建造尼姑庵吗?就因为能靠近那些和尚,她可以跟和尚偷乐!但是,她怕和尚走正门会被人发现,所以叫我去帮她挖地道,还说工钱是一天五贯钱。地道从某家坟旁边,一直到庵里,一共四十丈长,号称方便门。那些和尚到了晚上,三三五五地就从地道到庵里,然后跟静定鬼混。每月朔望日(阴历中,初一为朔日,十五为望日),静定就率领女徒到寺庙中,玩得很大胆啊,那叫什么?那叫欢乐大道场!挖好地道后,她还说多给我一些钱,让我不要告诉外人。不料这秃头娼妓,根本没有多给我钱,我气不过,所以才趁着醉酒骂了她。
衙役得知后,假装相信了,点点头。
很快,衙役告知了汪秉铎,汪秉铎大怒,立马叫来徐二,问他观音庵和法祥寺的情况。徐二也不害怕,一五一十都说了。
汪秉铎想抓个现行,于是定了计策。
三天之后,正好是望日,汪秉铎五更天就起来,直接到了法祥寺,说是要烧香拜佛。由于来得太早,和尚没有准备,于是赶紧停止和静定以及她的女徒弟作乐,出去迎接县令。
汪秉铎看到和尚来了,就问:请问贵寺有多少大师,可以告诉我,我打算给你们送一些东西来。
主事的和尚来不及多想,把和尚数量说了出来,但仓促之间,有两个和尚没来。汪秉铎数了之后,假意大怒:你们竟然骗我!明明只有三十人,你为何说有三十二人?是藐视本官吗?那两个和尚是不是还在睡觉?来人呀,给我搜!
早已准备好的衙役,立马四散开来,到各个房间搜查,果然,静定的几个女徒也在。她们都在床上呢,衣服都没穿。匆忙之间,各人都扯着被单、衣服遮住身体,然后就被带出来了。
汪秉铎笑着说:哎呦,打扰各位大师的清修了,我是不是有些大煞风景?你们一定很生气吧?可是,你们想过吗?佛祖、世尊、菩萨对你们有多生气!
那个主事的和尚磕头如捣蒜,头都破了,后面的和尚也都跪下磕头,口里说着“大人饶命”的话。
这群尼姑中没有静定,汪秉铎问和尚,她在哪里。那个和尚支支吾吾,说静定病了,在观音庵里没出来。
汪秉铎看和尚的样子,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赶紧派人到庵里抓人。很快,静定被抓来了,原来她根本没有生病,她是在照顾孩子呢!没错,她已经怀孕生子了,孩子是主事和尚的,才几天。
静定被抓来后,不肯认罪,后来汪秉铎叫来徐二,让他们当面对质,静定不敢再否认,承认了罪行!
而更可怕的是,汪秉铎去搜那个地道时,发现地道一头旁边,还有一个大坑,打开一看,居然是两个和尚的尸体。原来,两个和尚争风吃醋,互相斗殴而死。
最后,汪秉铎把三十一名和尚,以及七名女尼姑,全部发配到岭南去了。对于主事的和尚以及静定,汪秉铎处理的办法也是够绝的!
这段话,我直接贴上原文,大家看看吧。
遂定重罪,流僧尼于岭表,而褫(音同吃,脱去、剥夺的意思)主僧与静定之衣,束以大布,使之对面拥抱如好合然,贮以巨龛,积薪而焚之。
意思也很简单,就是说:汪秉铎叫人把主事的和尚,以及静定的衣服,都脱掉了,然后让两人紧紧抱在一起,再用大布把两人裹在一起,最后才把两人放在大棺材里,然后堆着干柴,点起烈火,让两人就这样抱在一起,被当场给火化了。
和尚、尼姑火化,在当时是一种荣誉,但是对于静定和主事的和尚来说,这无疑是讽刺。
至于那个孩子,文中没说明,应该是被官府养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