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人员走访了四十余名现场附近的群众和职工,根据现场勘查,公安认定自行车修理部门市被盗时间是5月8日1时30分左右,文重街饮食总店发案时间在2时30分至3时之间。罪犯为两个年轻男性,一个高个一个矮个,留着短发,穿深色衣服。从5月8日0时55分至3时左右在现场,然后高个往东,矮个往北离开现场。
6月27日上午,戎州公安局接到北城街道印刷厂保卫科报案:本厂职工家中发生盗窃杀人案,一人被杀。被杀者正是一个多月前死亡的周海老婆黄琴。
通过勘查,专案组认为此案的作案手法与文重街饮食总店作案手法有诸多相似之处,且死亡对象为夫妻关系,案发地点都在北城,因此决定将两起案件并案侦查。
6月30日下午,交通大队接到群众报案,一名男子在北大街被一辆无牌车辆撞倒,男子生死不明,车辆往东逃逸。被撞男子正是已经死亡的周海和黄琴的儿子,华清大学学生周黄明。
“同志,听了您的案情描述,似乎仇杀的可能性比较大。”
“动乱结束时,饮食总店发起过检举揭发斗争专项活动,两位书记与部分职工有矛盾,个别人曾扬言要杀掉他们。因此本案性质可能是政治报复杀人,修车店被盗是罪犯为了掩盖政治目的而伪造的盗窃现场,所以本案应是内部人员作案。”
“但是我们大多数成员认为,修车店内物品被大量翻动,说明罪犯入内盗窃的目的是求财,在没有找到钱财的情况下本着贼不走空的规矩有选择的盗走了部分物品,然后到饮食总店作案,发现值班人员睡在保险柜旁而无法下手,故而先杀人后劫财。现场翻动较多,撬压部位较多,说明罪犯对现场并不熟悉,所以本案系外人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大。”
“求同存异,并不妨碍案件侦破,两条线可以齐头并进。对于犯罪分子局里有什么分析?”刘一鸣问道。
“犯罪分子为两名男性青年,一高一矮,留短发,穿深色外衣,高个子大约1.7米,矮个子1.6米,穿着塑料底布鞋和网球鞋或者胶鞋;曾经有盗窃和赌博经历,有吸烟和喝茶爱好,会修理自行车,头部和手部可能有新鲜伤痕。本地罪犯的可能性比流窜犯的可能性高,生活水平低下。”
“局里是怎么开展追捕工作的呢?”
刘一鸣发问,隔壁散会了,眉头紧锁的公安局副局长孔军和刑侦大队大队长祁东升回到办公室。
“哪个?”
“孔局,祁队,周黄明大学同学,过来了解情况。”
“哦,小伙子,周黄明咋个样了?”
“仍然昏迷不醒。”
“你们好好照顾一下他,苦命的娃儿。事情了解的差不多就回吧,我们马上要布置工作。”
听完案情讲述刘一鸣知道事情不会这么简单,想要参与但是没有参与途径,刚到戎州,过几天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