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戌三十二年,五月初六,丞相府。
太阳正毒,丞相府后院里跪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她双手捧着水盆,头一直低着,眼里的泪水也一直不停的往盆里掉。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个身着青衣的女孩。
从二人服饰来看,倒是那跪在地下的姑娘穿得更显贵些。但从周身的气场来看,那姑娘是远不如那青衣女孩的。
“我说了,坐要直,行要稳。晃晃悠悠的像什么样子。”
“可我……好像是跪着的……”
跪在地上的姑娘,抬起头来,还是没停住哭声,这一说话,反而越来越大了。
青衣女孩急忙看了看周围,生怕她引来什么人,这事在外人眼里,可是她一个小丫鬟在欺负大小姐。
见四周无人,她才安心下来,目光又重新回到地上那姑娘,无奈的叹了口气,说道:“是我太急了,你先站起来吧。”
她扶起地上的那个抽抽搭搭的姑娘,让她坐到院中的凉亭里。
凉亭的桌子上放着一盘水晶糕点。她拿起一块塞到姑娘嘴里。似乎是感受到嘴里的甜味,哭声渐渐消散了。
只见那姑娘吃完一块,又吃一块,不停的往嘴里塞,一盘糕点很快就见了底。
“……我从来没见过你这么爱吃的姑娘……”青衣女孩倒了杯茶,放到姑娘面前,“把茶喝了,别噎着又哭,然后又传得整个洛安街知巷闻的。我们丞相府丢不起这个人,大小姐!”
最后一句话,尤其是最后三个字,青衣女孩都是咬着牙说出来的。虽然她一点都不想承认,这个被牙婆卖来的乡野村姑是她的主人,但既然她家丞相大人和夫人也都承认了她,那她就是秦府大小姐,丞相的嫡女。
“我会努力的。笑笑。”
望着眼前的人。李双希知道,笑笑并不认同她这个“大小姐”。但她也同样没有办法啊,三年前被牙婆卖来,她心灰意冷只想做个丫头,在这里了却残生。没想到,丞相大人却跟她说,把她买来,并不是要她做丫头。
不是要她做使唤丫头……
不是要她做使唤丫头……
李双希心里有了无数的想法,但无一例外,都不是什么好事。被卖了就已经很惨了,现在主人家又跟她提奇怪的要求了,怎么办?怎么办啊?!
她纠结着,不料丞相夫人却先开了口,“做我们的女儿吧。”
……
“可我不是你们的女儿啊,我有爹的。”
李双希反驳道,她不懂随便认一个丫头做女儿到底是要干什么。虽然她爹已经去世,但不代表就有人可以取代他的位置!
“我知道,但你现在已经是我们家的人,就要听从我们的安排。否则就是把你卖到窑子里去,也没有人敢说我们半分不是。你要记住,你就是一个丫头罢了。”
虽说李双希心里很是不愿,但丞相的话,她没有任何理由反驳。是啊,都被人卖了,还能说什么呢?自然是主人家说什么,她就听什么了。李双希挣扎了一下,还是妥协了。
“那为什么?”
为什么要选她?为什么要把一个丫头当女儿?即使她命已经不由己,她也得知道,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啊?
“不是你该知道的事情。”
李双希问了,但丞相并不是很想说,他认为这个姑娘知道的越少就越好。
李双希见此,头就这样低了下去,不愿再与他们交谈。眼看事情好像进行不下去了,一旁的丞相夫人还是发了话,告诉了李双希因由。
“相公,还是告诉这个孩子吧。免得选秀之日她出什么事情。”
丞相夫人告诉李双希,他们有一个女儿秦暮暮,半年前已经逃家远走,不知所踪。但三年后,正是秦暮暮参加选秀之期,虽然当今圣上已年近五十,但三年一次的选秀却是年年都要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