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陆远在收拾这几天上山猎到的猎物。
这几天收获平平,野鸡有五只,野兔有六只,还有一只狍子。
另外还有一窝野鸡蛋和一些野果野菜,这些就留着自己吃了。
陆远挑了一只野鸡和野兔放到一边,打算留下来不卖。
小夫郎太瘦了,得多吃点肉补补。
把猎物给收拾好,装在一个木板车上,拿上水囊和斗笠,陆远在院子里找到了云秋梧。
“我一会儿要到镇上去把猎物卖掉,梧哥儿你要一起去吗?”
云秋梧摇摇头,小声道:“我不去。”
他一个瘸子,走也走不快,陆大哥是去办正事的,他一起去,不是成了陆大哥的拖累吗?
陆远点点头,“那行,你就在家休息吧,你才来,这附近也不熟悉,在家里就好。”
叮嘱完,瞧着天光已经大亮,陆远不再耽搁,拉上木板车上路了。
云秋梧乖乖应下,在院子门口目送陆远离开,直到连背影都看不见后,才把院门给关上。
他确实对这边不熟悉,人也不认识,所以不会出去乱走。
夫君要他看家,他看家就是。
但云秋梧可没听陆远的话休息,而是忙活起来,洗衣裳,擦洗桌椅板凳……一直就没停下来过。
……
陆远到了镇上后,根据原主以前的记忆,直接把猎物送去了一家相熟的酒楼后厨。
酒楼给的价格也公道,一只野鸡六十文,野兔八十文,狍子卖了三两,一共就是三两六百四十文钱。
陆远捏着鼓起来的钱包,心想,猎户这个行当要是能猎到猎物的话,确实挺赚钱的,一般的庄稼户,除去了要缴税和自家吃喝要用的,一年也就能赚个七八两,平时一个月都不见得能有一两的净收入。
相比之下,猎户是相当赚钱了。
不过更赚钱,风险也高,猎户不是人人都能当的,命丧虎口,命丧熊口,狼口的猎户也不少,正所谓富贵险中求。
而且猎户容易伤身体,老了以后身体容易有这样那样的病痛,当然种庄稼也差不多,年轻的时候太劳累了,老了落得一身的病。
看来以后还是得找个其他差事,不需多少钱,能谋生就好。
陆远心想。
他是没打算一直做猎户的。
大概是因为死了一次,所以他对生命很看重,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再生机会。
虽然他继承了原主狩猎的本事,但有一说一,他胆子真没原主大,这几天都是靠陷阱收获猎物的,还没正面刚过,遇到熊瞎子什么的,他怕是腿都软了。
所以打猎终究不是长远之计。
不过种庄稼的话,陆远暂时也没这个打算。
他哪会种什么庄稼啊,对种庄稼的了解是有的,但不多,小时候在外公外婆家住过几年,所以对农事什么的并不是一无所知,但也绝对算不上多精通,主要是那时候年纪太小,时间隔的久,很多记忆都模糊了。
现在让他去种庄稼,那不是瞎扯淡吗。
陆远觉得这事先不用急,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反正他总会想出办法,不会让自己还有梧哥儿饿死的。
卖了猎物后,陆远在集市上逛了起来。
他打算买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