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猎户和陆家闹得势同水火,老死不相往来,村里谁不知道啊。
周秀芬见没人搭理她,忍不住恨恨地想,这会儿刚进门,陆小子对那云家哥儿正是喜欢的时候,对他好一些是正常的,等时间久了,一个跛脚还难看的哥儿,谁会瞧得上眼,且等着吧,一时的好不算什么,要不了一年,云家哥儿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了,指不定要怎么被磋磨呢。
到了镇上,陆远依旧是先去酒楼,把野鸡野兔给卖掉了,然后再去官府办事。
普通百姓找官府办事,多少是要给些茶水钱的,不然办事就很难顺利,拖拖拉拉的,总办不好,俗话说,阎王好当,小鬼难缠就是这个道理,越是底层的官吏,越是爱摆架子。
陆远是个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的,这点人情世故他自然是懂的,给了那办事的小吏一点好处,迁户籍和领关系证明的事很快就办妥了。
等到签字的时候,看到陆远不要谁帮忙,签了自己的名字不说,还写得一手好字,小吏还“嘿”了一声,显然有些意外。
一个猎户,居然是个识字的,还挺稀奇的。
“你这字写得挺好,练过?”
“在军营里的时候,有幸认识了个读书人,当了他几天的学生。”陆远解释道。
说来也是巧合,这个王朝的文字是陆远熟悉的,只是简体字变成了繁体字,所以陆远不至于穿越一场变成个文盲,算是个半文盲。
而他又没有掩饰自己识字的想法,所以就把原主上过战场当过兵的事情给拉出来当幌子了。
不然不好解释他一个猎户,认得几个字就算了,还能写一手不错的字。
上桃溪村随便一打听,谁不知道陆猎户是个没上过学堂的。
小吏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云秋梧没上过学堂,他不认字,也不会写字,所以他的名字是陆远代签的,只有盖手印的时候,是他自己盖的。
领到关系证明的时候,陆远还给云秋梧念了一遍。
“顺和十年……桃溪村陆远和大槐树村云秋梧结为夫夫,良缘永结,匹配同称。”
陆远念的时候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怎么形容呢。
就好像有了个牵挂。
云秋梧垂着眼睛,有些想喜极而泣。
他成了陆大哥的夫郎了。
是官府登记在册的,正儿八经的夫郎。
他以前唯一的愿望,就是长大后嫁给一个汉子当夫郎,逃离云家,不受后娘的折磨,不管那汉子家里是穷是富,只要对他好,他就会齐心协力地和他一起过日子。
不需要有多好,只要让他能吃饱穿暖,不动不动就骂他打他就行了。
可就这么简单的愿望,上辈子没能实现,他连给人当夫郎的机会都没有,直接被后娘卖到富人家当小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