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所料,之前听到的喉咙发出低沉咆哮声就是它弄出来的。
乍一听,这咆哮还挺唬人,但配在一只矮不拉几的土狗身上,就显得有几分可笑。
再往深讲,它只是咬住了裤脚,并没有奋起伤人,所以一时半会,吴新新拿它没辙,大呼小叫地和它兜圈子。
他没办法下狠心,可宋墨丝毫不心软,悄悄上前两步,不管三七二十一,抬脚猛地踹向那龇牙咧嘴的小土狗!
得亏,她今天穿的是双马丁靴,裤脚扎紧塞进鞋帮里,黑色鞋面结实耐磨,鞋底还带一层钉子。
饶是再凶猛的狗,猝不及防来这下子,也没反应过来,被踹在一旁,痛得嗷嗷叫唤。
疼归疼,不过,土狗不愧是出了名生命力强悍的生物,滚了几圈,站稳后,竟又冲三人低吼威胁!
这些天,土狗不知吃了多少死人肉,有没有感染都难讲,不怕万一就怕一万,总之,决不能被它近身咬伤。
宋墨不再迟疑,掏出砍刀,正想将它一击毙命,这时,门口嗖地跑进来一个女人,她大声阻止:
“快停手,快停手,这是隔壁村我二姑家的狗,哎呦喂,天可怜见的,怎么瘦成这样子了啊!”
三人嘴角剧烈地抽搐了下。
大姐,你哪只眼瞧出它跟瘦搭边,明明胖成一团。
蹲在地上的女人,也不嫌脏,口中振振有词,胸有成竹,没几分钟还真把那土狗给哄好了。
那狗虽然依旧虎视眈眈的盯着三人,但却由攻击变成了防守和警惕。
“末世人都死绝了,狗能活下来,也不容易。”
女人把狗抱在怀中,直立起身。
啧啧啧,这话在暗示三人不爱惜小动物喽,指责她是心狠歹毒之辈呗。
女人比宋墨高上两三厘米,体型十分健壮,比之一般瘦小男子都要魁梧几分,棕色短发,浓眉大眼,嘴唇略厚,面相憨拙。
尤其当她笑起来,就分外让人感觉朴实善良,从里到外,都散发着一股平易近人的亲和力。
“小伙、大姑娘们,快别愣着了,我过来时,就瞧见不少丧尸从四面八方赶来,得快点走,不然容易被困在这里咧,我家那口子还等在外面哩!”
她一开口,声音粗哑低沉,浑厚有力。
不过三四秒,丧尸源源不断地扑进院子里,局势万分紧张,战火一触即发!
那女人显然也是个经验丰富的,一榔头捶爆一个脑袋,都不带喘气,很快她的身前便空出一片地,另一只手则稳稳抱着土狗。
即便如此,她仍然富有余力,找三人闲聊搭讪:
“嘿,你们三人打哪过来的呀?以前在村里怎么没见过,瞧着面生的很。”
蓦地又添上一句。
“不过,长得都好俊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