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急忙将刀具连刀架藏起了起来,找到自己的手机,看了一眼屏幕,发现此时才还不到凌晨三点半。
她心神不宁地看了一眼主卧的方向,昨晚丁盼弟被欺负和发疯砍人的画面,仍旧历历在目,心情不禁变得复杂起来。
有没帮她的愧疚,有被她追着砍的害怕,也有失去这份工作的担忧和遗憾。
最后,她做了个决定,转身往锅里添了水,打开火,架上蒸屉,很快她就弄了一桌速成早餐出来。
丁盼弟五点半准时自然醒来,没有赖床的习惯,一睁开眼她就起床,走进卫生间洗漱,没有半分钟的拖延。
衣帽间的衣柜里,挂着十多套衣服,在这个宽敞的衣帽间里,着十多套衣服不算多。
然而,这是她第一拥有这么多新衣服,她的手在衣服上滑来滑去,最后选定了一套白色衣服。
白色无袖马甲搭配白色西装裤,长期在农田里劳作,她的皮肤晒成了古铜色,但可她长相姣好、身材曼妙,皮肤细腻光滑,散发着一种原始生命力的野性。
这套白衣服并不显黑,反而令她整个人看起来清爽又利落。
以前她从来没有穿过白衣服,也刻意避免穿白衣服,因为白衣服不仅容易脏,还很难洗。
她走到餐厅,两口蒸锅端端正正架在炉子上。
一个蒸屉里放着半根蒸玉米、半根蒸红薯、两个包子,另个蒸屉放着两个烧麦和一小碗馄饨。
丁盼弟这才想起昨晚的事儿,她回过头疑惑地看了看客厅,并没有看到任何人影。
她也不确定这是做给自己的早餐,于是她又重新做了一份。
速冻的早餐都是半成品,蒸个十多分钟就熟了,十分方便。
吃完早餐后,她走到客厅,拿起昨晚抄写的古诗,在明亮的客厅里走来走去,小声地背诵古诗。
她不喜欢王老师,但老师布置的作业还是要完成的。不然可要挨打了。
不到半小时,就成功把两首古诗背下来了,她高兴地给自己鼓了鼓掌,嘿嘿笑了几声,小声夸赞自己:“真棒,真棒。”
天边愈发亮了,窗外的高楼大厦顶上也镀上了一层金黄金黄的晨光,她知道又可以出去遛狗了。
昨晚路边只有昏黄的灯光,她都能自己摸索回来的路线。今天天光大亮,她更加相信自己不会迷路。
躲在书房里的红姐,本就睡得不安稳,听到轻微的关门声就醒了。
她小心翼翼拉开一条门缝,观察着门外的情况,外面静悄悄的,以防万一,她试探性地喊了几声“丁小姐”。
确定丁盼弟不在家,她才放心地走出来,环视了一圈也没有看到哮天犬的身影。
她去餐厅看了一眼,自己做的早餐完好如初放在料理台上,但洗碗池里放着用过的碗筷,她知道那傻子没有吃她做的早饭。
正在次卧呼呼大睡的高悦和王意,听到敲门声,刹那间就惊醒了,昨晚的惊吓又涌上心头。
“谁?”高悦站在门后,谨慎地问。
“我,红姐。”
房门的隔音想过很好,红姐爽朗的声音传到主卧里变得又闷又轻。
高悦急忙给红姐开了门,“她呢?”
“应该是出去遛狗了。”
红姐端着早餐进门后,高悦立刻就把门关上,落了两道反锁。
“我给她做了早餐,她没吃。”红姐把早餐放在桌子上,为难地看向王意和高悦,“不知道是不是还没消气呢?”
“她等会儿遛狗回来了,我们怎么办?”